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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分包单位审查备案制度工程分包单位审查备案制度1 1 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2 2 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项目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3 3 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申报表”报监理单位,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3.13.1 拟分包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分包范围(4)开、竣工日期; (5
2、)质量等级; (6)工程项目一览表。3.23.2 分包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3.33.3 分包商的业绩包括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43.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53.5 分包协议书(合同) 。4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总承包商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外,还应包括以下审查内容:4.14.1 审查报审材料中分包商是否明确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商是否具备承担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4.24.2 与拟选的分包商接触,详细了解其工程经验、工程信誉、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等情况。4.34.3 审查拟签的分包合同是否与施工总包合同相抵触。5 5 监理单位审查结束后,做出资质审查的结论,监理单位以书面通知总承包商,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备案。6 6 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总包商不得让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