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规定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8902115 上传时间:2018-05-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江南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江大校办20067 号为加强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保证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校外指导单位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方可申请到校外相关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二、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系)通过联系函或签署协议书的方式与校外指导单位确认,经学院(系)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三、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院(系)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经校内指导老师及系(教研室)的审核同意。四、校外指导单位必须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检查等工作,学生返校时,应填写江南大学在校外进行毕业作业情况考核鉴定表。五、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两周一次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必须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返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七、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具体要求,按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