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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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流程跨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流程参保人员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判断参保人员的 流动方式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并随 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 位向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提出 转移申请新就业地受理申请,符合条 件的,15 个工作日内向原参 保地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 1、 生成参保凭证 2、 填写情况表 3、 将参保凭证第 1,3 联, 及情况表传送新就业地 4、 转移个人帐户余额 5、 终止本地医保关系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凭证 及个帐余额,检查核对后: 1、 转移个帐余额记入参保 人员个帐 2、 完善相关信息 3、 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并将凭

2、 证第三联传送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回户籍所在地或跨地区流 动无接收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填写申请表 向原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表后 15 日内: 1、 生成参保凭证 ,并妥善保管第一联, 第二联业务存档 2、 第三联传送参保人员 3、 终止本地医保关系参保人员在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 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出示凭证 第三联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按 规定办理参保,同时生成并发送联系函原就业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凭证第一联, 及情况表传送给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地社 保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收到凭证后:1、核对信息。 2、完善相关信息。3、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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