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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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理论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段启俊 ?彭伶俐摘? 要? ? 囚徒困境 描述的是共同犯罪人犯罪后选择坦白与否的博弈。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选择中止犯罪行为也完全可以用博弈论来加以分析。共同犯罪中止博弈分析的假设前提包括理性人假设和偏好假设, 必备要素包括局中人、 信息、 策略组合和支付。用博弈论来检视共犯中止的五种理论, 即整体中止论、 个别中止论、 区别对待论、 切断因果关系论以及既遂原因力消除论, 不难发现, 既遂原因力消除论是认定共犯中止最具前景的理论, 刑法在将来的修订中可据此作出共犯中止的相应规定。关键词?共同犯罪中止? 博弈论? 博弈规则? 均衡解对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 从?

2、 刑法之内 的角度已有大量的探讨, 但是在如何完善刑法相关规定上还是纷争不止, 笔者欲从? 刑法之外 的视野, 以博弈方法为工具对其进行分析, 希冀得出相关的立法建言。博弈论( Game theory) 主要研究的是决策主体的行为( 也即? 理性人的互动行为 ) 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 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它建立在个体理性决策理论的基础上, 一般而言, 只要符合以下特征,博弈论就能派上用场:群体性( Group) , 我们生活在二人以上的世界里, 只要我们不是鲁滨逊;互动性( Interaction) , 事情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所有人的行动;策略性( Strategic) , 每个人都认

3、识到并考虑到这种相互依赖性; 理性( Rationality) , 每个人选择行动的时候要针对对手的可能行动( 所谓关于对手的信息) 而选择一个最优对策。显然, 法律当中的问题是满足这些条件的, 这也决定了博弈论在法律中的广泛运用。20 世纪 50 年代关于? 囚徒困境 的故事便是博弈论的经典例子。一、 ? 囚徒困境 引出的博弈囚徒困境描述的是: 两个罪犯被捕, 他们共同犯了一个严重的罪行, 但检察官在没有至少一方的供词前无法证明任何一方犯有该罪, 不过检察官在没有任何一方合作的情况下能证明他们俩都犯有一些更轻的罪行。检察官告诉每一位囚徒: 如果没有人坦白, 他们都将被证明这一更轻的罪行, 每

4、人将入狱两年, 然而如果一个囚徒坦白而另一个不坦白, 则前者将被释放而后者将被判处这一重罪而接受 10 年的最高处罚; 如果 两人都坦白, 检察官将以这一重罪控告他们但不提请最高处罚, 他们都将入狱 6 年。#用博弈模型表示21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 3)1!#参见叶德磊等著:%中级微观经济学 如果囚徒 1 选择坦白, 那么, 囚徒 2 选择抵赖将获得 10 年的刑期, 收益为- 10, 选择坦白将获 6年刑期, 收益为- 6, - 6 要比- 10好, 因此, 囚徒 2 的最优选择仍然是坦白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囚徒 1 选择抵赖还是坦白, 对于囚徒 2 而言, 其最佳选择都是坦白; 反之

5、, 这样的论证对囚徒 1 同样有效, 无论囚徒 2选择什么, 囚徒 1 选择坦白也是最佳的。因此, 最终博弈的结局是( 坦白, 坦白) , 也就是说( 坦白, 坦白) 这一 策略是? 囚徒困境 博弈的纳什均衡。? 囚徒困境 描述的是共同犯罪人犯罪后选择坦白与否的博弈, 同样地, 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选择中止犯罪行为也完全可以用博弈理论来加以分析。二、 共同犯罪中止博弈分析的假设前提和必备要素( 一) 假设前提1. 理性人假设在? 囚徒困境 中, 博弈最后的结局能达到( 坦白, 坦白) 的效果, 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在于囚徒 1 和囚徒 2 都是理性的, 他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希望自己

6、的刑期越短越好。我们在对共同犯罪中止进行博弈分析时也必须做这样一个假设: 假设共同犯罪人都是理性的, 会在不同的情形下迅速比较判断自己的收益得失, 并做出能使自己收益最大化的决策反应。 2. 偏好假设描述偏好, 通常用效用、 收益、 价值等表示。在? 囚徒困境 中, 囚徒 1 和囚徒 2 最后都会选择坦白, 原因在于, 相对于长刑期而言, 他们都希望自己能获得更短甚至最短的刑期, 这是两囚徒的偏好。 共同犯罪人也有这种偏好, 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偏好于更好更大收益以至于最大收益。比如说, 犯罪中止是法定的量刑情节, 我国刑法第 24 条第 2 款规定: 对于中止犯, 没有造成损害的, 应当免除处

