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价值论对人类主体的双维度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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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自然价值论对人类主体的双维度定 位论文关键词:生态中心论 双维度 内在价值 工具价值 系统价值 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罗尔斯顿在反对“人类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中心论”的自然价值论,它充分地体现了人类在其中的地位以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罗尔斯顿在自然价值论中对人类采取了“双维度”的定位,既肯定了人类主体在自然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表明了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自然价值论对我们在推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参照指导作用。 一、生态中心论的理性定位 “后道德时代”1240,人的价值观、伦理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正如法国哲学家吉尔利波

2、维茨基所说, “人的义务超越了那种将其限定在即时的人际间范围内的传统伦理范畴”1241,人类的责任已经延伸到了整个生物圈。学者们开始对价值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由陈旧的主观价值论发展到客观价值论,把价值从人延伸到了整个生态系统。罗尔斯顿则是客观价值论代表人物之一。 人类中心论认为,人只对自身(包括其后代)负有道德义务,环境只是工具,生态环境中的动植物不具有道德意义,只具有工具价值,而不具有内在价值。生物中心论认为,人的道德义务的范围并不只限于人类,人对所有的生物都具有的道德义务是直接的,所有的生命的价值都是等同的,没有高低之分。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是基于对“人类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反对的基础上

3、建立起来的。罗尔斯顿2认为, “生命中心论”是不正确的,但“人类中心论”也是错误的。 298 他认为,所有的生命并不是毫无差别地都处于中心位置的,生命之间不是完全等同的,是具有层次的。 298 但同时,他又认为,生态系统在功能上也没有把人放在中心的位置,在人产生之前,许多其他的生物已经存在了,在生态系统中,细菌对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作用比人更大。所以,他主张应该把人放置在生态系统中,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考虑生物的价值和人与有机体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环境伦理的观点被称为“生态中心论”。德国哲学家奥特弗利德赫费称生态伦理学“新颖甚至比一种范式转换更激进”390。 罗尔斯顿认为,人类的主观性的价值事件只

4、是“发生在地球上的更大、客观的价值产生和价值支撑的一个子集”,这个子集是“一个以客观价值事件为基础的子集”26。正如人是自然的产物是“通常被遗忘的第一个功能”391。所以,人类的评价行为应该是一种“生态的评价”,即所有的事件、主体及其评价对象,都发生在自然场景之中2277。但同时,人类的主观性价值事件是在所有子集中处于顶点的26,人是自然最高级的创造物2269,具有最高级的价值2259,处于价值金字塔的顶层,当然,这个价值指的是内在价值。但是,在系统价值的层面上,人类的价值是最小的,处于系统价值的底层。因此,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对人类的定位具有双维度。这种定位的方式是一种理性的定位,是对“人类

5、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的极端主义立场的纠正,为理论的实践性提供机会。 二、人类主体在价值与内在价值关系中的定位 大自然是一个客体的价值承载者。 24 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所有的自然创造物都有价值,这些价值早已存在于大自然中,人作为评价者只是发现这些价值,而不3是创造这些价值。罗尔斯顿反对克里考特把这个“发现”价值的过程描述成“由观察者的主观情感投射在自然客体或自然事件上”2154,认为人类的评价活动并没有任何东西从人传送到自然客体。所以,罗尔斯顿认为,评价过程中的“投射”最好被理解成“翻译”2155。价值与内在价值不同,价值具有工具性,是事物的特征或自然属性被人翻译后而形成的。人是价值的根源2

6、157,是人把自然物的属性记录下来,并翻译成价值,人是价值的拥有者。而内在价值则不因人是否存在而存在,尽管不被人发现也真实地存在于自然物种。可以说,价值是由内在价值翻译过来的,与内在价值相比,仍对价值的显现只是一个副现象。 对于主体的定义,罗尔斯顿说:“所谓主体并非一定是具有判断能力的主体,但至少得是能够进行运动和作出感情反应的主体。 ”4189 而人类是唯一的道德物种26,是唯一的道德主体,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2146。价值与人类的意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人的参与就不会有价值的产生,但并不否认自然物的自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由此可见,具有人类痕迹的价值与内在价值之间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图

7、1)。图 1 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个体角度) 从图 1 可以看出,对于自然物的个体而言,自然物的内在价值在经过人类的翻译活动之后,形成若干种不同的价值。 而在生态系统中,生态系统对人的某种价值是由若干种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构成的,是各种内在价值的有机组合。如图 2,它反映了在生态系统的角度中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这种关系与图 1 所反映的关系是相反的。 图 2 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系统角度) 4在此,人类是内在价值被翻译成价值的过程的评价者,罗尔斯顿在肯定自然物内在价值的时候,并没有否定处于本物种角度来评价外物种的合理性和能动性。 三、人类主体在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关系中的定位 如上

8、所述,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对价值的定义是具有人类痕迹的,价值的概念是相对于人类的工具性为出发点的。尽管如此,价值并不等同于工具价值,工具价值的概念是放置于整个生态系统范围的,是对于生态系统中的所有自然物而言的工具性价值。工具价值按照罗尔斯顿的定义是:“指某些被用来当作实现某一目的的手段的事物。 ”2253 同样存在于生态系统范围内的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是与工具价值相对的,内在价值是指:“那些能在自身中发现价值而无须借助其他参照物的事物。 ”26 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都是客观地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生态系统中的每种自然物都不以其他事物为参照而具有内在的价值,同时也对其他自然物具有工具性价值,两者的交织存

