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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编号: 姓名 宋琳 性别女年龄42住址 新民东街 16 号 3-2-101报 案 人单位市公交公司一分公司电话 13609997703案件来源口头报案移送单位承办人电话报案内容:宋琳(女,42 岁,住新民东街 16 号 3-2-101,市公交公司一分公司职工)讲,1 月 29 日 19 时 30 分许,应朋友邀请外出吃饭,23 时 50 分许回家开门,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便回三哥家借宿。次日 10 时 30 分许,再次来开门未果,便从后窗户看能否进去,发现护栏被撬,墙上留有脚印,只好顺着爬进去,发出家中被翻的乱七八糟,放在柜子上的 1000 元现金和放在衣柜衣服口袋中的一串铂金项链价值 1800 元,一条珍珠项链价值 1780 元,一枚 4 克金戒指价值 770 元丢失。领导领导批示批示:处处理理结结果果:经初查,符合立案条件,经局领导批准,立为盗窃案侦查。接警单位 新兴街派出所接警地点新兴街派出所接警人员张春泽 周明俊接警时间2009 年 1 月 30 日 11 时填报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