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勤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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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教 师师 出出 勤勤 考考 核核 细细 则则一、考勤内容一、考勤内容 病事假、升旗仪式、课间操、上课、开会(集会、学习、培训) ,以及其他一切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活动等。二、出勤考核记录二、出勤考核记录1、由当天校务值周具体负责出勤记录,办公室每月汇总统计,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2、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按时在学校上班,上班时间没课的老师,要求在指定的办公室办公。3、学校实行坐班制度(每天上午 1-3 节) 。教师出勤考核情况每周公布一次;每月一评,纳入出勤奖;每期总评,纳入期末个人综合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三、请假手续三、请假手续1、因事、病确需请假时,要办好请假审批手续,批准

2、后方可离校,作为事假处理,遇有不可遇见的特殊情况,可事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2、凡能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办理的作旷工处理。 四、考勤细则考勤细则1、坐班、升旗、会议、集会、活动等缺席每次扣 5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迟到、早退三次及三次以上每次加扣 1 分。 2、教职工无论公、婚、丧、事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的课,若出现空堂以旷课处理。 (1)教师请假,需本人事先写假条,到校办签字备案后交给校务值周,请假期结束必须向批假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一天之内可直接到校办请假,超过一天需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有中心学校校长批准) (2)事假每天扣 1 分。一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 7.5 天(工作年限不满 5 年的,事假不得超过 3.5 天) ,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期限的事假,需报请市教育局批准,超过规定期限的事假,每天扣 10 分。病假每天扣 0.5 分,病假在七天以上两月以内,中心学校校长批准;病假两月以上教育局批准。(3)开学、考试、大型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等无特重大活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如需请假每天加扣 1 分。(4)婚、丧、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3、每期请事假累计超过 7.5 天(产婚丧假除外) ,有旷工的,病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的,取消当期评优评先资格。建南民族初级中学二 O 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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