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书面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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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书面竞赛试题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 2009年 6月 24日正式挂牌成立。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 、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3.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4.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5.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6.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 、 特点和管理需要 , 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参照管理类等类别。 7.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

2、责组织。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可以录用为公务员。9.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二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 ,取消录用。10.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1.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合格四个等次。12.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1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14.对公务员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 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 。15.公务员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1

3、6.人才市场的服务对象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承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相应资格或者能力的人员以及各类用人单位。 17.人才市场活动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 实行人才自主择业 ,单位自主用人。 18.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具备与交流会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条件,并报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9.举办跨区域的人才交流会 , 应当由举办地的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举办全省性人才交流会,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批准。20.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可以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扣押其有效征件。21.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专业技

4、术类公务员。 22.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继续教育教材规划和科目指南确定。 23.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机关 (单位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24.因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发生的人事争议,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5.所 有党政 机关、 企事业 单位、 群众团 体、民 主党派 、中央 驻甘单 位都有 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义务和责任 , 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按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26.军 队转业 干部进 兰安置 的,其 配偶在 兰州市 须有常 住户口

5、并居住 满 3年以上。27.事 业单位 聘用合 同中可 以约定 试用期 ,试用 期最长 不得超 过 6个 月,试用期不计入合同期限。28.我 省引进 海外高 层次人 才的范 围是我 国公派 或自费 出国、 出境留 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9.选拔领军人才,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制度。30.在 地市以 下单位 ,长期 在野外 从事农 业、林 业、水 利、采 矿、测 绘、勘探 、 铁路施工 、 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可放宽职称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31.对 于一般 工作人 员进入 党政机 关、群 众团体 、法检 两院和 民主党

6、 派工作机构工作,必须实行 “凡进必考 ”制度。32.人事争议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3.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为称职及以上的 。 从次年 1月 1日起 ,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都于 2008年 1月 1日施行。35.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等级分为 5级。36.企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具体比例是 1%。37.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 (含职业道德 )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38.缴 费单位 的社会 保险登 记事项 发生变 更或者 缴费单 位依法 终止的 ,应当自变

7、更或者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39. 社会保 险费征 缴暂行 条例 规定的 基本养 老保险 费的征 缴范围 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0.医疗保险基金的特点是强制性、共济互助性。公益福利性。41.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积累制。42.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包括建立、转出、转入等 5个方面。43.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4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企业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45.大、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46.机 关和主 要由财 政供给 经费的 事业单 位医疗 经费从 各级财 政安排 的公费医疗经费中列支。 47.对 有固定 工作单 位、签 订长期 劳动合 同的农 民工, 可参加 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 4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城镇所有从业人员。4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市级为统筹单位。50.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 , 参保人员产生的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包干 。51.失业登记实行属地管理。52.省 、自治 区、直 辖市人 民政府 根据本 行政区 域失业 人员数 量和失 业保险基金数额,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53.失 业人员 在领取 失业保 险金期 间,按

9、照规定 还可以 享受医 疗补助 金、一次免费职业培训、三次免费职业介绍。54.参保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由所在单位负责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也可直接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55.城 镇企业 事业单 位成建 制跨统 筹地区 转移的 ,失业 人员跨 统筹地 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56.失 业人员 在领取 失业保 险金期 间获准 开办私 营企业 、从事 个体经 营或者自行组织就业的 , 凭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 , 可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57.失 业保险 金可由 失业保 险经办 机构直 接为失 业人员 发放, 也可由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

10、银行领取。 58.社 会保险 主要包 括养老 保险、 失业保 险、医 疗保险 、工伤 保险和 生育保险 5个项目。 59.完 善社会 保障制 度的总 目标是 建立独 立于企 业事业 单位之 外,资 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60.我 省城镇 个体工 商户、 灵活从 业人员 最早参 加企业 职工基 本养老 保险 是1996年 1月 1日。61.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收支两条线管理。62. 社会保 险费征 缴暂行 条例 规定, 职工年 缴费工 资基数 一般以 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准。63.社会保险费只由税务机关征收。64.军 队转业 、复员 人员进 入城镇 企业

11、工 作,其 军龄可 以视同 社会保 险缴费年限。 65.目 前参保 人员在 档案记 载与身 份证记 载的出 生时间 不一致 时,以 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66.目前,全世界有 160多个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制度。67.我国现行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择业 、 市场调节就业 、 政府促进就业 。68.零 就业家 庭是指 在城镇 家庭中 所有适 龄劳动 力成员 均处于 失业状 态的家庭。 69.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70.县 级以上 人民政 府把扩 大就业 作为经 济和社 会发展 的重要 目标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71.国 家政策 规定对 从事个 体经营 的城镇

12、登记失 业人员 在规定 的限额 内依次 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2. 工伤保 险条例 规定 ,职工 因工死 亡,其 直系亲 属按规 定领取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73.目前我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 (区 )三级鉴定委员会。74.根 据不同 行业的 工伤风 险程度 ,将行 业划分 为风险 较小、 风险中 等、风险较大 3个类别。75.劳 动能力 鉴定包 括劳动 功能障 碍程度 和生活 自理障 碍程度 的等级 鉴定两部分。76.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构成。77.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 2人。78.用 人单

13、位 违反劳 动保障 法律、 法规或 者规章 的行为 在 2年 内未被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79.劳 动保障 监察的 主要方 式有日 常巡视 检查、 审查用 人单位 按照要 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专项检查、接受举报投诉等。80.与 劳动争 议案件 的处理 结果有 利害关 系的第 三人, 不能申 请参加 仲裁活动。81.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劳动 争议调 解仲裁 法规 定,劳 动争议 申请仲 裁的时效期间为 1年 。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 起 1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

14、书面通知当事人。 83.县 级以上 人民政 府劳动 行政部 门会同 工会和 企业方 面代表 ,建立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84.直 接涉及 劳动者 切身利 益的规 章制度 或者重 大事项 是指有 关劳动 报酬、工作时间 、 休息休假 、 劳动安全卫生 、 保险福利 、 职工培训 、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85.订 立劳动 合同应 当遵循 合法、 公平、 平等自 愿、协 商一致 、诚实 信用的原则。 86.劳 动合同 的期限 分为固 定期限 、无固 定期限 和以完 成一定 工作任 务为期限 3种。 8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88

15、.公 益性岗 位劳动 合同不 适用劳 动合同 法有关 无固定 期限劳 动合同 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89.目前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 4类地区类别。90.仲 裁庭裁 决劳动 争议案 件,应 当自劳 动争议 仲裁委 员会受 理仲裁 申请之日起 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日。91.生 育保险 基金支 付女职 工生育 按照法 律、法 规的规 定享受 产假期 间的生育津贴及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92.社会保险档案属于长期保管。93.与 单位建 立劳动 关系的 农民工 可以和 城

16、镇职 工一样 随用人 单位统 一参加医疗保险。参保期间,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94.行 政许可 ,是指 行政机 关根据 公民、 法人或 者其他 组织的 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5.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以自由转让。96.尚 未制定 法律、 行政法 规的, 地方性 法规可 以设定 行政许 可;尚 未制定法律 、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 ,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97.设 定和实 施行政 处罚必 须以事 实为依 据,与 违法行 为的事 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98.省 、自治 区、直 辖市人 民政府 和省、 自治区 人民政 府所在 地的市 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 、 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以外作出规定。99.法 律、法 规授权 的具有 管理公 共事务 职能的 组织可 以在法 定授权 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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