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推动大学共同治理制度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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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推动大学共同治理 制度的重要力量摘要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作为一种中介组织,为大学共同治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它是共同治理制度的发起者、重要引导者和领导者,有关共同治理制度的政策、评价标准,很多都是由它们提供或是在它们的倡导之下产生的。研究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美国共同治理制度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改进大学治理制度,以利于大学发展。关键词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共同治理;美国 大学共同治理(sharedgovernance)通常是指更多地让大学利益相关者(最主要是教师)参与到学校的治理中来。它作为一项高等教育改革措施之所以能够出现,与美国 20 世纪以来兴起的中介组织以及教师对于

2、学术职业安全保障需求密切相连,其中美国大学教授协会(TheAssociationofAmericanUniversityProfessors,以下简称AAUP)起着独特的作用。AAUP 成立于 1915 年,其宗旨是:增进学术自由和共同治理,明确高等教育的基本职业价值和标准,确保高等教育为公共利益服务1。它是共同治理制度的发起者、重要引导者和领导者,有关共同治理制度的政策、评价标准,很多都是由它们提供或是在它们的倡导之下产生的。因此,研究 AAUP对美国共同治理制度的影响,不仅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侧面来管窥第三部门在美国大学共同治理制度中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大学与外部世界的

3、关系。一、AAUP 推动共同治理制度的历史进程1沉寂期:AAUP 成立初期20 世纪 50 年代2AAUP 自 1916 年开始推动高等院校学术治理的改进,其下设的大学和学院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T 委员会)专司此事。1920 年,AAUP 发布了有关院校治理的声明,强调教师参与院校人事选聘、预算分配和政策制定的重要性。但根据 1920年 T 委员会关于教授参与院校治理的报告来看,这一时期教授较少参与大学治理。T 委员会在 20 年代和 30 年代都建议大学和学院应采取正当程序让教授参与治理,但是收效甚微。由于1915 宣言(Declarationofprinciples)只是代表了教授的利益

4、,结果一开始就引起了多方的不满,除了董事会和其他教师外,还引起了美国教育理事会(AmericanCouncilonEducation,简称 ACE)和美国学院协会(AssociationAmericanColleges,简称 AAC)等组织的不满,他们认为1915 宣言不能代表大多数教师和其他群体的利益。AAUP 通过不懈的努力,与美国教育理事会之间的隔阂不断减小。自 1934 年起,AAUP 和 AAC 建立了联合会议制度,自此,政治联盟形式也成为 AAUP 推动共同治理以及其他事务的一种重要方式。从总体上来说,AAUP 成立初期在推动共同治理方面是有一定成效的。它确立其宗旨为“学术自由与共

5、同治理”,并设立了维护共同治理的专责机构T 委员会,该委员会基本认可美国高校的治理结构,在其倡导下提出了改良主义政策,呼吁让教授更多地参与到治理中来。但是这一时期的 AAUP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巨大的阵痛,而恰恰是这两次阵痛促使 AAUP 开始在职业主义和官僚主义之间寻求一定的平衡。特别是二战后,对苏联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的偏见造成麦卡锡主义在美国猖獗起来。 “随着美国联邦政府对公私立大学资助的不断扩大,政府、以纳税人自居的公众、以公众代表自居的媒体、甚至大学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和社区,都对原本属于大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兴趣。而大学内部,古老的由教授治校的传统,似乎在复杂的现代

6、综合大学(multiversity)的管理中越来越力不从心,而让位于学校的行政官僚”2。联邦和州、县的各级议会组成了名3目繁多的委员会深入学校,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干预大学的内部管理和学术事务,是否“忠诚于国家”成为评价学者和决定学术事务的先决条件。AAUP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开始逐渐显露出它的软弱和无能。2重振期:20 世纪 6080 年代经过了 20 世纪 40、50 年代政治洗礼的 AAUP 变得越来越聪明了,刻意不介入任何对立团体的观点纷争之中。AAUP 这样做可以看成是对 20 世纪 40、50 年代惨痛经历进行反思的结果。1958 年 AAUP 制定了关于解聘教师的程序原则声明,要

7、求教师参与大学或学院运作管理。T 委员会开始制定教师与管理者关系原则声明的试行条例,并建立一套教师参与大学治理的程序标准。同时,随着教师群体对参与大学治理的呼声越来越大,1966 年 AAUP 颁布了关于学院和大学治理的联合声明3,这一声明对共同治理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充分强调了加强教师、校长、董事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的重要性,指出在学校制定重要政策以及推行重大决策时,要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治理的民主权利。为了保障教师广泛参与治理的权利, 声明要求学院和大学制定保障教师参与治理的组织原则与制度,建立学院、大学的各级教师代表机构,通过教师选举组成各级教师委员会以及教师评议会、教授会,充分保障教师履行决策

8、的权利。最后, 声明还建议学院和大学建立教师、董事会、校长之间的长期协商机制,包括实行三方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建立特别联合委员会和常设联络委员会,以及扩大学校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中的教师代表比例等方面的措施,保持交流渠道的畅通,共同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此声明的核心是宣告“高等教育机构任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治理机构、教师、行政人员、学生和其他的相互独立性。 ”因此这就需要通过这些组织提供“全方位的联合计划的机会”。1966 年声明通常被视为共同治理制度确立的标志性4文件。随着 1966 年联合声明的发表,共同治理便逐渐成为了美国大学治理的主导模式,之后,共同治理制度在美国大学全面发