7、罚; 造成损害的, 应当减轻处罚。那么, 对于犯罪人而言, 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之间, 他们更倾向于接受免除处罚结果( 收益) ; 而如果是减轻处罚, 法定刑是 10年有期徒刑, 被判刑 5 年比被判刑 8 年要好, 对他们更具有激励 作用。22? ?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 年第 7 期( 3) 2!参见 美 道格拉斯 G 拜尔等著:%法律的博弈分析 ( 2) 刑罚成本, 这是指各犯罪人在被逮捕后应接受的刑罚惩罚, 包括付出的财产、 名誉、 资格、 自由甚至生命的成本, 它是主要的犯罪成本( 相当于? 刑罚确定性和刑罚严厉性的乘 积 !) 。本文只讨论刑罚成本。共犯人的预期收益则指通过共同犯罪所

8、获得的财产性收益( 如共同盗窃所获得的财物) 或精神性收益( 如共同强奸所获得的精神满足) 。我们知道, 刑罚成本更多的是以自由刑为代 表出现的, 而无论财产性收益或精神性收益与其都不具备同质性, 一般而言是不能对二者进行同等比较的,但是共同犯罪的预期收益是各共犯人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评价, 并非物体或者行为客观上对各共犯人的效用, 因此, 它意味着对各共犯人的满足, 收益不同, 则满足程度便有大小之分; 刑罚成本则意味着对共犯人共 同的威慑, 刑罚不同, 则威慑程度也不同。所以, 二者是能在比较的意义上使用的, 具体的赋值也并不是说能精确地对二者进行定量分析, 只是具有相对比较的作用, 能得出最

9、终的结论才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三、 共同犯罪中止论的博弈论检视在博弈理论里, 按照局中人的行为方式, 可以将博弈分为合作博弈( Cooperative Game) 与非合作博弈( Non- cooperative Game) ,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局中人能否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能够达成的 就是合作博弈, 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我们知道, 共同犯罪必须有共犯人之间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 共犯人之间的共谋更像是二者达成的一个协议, 实施共同犯罪就是一种合作博弈, 共犯人按照协议分工合作, 各 有所得; 当其中有部分犯罪人表示放弃犯罪并为之做出努力时, 则协议被打破。此时, 其他犯罪人的利益受到

10、影响, 他也会对自己的策略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 共同犯罪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可能会导致一个新的博 弈 非合作博弈的产生。假设甲、 乙共谋实施某一犯罪。二人的共谋会让彼此存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感和信任感, 因此, 这种共谋 对二者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 这个约束力便来自于甲、 乙在该项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对对方的影响力、 完成犯罪后所得收益的分配以及犯罪后得以逃脱刑罚的侥幸( 几率) , 在这种约束之下, 二人共同完成犯罪; 但 是, 一旦二人对收益的判断出现分歧, 则有人可能放弃犯罪( 中止犯罪) , 或者二人同时认为继续完成犯罪会出现负效益, 则可能同时放弃犯罪。这样, 二人在犯罪实施的整个过程中,

11、 都有两种选择方案 中止犯罪 或者继续犯罪, 其策略组合就可能表现为四种, 即( 继续, 继续) 、 ( 中止, 继续) 、 ( 继续, 中止) 、 ( 中止, 中止) 。作为理性人, 甲、 乙在进行犯罪决策时, 必然对预期的犯罪收益和犯罪成本做一个衡平比较, 以确定是否实施该犯罪。甲、 乙之所以共同实施犯罪并持之以恒继续下去, 诱惑力便在于犯罪后所获得的无需支付 正当劳动成本的巨大收益, 当然对这种收益应该以甲、 乙主观上理解的满足程度作为判断标准。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 在市场上, 一个企业要想获得利润, 则生产要素的收益必须高于其投入的成本, 随着生产要素 投入的增加, 企业的利润也会逐渐

