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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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

2、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重要提示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机构

3、 (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中投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亿通科技”,申购代码为“30021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48万股,占本次发行1数量的19.84%;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1年4月20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

4、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41.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34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14.25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32,187.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1年4月15日(T6日)在

5、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25.75元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年4月

6、25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 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211” 。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 (T日) 当日15:00之前, 该日15:00 2之后到账的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 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

7、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 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 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 将被

8、视为违约, 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24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24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24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7)2011 年 4 月 25 日(T 日)下午,中投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

9、排列,并按申购单位(62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将摇出 4 个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 62 万股股票。 (8)2011 年 4 月 26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 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62 万股) 。 (9)2011 年 4 月 27 日(T2 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3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

10、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0,000股。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11、4)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 ,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

12、;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4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亿通科技 指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

13、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投证券 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发行 24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00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主

14、承销商自主推荐并已向协会报备的推荐类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所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 投资者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5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

15、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2011年4月25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在 2011 年 4 月 18 日(T5 日)至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的初步询价期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 截至 2011 年 4 月 20 日 (T3 日)15:00 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由 30 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 44 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未来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75 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1、初步询价情况统计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 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申报价格申报价格 (元元/股股) 该价位上的申报数量该价位上的申报数量(万股万股) 大于等于该价位上的累计申报数量大于等于该价位上的累计申报数量(万股万股)对应网下超额认购倍数对应网下超额认购倍数(倍倍) 对应对应 2009 年摊薄后市盈率年摊薄后市盈率(倍倍)31.20 124 1240.567.83 30.20 62 1860.7565.65 30.00 558 744365.22 29.99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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