9、展。大学教师不仅拥有了参与决定教育和研究事务的权利,而且更普遍地涉足教育政策,如参与制定目标、规划、预算及选举管理者等。传统的观点是与管理者进行协商来参与管理,而这一时期以工会的形式参与治理的观念已经凸现。其原因有三点:一是政府允许尤其是州政府立法允许公共机构雇员参与集体谈判协商。1959 年威斯康星州立法允许市政当局和雇员进行集体谈判,1970 年国家劳工关系法案使得私立院校的雇员也有集体谈判的权力;二是当时高等教育的不断扩张和官僚化带来管理关系的不断恶化,教师与管理者,董事会和州教育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断紧张,州一级的立法者和执行者开始逐步去影响而不是管理高等院校;三是当时存在两大以集体谈

10、判为手段的教育协会,美国教师联合会(AmericanFederationofTeachers,简称 AFT)和全美教育协会(NationalEducationAssociation,简称 NEA)均在 60 年代成功地组织了教师进行集体谈判。1972 年,AAUP 发布了关于集体谈判的声明(StatementonCollectiveBargaining),明确提出将集体谈判作为实现高等教育目标的另一个重要措施,通过集体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以及法律强制力作为必要的补充,加强教师在学校资金分配方面的影响力。此后集体谈判成为教师参与治理以及维权的重要手段。如前所述,尽管集体谈判备受争议,但自此,共同治

11、理总是与集体谈判联系起来,甚至有人把集体谈判和共同治理的作用等同起来。3改革期: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里,共同治理制度再次成为广泛争论的议题。共同治理制度的支持者强调:共同治理制度是学术自由和学术独立的基5本条件,它确保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学术思想不会受到外界压力的约束和引导,教师不会出于担心失去工作的畏惧而作出违心的判断。共同治理鼓励教师将精力集中在对学生和学科的基本义务上,促进高等教育的繁荣和发展。反对者认为:学术自由并非与共同治理存在一种必然的联系,没有共同治理,学术自由同样可以得到维护。AAUP 在关于共同治理的论战中,始终坚定捍卫共同治理

12、。针对人们对于共同治理的批判,AAUP 一方面呼吁全社会和大学管理当局尊重教师的发展,不要因为追求功利性目的或短期目标就抹杀共同治理的优点,另一方面坚决捍卫共同治理存在的合理性,支持大学教师在参与共同治理等学校管理事务方面所享有的民主权利。1990 年 4 月,AAUP 也对 1966 年联合声明原始文本作了个别语句修改,该声明开篇即说, “以下声明指引董事会成员、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使其相信美国大学已进入提倡各大学组成成员适当分担责任的阶段。 ”31994 年,AAUP 又发表了关于教师治理与学术自由关系的声明(StatementontheRelationshipofFacu

13、ltyGovernancetoAcademicFreedom),认为学术自由与共同治理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认为如果教师没有充分的自由,就不能对院校及其政策进行批评,就不能参与院校管理,主张应将共同治理与高等院校最基本的核心价值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共同治理观念制度化4。针对现有共同治理制度的弊端,美国的一些高校已经从机构上设置了更多教授参与决策的组织,AAUP 的领导人一开始本能地拒绝接受,他们担心此项措施不仅不会带来任何益处,相反会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浪费,挫伤教师的创造性,最终威胁到学术自由。后来由于学校内部以及社会各界要求实行的呼声日趋强烈,AAUP 不得不做出政策上的调整。1998 年,AA

14、UP 公布了终身聘任后评审制:美6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回应(post-TenureReview:AnAAUPResponse)的报告,报告提出了终身聘任评审制的指导原则:一是着眼于教师的发展,二是保障教师的参与,三是保护学术自由和提高教育质量5。共同治理也逐步在一片争议声中变成人们关注的焦点,而 AAUP 也正是这片焦点的聚集地。在 2003 年 AAUP 所召开的治理国际会议:让团队工作上众多的学者们对共同治理的内涵、结构、操作运行、原则、方法以及共同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的合理性、发展趋势等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6。而在 2005 年度报告中,AAUP 重申学术自由与共同治理的重要性。在AAUP

15、的影响之下,AFT 等组织也遥相呼应发布各种报告,对其进行声援。从以上 AAUP 影响美国大学共同治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美国大学的共同治理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学术自由的矛盾、利益主体利益取向的不同,共同治理的主体、内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争取的方式也随着矛盾转变而转变。AAUP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的矛盾调整自己的政策,是其能够成功完成使命的关键所在。二、AAUP 影响共同治理制度的表现1提供政策支持在美国大学共同治理制度发展过程中,AAUP 通过发布报告的方式从政策层面来影响或引导共同治理制度的发展。针对共同治理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它发表了一系列的报告,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

16、共同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分配。AAUP 等协会 1966 年联合声明中对共同治理中的权力分配作了较为详细的分类,为高校共同治理制度的执行提供了参照标准。1990 年 4 月,AAUP 对 1966 年联合声明原始文本作了个别语句修改,对共同治理的主体界定更为清晰,同时将学生和其他人员也纳入其中。7第二,很多学者指责共同治理导致决策的低效,认为董事会、监理会、学术评议会成员频繁的开会讨论、协调通常在事实上阻碍了决策的出台。针对这种情况,AAUP 提出不要因为一些功利性的原因就否定共同治理存在的合理性,更不要因为短期性的效应而抹杀共同治理的优点,坚决维护教授所享有的各种民主权利,并为此在 2003 年召开了国际会议,对此进行专门讨论。第三,学生参与治理问题。传统上学生一般不作为共同治理主体的角色讨论。但与时俱进的 AAUP 却在 1966 年对学生的地位有所提及,认为学生参与治理仅限于对于学院和大学决策的讨论自由等。次年,AAUP 等组织又发表关于学生权利和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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