12、增大, 直至最大化的利润, 此时其投入的生产要素满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将这一理论应用到刑法中来, 利润最大化原则同样适用于犯罪人以及刑罚的制定者 国家的决23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 3)3!参见陈正云著:%刑法的经济分析 边际成本是指生产者每投入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需要增加的成本。策。实际上,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已经考量过他的每一项成本和收益,!当他们所判断的犯罪收益大于犯罪 成本时, 他们会选择犯罪; 而当实施这一犯罪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 则是犯罪人能获取最大犯罪收益的时候。对于国家有同样的结论。国家设置的刑罚要获得最好的收益, 发挥最大的效益, 刑罚量投入成本必须高于刑罚效益,

13、 直至刑罚量的边际收益等同于边际成本时, 刑罚效益就达到了最高, 也就是说, 国家每投入一个单位的刑罚量, 其增加的刑罚成本等于刑罚效益的时候, 对于国家而言, 刑罚量是最合适的。这里, 我们不必投入过多的精力去分析他们这一犯罪的得失问题, 这是刑法本身的经济效益问题。而 犯罪人是否犯罪, 则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一场博弈, 这场博弈要得出的结论是 怎样的刑罚才是更加合理的, 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惩罚和预警功能。这并非本文研究的应有之义, 我们重点讨论的是有关共同犯罪中止的不同规则下的博弈模型。在某一市场上, 几家寡头厂商达成制定垄断的高价时, 他们可能获得巨额的利润, 但是利润总是与风险同存,

14、风险就在于国家反垄断法对这种垄断行为的合理干预和制裁, 这种干预和制裁必须达到让寡头厂商付出的代价更多于联合垄断时所获得的非法利益。共同犯罪同样如此, 只有当刑法对共同犯罪中止作出合 理的规定时, 才有可能更多地激励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 踏上悔罪的? 黄金桥 。我们的期待是, 无论对方选择什么样的策略, 都能激励甲或乙更多的倾向于选择中止犯罪, 这才是符合? 黄金桥 的规则。在这样既定的规则下, 甲或乙在更多的情况下认为继续犯罪会使犯罪收益低于犯罪成本,也即, 继续犯罪将会让他得不偿失, 那么他会中止这场正要或者正在进行的犯罪。从纯粹的刑法理论角度来看, 在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行为的有效

15、性的问题上, 学者们分别从 共同犯罪的整体性、 共犯人的独立性、 共犯人的分工与作用、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以及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等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由此出现了整体中止论、 个别中止论、 区别对待论、 切断因果关系论以及既遂原因力消除论#等各家之言。下面我们用共犯中止的博弈理论来检视这五种理论:( 一) 对整体中止论的博弈论检视整体中止论认为, 既然共同犯罪行为具有整体性特征, 那么, 其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也只能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 个别共犯意图中止犯罪, 必须在停止自己犯罪的同时, 迫使其他共犯停止实施共同犯罪行为, 或有效防止共同犯罪结果的发生。倘若没有产生这种效果,

16、 共同犯罪已完成时, 个别共 犯的犯罪中止就不能成立。(如果甲或乙选择中止犯罪, 那么他必须支付阻止对方停止犯罪的代价, 才能成立犯罪中止; 否则, 一旦对方行为达到既遂, 停止犯罪的行为人一方即使之前做出了阻止犯罪的巨大努力, 也仍将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无疑, 选择中止犯罪的一方行为人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我们假设甲、 乙二人共同犯罪的目标是 300 单位的收益, 完成犯罪后又不被逮捕的话, 甲、 乙各能得到 150 单位的收益, 甲、 乙为此各支付了 50 单位的成本, 实际能获得 100 单位的收益。而一旦被逮捕, 甲、 乙将获得的刑罚各为 100 单位)。我们假定被逮捕的几率为 80%。犯罪过程中, 甲想放弃犯罪, 但是乙想继续, 这时, 甲必须承担阻止乙继续犯罪并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代价为 200单位, 获得悔罪的心理解脱收益相当于犯罪得到的收益为 150 单位, 犯罪中止将得到刑法的宽恕或原谅, 甲为此只需接受 20 单位的刑罚, 而24? ?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 年第 7 期( 3) 4!#()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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