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报业数字化进程中的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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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论报业数字化进程中的版权问题摘要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的数码版权千禧法案和欧共体的版权指令为中国的版权保护提供两条可行的方案,即实行技术保护手段以及建立适时的法律条款。 关键字 报业 数字化 版权 近期,美国百年老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宣布将从今年 4 月起终止目前的每日印刷版,转而在网络上进行每天新闻的更新。虽然该案例的出现有其内部经济因素的制约,但是不可否认,报业数字化已经成为了全球报纸发展的大趋势。 一、日益凸显的版权问题 1 报业的数字化进程 所谓报业数字化,即报纸作为传统媒体与新兴互联网媒体的结合,由过去的纸媒营销借助信息化工具逐步转向数字化营销。报业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是在采编、印刷以及发

2、行等层面的数字化改造,更是突破了传统的纸质媒介,使新闻内容在整个网络环境中得以共享,从而产生全新意义上的数字报刊。 目前,几乎所有的纸质报刊都拥有自己的新闻网站。有些仅仅是将母体报纸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网络上。方便在线用户浏览。而另一些则更为充分地利用了互联网这一平台,有效地实现了报网互动。除此之外,类似于手机报、网络电视等数字媒介也紧随其后,迅速成长。 2 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虽然各种形式的数字报刊繁荣发展,但是绝大多数的媒介公司却仅仅把“数字2化”当作是对传统报刊的一种点缀或补充,缺乏整体的战略规划。对于很多媒介公司来说,进行数字化转型只是一种被动的顺应潮流的变革,而数字报刊也只是作为传统报刊的

3、附属品或是辅助宣传工具得以存在。由于缺少对整个竞争环境的洞察,新闻资源被贸然地搬上了数字平台,这一举措换来的并不是新闻网站本身的蓬勃发展,而是其他商业网站的高歌猛进。 应当说,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几乎同时起步,但是两者的境遇却大相径庭,这其中自然有其自身运营模式的限制。商业网站从一开始就是按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而新闻网站则大多靠回报或是政府支助,存在着先天的体制惰性。除了这点差别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商业网站之所以红火,归根到底依靠的还是海量的新闻内容, “内容为王”是各数字媒体制胜的关键法宝。而纵览目前的局面,绝大多数的商业网站都是通过大量转载传统媒体数字版的消息得以维生,他们几乎是零成本地

4、占用传统媒介的新闻资源,并且依靠自身的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化包装一举战胜名不见经传的纯新闻网站,统领天下。虽然有些知名的商业网站也会象征性地支付转载费用,但这仅仅是冰山的一个小角,更有成千上万的商业网站免费地蚕食着传统报业的新闻资源。而对于传统报业来讲,在他们还没有能力完全保护自己版权的情况下便纷纷将新闻内容公布于数字平台之上,实际上也是毁掉了自己立足的根基。 二、 数码版权千禧法案与版权指令对中国版权保护的借鉴意义 1 西方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法律与技术互动 毫无疑问,新兴数字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版权侵害行为日益滋长。如何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无论是对全球各领域的数字化运作还是对报刊数字化的转型都有

5、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3针对这样的局面,国际组织和政府都采取了立法行为进行约束。其中,最重要的立法项目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音响制品协定,它们为数码版权千禧法案和欧共体的版权指令建立了一个框架。纵观这些法案,最为核心的一种观念即是法律和技术之间的相互影响。在西方有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只有技术手段才能最终解决由技术所引发的侵权行为。所谓技术手段通常是指允许信息提供者以数字形式控制对他们作品的存取。它们可以仅仅被用作收集合成数字作品信息的手段,也可以用作限制或阻碍信息存取的手段。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加密、乱序、作品内容转换的其他方式、或复制控制机制。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某些特

6、殊而具体的技术手段对数码作品形成保护,使其不会因为一些常规的技术操作而完全被占用。这种措施可以说是从源头上制止了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从这点上讲,技术保护手段比任何法律都能更有效地控制对具有版权作品的获取。但是技术同样也有相反的一面,存在一些借技术以规避这些保护的方法。新技术的产生以及被破解就如同一场永远没有尽头的博弈,在意图侵占作品和保护作品的双方形成对抗。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出现就能够防止这种现象大面积的发生。诸如数码版权千禧法案或是版权指令,都试图通过认定规避行为属于非法而重新强化技术保护措施的应用。而这正是法律能起到作用的地方。 2 “他山之石”对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借鉴意义 “他山之

7、石,可以攻玉”。介绍西方的成功经验,主要还是想让中国在数字化进程中吸取国外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就目前的中国来看,虽然报业数字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是其中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却无人问津。在版权保护方面,无论是法律还是技术上都没有达到西方的水平,亦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 (1)尽快完备适合当下形势的法律条款 4纵观中国现行的法律,虽然对于著作和版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涉及,但是其内容往往不够完备、界定不够清晰、有些甚至已经跟不上目前的发展形势,因此,这些法律条款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是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著作权法可以说是目前中国在版权问题上最权威的一部法律,但是该法案的颁布实施早于互联网在中国的盛

8、行。互联网的崛起为大众传播开拓了新的空间,但也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环境。如果说原来各个媒体之间在现有著作权法环境下相互转载新闻并没有引发多少纠纷和问题,相当程度上是因为他们都处在内容生产者的平等地位上,但现在网络媒体纯粹作为内容的消费者而不是内容的生产者却参与大众传播,实际上是“信息懒汉”的不劳而获行为。也可以说, 著作权法的适用性随着网络的出现而受到了削减。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和媒体之间都纷纷出台各种暂行条例和媒介公约,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规范网络版权非法占用的行为。最主要的一些条例包括 2000 年 11 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 年 4

9、月国内 23 家网络媒体通过第一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签订的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以及在 2002 年的第二届论坛上 112 家网站所通过的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这些公约都是根据暂行条例这一部门规章而确立的,其宗旨基本是呼吁全社会尊重网上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相关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公约单位将共同行动,联合抵制。但从其性质上来看,它们仍然只是签字单位之间的一个内部协议。该内部协议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其中的条款只能约束各方当事人,而不能约束协议以外的主体。因此,在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十分有必要从立法的角度明确阐释或进一步修正版权法中的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条款,

10、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们的知识产权5和新闻作品的版权。 2 重视技术保护手段的运用 目前,虽然几乎每个新闻网站都有禁止转载的警告,但各种商业网站却依然我行我素地占用着传统媒体的新闻资源。那么,为什么传统新闻媒体拥有自己的新闻网站却还要被其他网站无偿地占用新闻资源呢?关于这点,除了缺乏有力的法律武器之外,还因为没有可靠的在线版权保护技术。因此,即使你不同意将你的网上新闻提供给别人,也无法限制别人利用各种网络技术使用你的新闻。在这点上,西方的经验便给了我们很好的借鉴。技术上的问题还要依靠更强大的技术手段得以解决,一方面进行反复制技术的研究,另一方通过法律制止更进一步的技术规避行为,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做法正是我国当前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三、结语 报业在变革,数字化正成为传媒时代一股不可抗拒的洪流。然而,如何使一系列的措施跟得上报业的改革,使其不至于产生脱节是我们当前首要应该思考的问题。数字化时代的版权问题日益凸显,西方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尽快通过技术化手段防止侵权是我们必行路,而与之相应的立法措施也势在必行。报业的数字化征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解决了版权问题可以让中国报业在这条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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