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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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00-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质勘察(含勘察(含凿凿井)井)工程工程测测量、工程物探量、工程物探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 勘 察 人 : 签 订 日 期: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建建设设部部国国 家家 工工 商商 行行 政政 管管 理理 局局监监制制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

2、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

3、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 :勘 察 人 向 发 包 人 提 交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并对 其 质 量 负 责 。勘 察 人 负 责 向 发 包 人 提 交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四 份 , 发包 人 要 求 增 加 的 份 数 另 行 收 费 。第四条:开 工 及 提 交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的 时 间 和 收 费标 准 及 付 费 方 式 。4.1 开 工 及 提 交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的 时 间4.1.1 本 工 程 的 勘 察 工 作 定 于 年 月 日开 工

4、, 年 月 日 提 交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 由于 发 包 人 或 勘 察 人 的 原 因 未 能 按 期 开 工 或 提 交 成 果 资料 时 , 按 本 合 同 第 六 条 规 定 办 理 。4.1.2 勘 察 工 作 有 效 期 限 以 发 包 人 下 达 的 开 工 通知 书 或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设 计 变更 、 工 作 量 变 化 、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以 及 非 勘 察 人 原 因 造成 的 停 、 窝 工 等 ) 时 , 工 期 顺 延 。4.2 收 费 标 准 及 付 费 方 式4.2.1 本 工 程 勘 察 按

5、国 家 规 定 的 现 行 收 费 标 准计 取 费 用 ; 或 以 “预 算 包 干 ”、“中 标 价 加 签 证 ”、 “实 际 完 成 工 作 量 结 算 ”等 方 式 计 取收 费 。 国 家 规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中 没 有 规 定 的 收 费 项 目 ,由 发 包 人 、 勘 察 人 员 行 议 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 3 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

6、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 10 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 发包人责任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 发 包 人 应 及 时 为 勘 察 人 提 供 并 解 决 勘 察 现 场的 工

7、 作 条 件 和 出 现 的 问 题 ( 如 : 落 实 土 地 征 用 、 青 苗 树木 赔 偿 、 拆 除 地 上 地 下 障 碍 物 、 处 理 施 工 扰 民 及 影 响 施工 正 常 进 行 有 关 问 题 、 平 整 施 工 现 场 、 修 好 通 行 道 路 、接 通 电 源 水 源 、 挖 好 排 水 沟 渠 以 及 水 上 作 业 用 船 等 ) ,并 承 担 其 费 用 。5.1.4 若 勘 察 现 场 需 要 看 守 , 特 别 是 在 有 毒 、 有 害 等危 险 现 场 作 业 时 , 发 包 人 应 派 人 负 责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 按国 家 有 关 规

8、定 , 对 从 事 危 险 作 业 的 现 场 人 员 进 行 保 健 防护 , 并 承 担 费 用 。5.1.5 工 程 勘 察 前 , 若 发 包 人 负 责 提 供 材 料 的 , 应 根据 勘 察 人 提 出 的 工 程 用 料 计 划 , 按 时 提 供 各 种 材 料 及 其产 品 合 格 证 明 , 并 承 担 费 用 和 运 到 现 场 , 派 人 与 勘 察 人的 人 员 一 起 验 收 。5.1.6 勘 察 过 程 中 的 任 何 变 更 , 经 办 理 正 式 变 更 手续 后 , 发 包 人 应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工 作 量 支 付 勘 察 费 。5.1.7 为

9、勘 察 人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产 、 生 活条 件 , 并 承 担 费 用 ; 如 不 能 提 供 时 , 应 一 次 性 付 给 勘 察人 临 时 设 施 费 元 。5.1.8 由 于 发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勘 察 人 停 、 窝 工 , 除 工 期顺 延 外 , 发 包 人 应 支 付 停 、 窝 工 费 ( 计 算 方 法 见 6.1) ;发包人若要求在合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

10、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5.2 勘察人责任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

11、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 包 人 、 勘 察 人 商 定 为 实 际 损 失 的 %。5.2.3 在 工 程 勘 察 前 , 提 出 勘 察 纲 要 或 勘 察 组 织 设计 , 派 人 与 发 包 人 的 人 员 一 起 验 收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5.2.4 勘 察 过 程 中 , 根 据 工 程 的 岩 土 工 程 条 件 ( 或 工作 现 场 地 形 地 貌 、 地 质 和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 及 技 术 规 范 要求 ,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增 减 工 作 量 或 修 改 勘 察 工 程 的

12、 意 见 ,并 办 理 正 式 变 更 手 续 。5.2.5 在 现 场 工 作 的 勘 察 的 人 员 , 应 遵 守 发 包 人 的安 全 保 卫 及 其 他 有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 承 担 其 有 关 资 料 保 密义 务 。5.2.6 本 合 同 有 关 条 款 规 定 和 补 充 协 议 中 勘 察 人 应负 的 其 他 责 任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6.1 由 于 发 包 人 未 给 勘 察 人 提 供 必 要 的 工 作 生 活 条件 而 造 成 停 、 窝 工 或 来 回 进 出 场 地 , 发 包 人 除 应 付 给 勘察 人 停 、 窝 工 费 ( 金 额 按

13、预 算 的 平 均 工 日 产 值 计 算 ) , 工期 按 实 际 工 日 期 延 外 , 还 应 付 给 勘 察 人 来 回 进 出 场 费 和调 遗 费 。6.2 由 于 勘 察 人 原 因 造 成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质 量 不 合 格 ,不 能 满 足 技 术 要 求 时 , 其 返 工 勘 察 费 用 由 勘 察 人 承 担 。6.3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 由 于 工 程 停 建 而 终 止 质 量 或 发包 人 要 求 解 除 合 同 时 , 勘 察 人 未 进 行 勘 察 工 作 的 , 不 退还 发 包 人 已 付 定 金 ; 已 进 行 勘 察 工 作 的 , 完

14、 成 的 工 作 量在 50%以 内 时 , 发 包 人 应 向 勘 察 人 支 付 预 算 额 50%的 勘察 费 计 元 ; 完 成 的 工 作 量 超 过 50%时 , 则 应 向 勘察 人 支 付 预 算 额 100%的 勘 察 费 。6.4 发 包 人 未 按 合 同 规 定 时 间 ( 日 期 ) 拨 付 勘 察 费 ,每 超 过 一 日 , 应 偿 付 未 支 付 勘 察 费 的 千 分 之 一 逾 期 违 约金 。6.5 由 于 勘 察 人 原 因 未 按 合 同 规 定 时 间 ( 日 期 ) 提 交勘 察 成 果 资 料 , 每 超 过 一 日 , 应 减 收 勘 察 费 千 分 之 一 。6.6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 发 包 人 不 履 行 合 同 时 , 无 权 要求 返 还 定 金 ; 勘 察 人 不 履 行 合 同 时 , 双 倍 返 还 定 金 。第七条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经 发 包 人 与 勘 察 人 协商 一 致 ,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合 同具 有 同 等 效 力 。第八条:其 他 约 定 事 项 : 第九条 :本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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