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振动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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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三: 环境振动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环境振动标准编制组 二一年十一月 环境振动标准编制组 二一年十一月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环境振动标准称:环境振动标准 项目统一编号:项目统一编号:370 承承 担担 单单 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编制组主要成员:张斌、卢伟建、张翔、辜小安、肖南、王毅民、魏显威、熊文波、李孝宽编制组主要成员:张斌、卢伟建、张翔、辜小安、肖南、王毅民、魏显威、熊文波、李孝宽 标准所技术管理人:张国宁标准所技术管理人:张国宁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赵国华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赵国华 目录 1 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

2、1 1.2 工作过程.1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3 2.1 新环境振动问题和振动源的出现.3 2.2 适用范围的局限性.3 2.3 滞后于国际标准的发展.3 2.4 测量方法的一些表述滞后于仪器技术的发展.3 3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4 3.1 适用范围.4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3 术语、定义.4 3.4 环境振动Z计权因子 .4 3.5 振动功能区划.4 3.6 环境振动限值.5 3.7 环境振动监测要求.5 3.8 环境振动功能区的划分.9 4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9 4.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9 4.2 与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同类标准的对比

3、.10 5 标准的实施.10 6 附加说明.10 6.1 计权曲线.10 6.2 国外相关振动标准简介.13 i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1) 本标准修订工作于 2006 年度列入了环境保护部的计划, 下达计划的文件号为环办 函(2006)371 号,项目统一编号为 370。 (2)本标准修订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参加单位有:中国铁 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 交通部公路科学 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黄石市环境监测站、杭州爱华仪器有 限公司等。 1.2 工作过程 (1) 2007 年 2 月 3 日

4、,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及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召开第一次准 备工作会。 与会代表从多个方面,就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比较关键的几个问题如何进行了认真的 讨论,并就如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A)标准修订是否与 ISO 新标准接轨问题 ISO 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ISO2631 为振动的基础性标准, 是基于欧美发达国家生活水平、 技术水平和仪器研发水平等诸多因素制定的。 新的计权网络更加科学的反映了振动和人的关 系,与旧的计权网络相比较更真实地反映了振动对人的影响。 随着 ISO2361-1:1997、ISO 2361-2:2003 的提出,ISO2361-1:1985 被废除。新版 ISO 标准在振动

5、评价方法中考虑了振动对人体健康、 舒适度、 感觉和运动病等诸方面的影响, 与旧版标准相比,更关注人的主观感受。而 ISO2361-1:1985 提出的评价方法是基于等感曲 线以及当时采用的“疲劳熟练度降低限”曲线提出的。新版中涉及的 3 处重要修改: 三个方向(x/y/z)同时测量加速度和频谱分析; 计权曲线的变化; 频率范围的变化(由 180Hz 改为 0.1400Hz) 。 通过讨论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及测量方法修订总体意 向应与 ISO 标准接轨,优点包括: 现行国家标准具有国际化特点; 推动振动影响评价的现代化发展。 从我国以往标准化工作经验来看,我国等同采用

6、 ISO 标准的速度在发展中国家位于前 列。因此,与 ISO 标准接轨是未来必然发展趋势。但考虑到现实国情,执行 ISO 新标准受到 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 (B)仪器的问题 新标准的不足之处在于对配套仪器要求太高,在我国仪器水平条件下不便于推广。旧 的计权网络有些简单,在精确程度上和全面性上略显不足;好处在于简便易行。我国目前振 动仪器水平还不能精确到 1Hz 以下的水平, 现有的仪器都是应用旧的计权网络。 如果采用新 的计权网络,配套仪器会滞后相应的新计权网络,振动仪的监测标准也会相应的滞后。强制 性标准应考虑实用性。 与会人分别针对新旧计权网络的产生背景、 优缺点、 我国技术水平现状、 仪

7、器水平现状、1 配套标准进行了讨论,认为: 我国现有仪器无法满足 ISO 新标准的测量要求。各监测、研究机构目前在用仪器大 多为简单的振动计,无法完成三个方向(x/y/z)的同时测量及频谱测量。而目前市场上符 合要求的仪器产品十分有限; ISO 新标准所需的测量仪器缺乏计量标定标准,无法进行仪器验证标定。 新 ISO 标准在推出后的一段时期内会吸纳各国的意见反馈,有修订和调整的可能。 大家一致认为: 新的计权网络是发展趋势, 现行的计权网络必将被新的计权网络所代替, 但目前来讲新的计权网络的应用还不成熟,不完备,缺少配套的测量仪器。在这种情况下制 定我国的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及测量方法 ,可先

8、确定新计权网络和旧计权网络的计权 结果的差异性, 经过一定量的测量比较分析找到偏离的程度; 进而分析我国是否有必要采用 新的计权网络。如果差异不显著,建议保留旧的计权网络;如果差异显著,就要分析新的计 权网络目前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 存在的技术难点和人力物力的支出。 如果目前采用新的计 权网络难度过大,建议仍然采用旧的计权网络。 (2) 2007 年 10 月 22 日,编制组召开了第二次准备工作会议。 会议主要分析了 ISO 提出的 85 版和 97 版新旧两条计权曲线的异同, 指出了新标准中采 用新计权曲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与会人员经讨论后对采用新的计权曲线达成共识。 在之后 的时间里与会人员对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标准的适用范围” 、 “标准评价量” 、 “频率范围” 、 “测点位置”展开了讨论。讨论的结果为:环境振动标准中主要考虑起铅直 z 方向,同时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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