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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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土右旗检察院立足职能 部门联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10 年以来,土右旗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全面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努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到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中积极协调协调社会关系、社会关系、 规规范社会行范社会行为为、解决社会、解决社会问题问题、化解社会矛、化解社会矛 盾、促盾、促进进社会公正、社会公正、应对应对社会社会风险风险、提高社、提高社 会保障、保持社会会保障、保持社会稳稳定定,真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一、延伸一、延伸检检察工作察工作职职能,促能,促进进

2、社会服社会服务务管理管理创创新新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善于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一)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构建“大预防”格局我院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科学部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发放宣传册、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构建起系统预防、个案预防、专项预防、重点民生工程预防相结合的“大预防”综合体系。2010 年以来,我院对辖区内电力、国税、国土等 20 余家重点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2传和警示教育 25 次,受教育人数达 1600 余人,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2000 余份。为了有效预防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3、,开通了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 次,参与临场监督 4 次,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健康发展。(二)(二)进进行提醒行提醒执执法探索,以法探索,以监监督促督促进进管理管理我院积极进行督促执法工作的探索,(三)加(三)加强强社会社会维稳维稳工作,促工作,促进进社会和社会和谐谐我院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等法律关系,用执法的具体过程诠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一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对影响辖区内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

4、查;二是认真落实上级院及旗委、政府信访维稳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完善巡回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阅处群众来信等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心理咨询等措施,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特别在重大节点及敏感时期,落实好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化解了 3 起扬言要赴呼进京访的信访矛盾纠纷。(三)充分(三)充分发挥检发挥检察建察建议议作用,助推社会管理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创新新3我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积极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完善管理的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机制的创新。探索实行了“1234”检察建议

5、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1”指覆盖所有大案要案:要求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大案要案背后涉及的各种社会管理问题,力争每个案件或每类案件都发送检察建议;“2”指发送双轨制:对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发送内容不同的检察建议,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就发案单位在财务、监督、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漏洞,通过双轨制发送获得了及时整改的良好效果。 “3”指在发现问题、发送建议、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并实行“当面送达”与“约谈督促”,协助整改落实。 “4”指建立金融犯罪、涉农犯罪、职务犯罪及一般犯罪四类检察建议模式,提升专业化建议水平。如今年上半年注重

6、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涉及管理问题的调研分析,共发出 9 份检察建议,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职务犯罪类检察建议的常态化模式,为以后发送此类专业化检察建议提供了借鉴。二、延伸二、延伸检检察工作机制,把机制察工作机制,把机制创创新作新作为检为检察机关参与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也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积极推进社4会管理创新,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一)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执法相法相衔衔接的工作机制接的工作机制我院通过搭建“相互衔接、

7、信息共享”资源平台,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侦查机关办理移送案件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院与旗各行政执法机关、旗公安局定期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法办案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商讨解决对策。如我院可以对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进行查阅,发现确有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形的,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向监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等。(二)建立以(二)建立以监监所所检检察察监监督督为为平台的平台的诉讼监诉讼监督督协

8、协作机制作机制针对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实践中因案件信息流转不畅、各业务部门之间诉讼环节衔接不紧、监督合力不强的实际,我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以强化监所检察监督为切入点,以监所、公诉、侦监部门共享的在押人员诉讼信息动态监控制度为基础,建立诉讼监督协作机制。该机制由监所、侦监、公诉等部门依诉讼流程分别填写相关案件信息及考察意见,然后将在押人员动态考察表依诉讼环节进行流转,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侦监、公诉部门可以据此确定刑事5案件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是否属于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属于刑满后五年内再犯罪的累犯,以及了解同案犯的基本情况,有利于追诉被告人和在公诉时提出准确的量刑建议。同时通过这种方式的监

9、督,以自身的规范执法来督促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对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从而推动社会管理的有序运行。 (附案例)(三)构建司法救助体系,(三)构建司法救助体系,维护维护未成年人弱未成年人弱势势群体群体权权益益我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真心、真情、真爱对待每一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在落实轻缓政策的同时,多角度推进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一是诉前法律援助机制。2009 年,我院与旗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决定,明确如涉罪未成年人因经济或其他原因无法聘请律师,在审查起诉时由检察机关帮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由审判阶段提前

10、到起诉阶段。仅 2010 年,就有 21 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获得了法律援助。二是诉前调查评估机制。2010 年,我院与旗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推出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前调查评估的实施办法,变审前评估为诉前评估,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司法局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家庭监护条件、帮教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检察机6关决定是否起诉或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自2010 年以来,我院共对 44 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诉前调查评估,其中有,23 名被判处了缓刑。三是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机制。2010 年以来,我院启动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工作,以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刑

11、事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作为特困救助的优先对象,对其救助申请在审批时予以优先考虑,最大限度减轻犯罪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目前,我院已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中,涉及未成年救助对象的 4 例。同时,我院还注重通过不同方式实施多元化救助,力争对未成年人的救助效果最大化。(四)(四)强强化民行化民行“检调对检调对接接”,促,促进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我院民行部门立足关注民生、倾听民生、贴近民生、保护民生的原则,将“检调对接”运用到民行检察工作之中,针对法院在办案中出现偏差,导致判决后出现对判决不服、执行难并极易引发上访的案件,灵活地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疏导和劝解,经过耐心

12、细致地剖析抗诉的利弊和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促使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有效化解矛盾。三、延伸三、延伸检检察工作内容,推察工作内容,推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我院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土右”创建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7系。(一)深入开展(一)深入开展对对重点地区的排重点地区的排查查整治整治我院在对辖区重点乡镇的综合治理中,因地制宜确定打击犯罪的重点,坚持哪一类犯罪突出、社会危害性大就重点打击哪一类犯罪,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实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有效性。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 “两抢一盗”等犯

13、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0 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提出加强治安防范的建议 15 件,对辖区多发的“两抢一盗”案件提前介入侦查 28 件。(二)注重(二)注重对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和关特殊人群的帮教和关怀怀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社会危害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引发社会治安隐患的高危人群。这类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是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和极端事件、推动社会稳定的关键。我院把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

14、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执法效果。一是依托乡镇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检察室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监督平台。乡镇检察室协助监所科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相关社区矫正执行部门直接8联系,提升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二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试行)、设计制作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流程图、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台账,对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和社区矫正实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突出社区矫正的工作实效。深入司法所和社区,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全面查

15、阅档案资料和人员台帐、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等措施,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强化对矫正对象、工作单位和工作流程的“三类监督”,并对发现的 2 起监外服刑人员脱管情况和 1 起保外就医不当情况,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纠正,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基层司法所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监督公益劳动等方式,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更快回归社会。近日,协助美岱召镇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公益劳动及法律宣传,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一定自觉遵纪守法,绝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完善帮教(三)完善帮教转转化机

16、制,落化机制,落实实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轻缓轻缓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我院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模式和9办案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行了五项未成年人工作制度。一是流程提速制度。联合旗司法局、公安局、法院专门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流程,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流程提速,加快办案进度,实现了从审查逮捕到一审判决的平均羁押时间仅为 33 天,比以往缩短了近 50天,最快一例仅为 21 天。二是亲情会见制度。对因家庭管教不到位、一时冲动或一念之差而偶然犯罪的未成年人,尽可能安排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看守所会见,用亲情唤醒失足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促使其真心认罪、真诚悔罪。2010 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亲情会见 10 余人次,有效实现了执法办案与亲情感化的有机链接。三是心理矫正制度。我院自 2010 年开始,联合旗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存在较严重心理问题的近 20 名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重塑健康人格,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四、以延伸法律四、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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