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一般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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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SN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XX/T XXXXXXXXX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检验一般规则Inspection of cereals, oils and feedstuffs for import and exportGeneral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XX/T XXXXXXXXXI前 言本标准依据国标GB/T1.12009起草编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

2、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了SN/T07991999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检验一般规则。 本标准与SN/T0799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按照国标GB/T1.12009的要求,对其格式进行修订。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 54901985、增加了SN/T 0800.1部分。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湛江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佃安、陈建宏、马新华、张宇光。 本标准所替代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7991999。X

3、X/T XXXXXXXXX1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检验一般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粮食、油料、饲料及油脂品质检验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粮食、油料、饲料及油脂的品质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 SN/T 0800.1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抽样和制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SN/T 0798的术语和定义。4 基准

4、方法一个检验项目只有一种检验方法,则该方法为基准方法。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检验方法的,除特殊 注明外,以第一种检验方法为基准方法。5 抽样及制样5.1 抽样按SN/T 0800.1的方法抽取样品。5.1.1 基本要求抽样工具及设备应符合有关要求。抽样时应避免对样品、抽样工具、设备及盛样器的污染。5.1.2 抽样前准备抽样前,应按合同或报验单核对货物的品名、包装、批次、标记、数量、质量及储存情况等。必 要时还应了解装货及运输情况,索取运输单证、货物配载图,查阅有关档案。如发现异常现象,应适 当扩大抽样比例。将残损货物、变质货物与正常货物分开,并分别抽样。5.1.3 抽样时间XX/T XXXXXXXX

5、X2尽可能缩短抽样时间以减少样品品质的变化。5.1.4 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必须达到抽样方法规定的要求。5.1.5 抽样报告抽样报告必须真实地反映现场抽样工作过程和货物状况。抽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堆放地 点、包装状况、数量、质量、标记、批次或班次、抽样时环境状态、货物状态、抽样方法及时间、抽 样件数、样品个数、样品编号、现场检验情况、抽样人及陪同人等。发现异常情况时,应作详细记录。 必要时应附以实物、样本、照片或有关方面书面认证资料。5.2 制样5.2.1 确定制样方法制样时应根据商品种类和原始样品的情况确定制样的方法。5.2.2 基本要求制样时应使原始样品的各部分都以相同的概率进入试样。

6、在制样过程中,制样方法和制样工具、设备等都不能破坏样品的代表性、改变样品的组成,不能 使样品受到污染。5.2.3 制样数量制取的实验室样品量和试样量必须满足检验项目的要求。6 样品的盛装、标识、传递与接受6.1 样品的盛装样品应用容量适宜的规定容器盛装,并密封。样品应防止日晒、雨淋及任何外来杂质的污染。6.2 样品的标识抽取的样品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样品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报验号、样品编号、货物名称、抽样 时间和抽样人及陪同人。6.3 样品的传递与接受应缩短样品传递和接收的时间,尽可能减少样品品质变化。7 存查样品的保存7.1 存查样品的保存条件存查样品应密封(必要时需真空)保存在清洁、干燥、避

7、光和温湿度适宜的环境中。存查样品应 标明存样时间、经办人及保存期限等信息。7.2 存查样品的保存期限XX/T XXXXXXXXX3合同规定索赔期限的,存查样品保存到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满为止。合同未规定索赔期的,存 查样品一般应保存半年以上。涉及国际贸易理赔案件或以我方检验结果为结汇依据的,存查样品应保 存至结案或结汇。8 检验8.1 基本要求检验应在适宜的光线下进行,检验环境应满足检验的要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检 验方法检验,使用新检验方法、新仪器设备应加以验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8.2 试剂和器具检验中,除特殊规定外,应使用分析纯试剂、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

8、试剂。 检验所用试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检验所用器具应采用定型产品,如采用非定型产品应符合误差要求。需计量检定的器具应定期进 行计量检定,确保达到检验所要求的精度。8.3 检验结果计算8.3.1 误差及数据处理本标准采用GB/T 8170中规定。8.3.2 检验各项目子项兼项归属检验各项目中有特定限量规定的特定子项应比无特定限量的子项优先归属。8.4 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包括手写和自动打印的数据、图表及工作情况的记录。应记录检验方法的依据、实验条 件、实验数据、检验人等内容。记录应按统一表格填写,字迹清晰、数字准确、结论明确。9 安全措施抽样时,应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条件,确保人身安全。 分析试样时,如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产生的废液、废物应专门收集,集 中处理,确保安全,避免对环境的污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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