9、在促成了生态系统的运行。在系统的层面上看,内在价值恰似波动中的粒子,而工具价值亦如粒子组成的波动。 2297 对于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如图 3 所示。 图 3 对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的描述是基于个体角度的,在这一角度看,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当主体对其他自然物显现工具价值的时候,主体自身的内在价值相对于其他不同的自然物有不同的工具价值。不同的工具价值是由主体的内在价值向其他自然物呈现的,相对于不同的工具服务对象而言,个体的内在价值具有不同的工具性。 图 3 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个体角度) 从系统角度来考虑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之间的关系的,在生态系统的层面上

10、5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与在个体层面的关系相反,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图 4)。对于生态系统,一种工具性价值是由若干种自然个体的内在价值有机结合而成的,多种生物的特征的组合完成生态系统的一项功能。 图 4 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系统角度) 在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中,人类是如何得到定位的呢?罗尔斯顿在解决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时把两者区别了高低的不同层次。他认为,内在价值的等级大致是:人的价值最高,从高等动物到具有系统发育功能的或神经复杂性的动物,植物的价值更低,微生物的价值最低2164。在实践上,植物的价值就几乎是零2163,他认为:“植物的概念在伦理学中几

11、乎没有什么用处。 ”2163 图 5 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层次分布图 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在自然物中的比例是由“存在物等级”2305 确定的,罗尔斯顿认为,比例分布的不平均不是一个“与平等有关的问题”,而是一个“与品级有关的问题”299。显然,在这个品级中,人类是处于最高点的顶层价值者,是“最有价值的作品”2306。因此,罗尔斯顿拒绝对人以外的其他物种采取“伤感主义态度”,主张在生态系统规律允许的范围内牺牲它们以满足人的需要。 四、人类主体在系统价值中定位的调整 利奥波德认为:“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重,也包括

12、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 ”5193 罗尔斯顿对此是认同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都是针对个体的主体性而言的,但在整个生态系统的层面上,我们需要的不是某种“主体道德”,而是“客体道德”2277。从主体性的角度,我们使用工具价值和内在价6值两个术语来描述个体的价值,但对于生态系统这个客体而言,无论是工具价值还是内在价值,都是不适用的2254。因为生态系统虽然拥有“自在的价值”,但却不像有机体那样具有“自为的价值”,生态系统是价值的生产者,但却不是价值的所有者,也不是价值的观赏者。只有有机体才能是价值的所有者,只有人类才是价值的观赏者。 因此,对于生态系统的价值,罗尔斯顿运用了第三个术语系统价值225

13、5。系统价值弥漫于整个生态系统,但它并不是生态系统各部分的价值的简单相加。对于系统价值,罗尔斯顿强调的是自然的一种创造性,他认为,系统价值是某种充满创造性的过程。这个过程创造的产物就是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是“被编织进了工具利用关系网中的内在价值”2254。生态价值这一客体性价值是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的,在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层面,人类的定位得到了调整。在从人到微生物这一内在价值下降的曲线的坐标上,大自然创造出的系统价值是呈上升趋势的(图 6)。 2164 图 6 系统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趋向示意图 可见,在客体性的系统价值中,人类的定位得到了调整,不再是如对于内在价值那样处于价值金字塔的顶层,相反,当人

14、类置身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时候,人的系统价值并不如植物或是微生物。 五、人类主体在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三者关系中的双维度定位 有人认为,罗尔斯顿抛弃人类中心主义是过分理想化6,笔者并不苟同。其实,罗尔斯顿对人类的定位是采取双维度方式的。在罗尔斯顿建立的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模型中,把自然的生态价值分于七个系统中,这七个系统按照7内在价值大小由上至下依次为:人类文化系统、人类自然系统、动物自然系统、有机自然系统、地球自然系统、地壳自然系、宇宙自然系统。七个系统由上至下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模型,人类文化系统是处于塔尖的,宇宙自然系统处于塔底。从上到下,主观性价值逐渐减弱,客观性价值逐渐增强

15、,到塔底的部分(包括动物自然系统的下半部分、有机自然系统、地球自然系统、地壳自然系统与宇宙自然系统)就完全是客体性的价值了。同时,由上至下,系统价值是逐渐增大的,系统与系统之间互为工具 价值。 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生态系统中,作为生态系统本身,它具有高于主体性价值的系统价值。罗尔斯顿在强调自然物内在价值的时候,更强调系统价值、强调内在价值间的联系性,反对一味地把自然物的内在价值从生态系统中剥离出来,看成是纯粹内在的和基元的,他注重每一种内在价值与从其产生的价值之间联系,主张主体性价值要被放置于整个生态系统中来评价。人类在这三者的关系中是以内在价值最大,而系统价值最小的双维度身份出

16、现的。对人的顶层内在价值的肯定是人作为生物群体对本物种的立场的维护,是对“生物中心论”由于价值中心的模糊而导致的实践上的无法施行的空泛的避免;对人类的底层系统价值的确认是人作为唯一的道德道理人明确自身对维护其他物种和自然环境,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的义务于合理性,是对“人类中心论”的盲目性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的纠正。 六、自然价值论对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人类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发展的矛盾已成为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重要话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了要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十七大报告也重点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点的重要指导思想。8笔者认为,如何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解决人类在人与自然两者关系中的定位,也就是人类如何理性地处理自身发展与自然生态发展的关系。这一定位的失误将可能导致人类对自身生存的迷惑即生物中心主义,或导致人类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藐视即人类中心主义。因此,对人类自身的正确定位是发挥人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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