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人假说”与生育行为——兼论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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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浅析“经济人假说”与生育行为兼 论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论文关键词:经济人;利益最大化;生育行为;养老保障;计划生育户 论文摘要:经济学发展的历史说明:经济人假定是经济学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在经济分析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很设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家庭的生育行为也是经济人作出的理性选择,通过子女的生育、抚养以实现生育利益的最大化。基于此,面对农村较高的生育率及严重的性别比失调,政府也应从经济人的视角制仃相应的政策,以实现生育行为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一、生育行为是一种理性经济人的行为 “经济人”(HomeOcconomicus,或 EconomicMan),简单地说指人是自私自利的,

2、其经济行为的原始驱动力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个人追求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是一致的,那么就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不一致;因而,个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使社会得到最大利益,有时甚至会导致社会利益的损失。 家庭的育龄夫妻作为经济生活的理性人,其所进行的生育行为是一种经济人的行为,从经济学角度看,我国(特别是农村)的多胎生育以及男孩偏好正是经济人假说的表现。在传统社会里,为了实现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家庭希望多生育小孩。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1)在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下,子女.的多少代表劳动力水平的强弱,子女多(特别是男孩多),劳动力足,在平时的生产

3、中,就能担负起更重的体力的投人,因而就能有更多的产出,家庭的经济收人也得到增加;(2)成年子女不但能增加劳动力的投人,同时,也是父母养老的保障。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生命周期长度要大大长于其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只是其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为2了在失去劳动能力后仍然能维持生活需要,人们必须将劳动时期获得的收人的一部分积蓄起来,而适于积蓄的物资财物是土地、房产、贵金属和珠宝等商品,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有能力进行这种物资财物积蓄的人仅仅是少数,对于绝大多数的人而言,消费的剩余可能很少,因此,其终身的资源分配就难以利用财富或货币进行储蓄,而只能用人力储蓄的方式,即生育子女。子女及其劳动能力具有永久积蓄的特点,因

4、而成为重要的养老资源。同时,土地、房产、贵金属和珠宝等商品的价格不稳定,保值增值的不确定性因素多,而子女却能给家庭带来永久的收益期望。多子女与独生子女相比,在劳动力投入与增殖保值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另一方面,从非经济利益的角度,也即是效用最大化:(1)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多子多福”,儿孙满堂,子女多,幸福感强;(2)“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子女特别是男孩,也满足了孝文化的需要。所以,多育以及男孩偏好,能实现经济人假说的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 1:子女多,老年人从子女处得到的养老保障费用也多。 假设 2:子女多,老年人从子女处得到的精神安慰高。 二、数据收集

5、本次采用整群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先在湖南新邵县新田铺镇下辖的 29 个行政村中抽出 5 个行政村,然后在被抽取的行政村中普查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养老方面的基本状况。除少数老年人迁居外地或因其他原因未能被调查外,共回收有效资料 310 份。由于农村 60 岁以上老年人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因而均以问卷访谈的方法来取得资料,即笔者对每一位老年人进行直接入户访问,由笔者亲自填写问卷。问卷内容除了关于老年人的年龄、性别、文化水平、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等基本情况外,还包括老年人赡养的各方面状况,包括老年人自我养老状况、子女供养状况及对养老状况的满意度和养老中的主要问题与困难等。 3三、子

6、女及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障状况 1.为了本文的研究需要,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来说明调查数据:(1)生育状况:在样本中,有 31 位老年人没有子女,其中巧人完全没有子女,而 16 人通过过继的方式续绝,从而拥有一个儿子。有 279 人育有子女,占 90.6%,平均生育 4.45 个子女。从性别来看,平均生育儿子数为 2.39 个,女儿数为 2.05 个,其中育有儿子最多为 7个,女儿最多为 4 个。在样本中,有子女老人 289 人,约占样本总数的 93.22%o(2)在样本中,286 位老年人无固定收人,依靠自己的劳动投人或子女供给获得经济来源,占总人数的 68.39%(表 1)。 2.老年人的养老状况

7、:(1)老年人自我养老状况:在此次调查中,大部分老年人没有固定的收人来源,在独居或与配偶共居的 310 位老人中,有 138 人自己参加生产劳动获得部分必需的生活资料,在与未婚子女共居的 69 位老年人中,他们由于还要抚养尚未成年的子女,因而全都参加家庭劳动,甚至外出打工,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代际经济流动可以概括为抚养型,因而他们在经济上同样是以自我养老为主。在问及是否参加家庭生产劳动时,回答为经常参加、偶尔参加和几乎不参加的分别为 198 人、82 人、30 人,所占比例分别为 63.87%;26.45%,9.67%;有 65%(201 人)的老年人或多或少地参加了家庭生产劳动,他们通过自己的劳

8、动为家庭生产做出了贡献,因而也可以算作自我养老。(2)老年人子女供养状况: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依赖家庭成员,特别是配偶和儿女,这在此次调查中也表现得相当明显。一是经济供养在独居、与配偶共居和与未婚子女共居的 182 位老年人中,有 55.6%的老年人的已婚子女经常给分居的老年人提供现金资助,数额从每月平均 10 元到 100元不等,均值为 42 元。提供方式既有定期提供,也有不定期提供,提供者除了老年人的儿子外,女儿女婿也或多或少会补贴一些。 二是生活照料:在独居、与4配偶共居和与未婚子女共居的 182 位老年人中,有 63 位老人的成年已婚子女能够经常给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占 33.8%;

9、“位老人的已婚子女不定期提供一些生活服务,占 32,6%;其他的 63 位老人的子女偶尔为老人提供一些生活上的照料,占 36.6%。在与一个已婚子女共居的老年人家庭中,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承担了一些家务劳动。(3)老年人对养老状况的感受:老年人对目前自身养老状况的感受,主要涉及老年人对经济供养水平、对生活受照料程度的感受、精神生活上的感受等几个方面以及总体上的幸福感。有 49.5%有子女老年人对目前的物质生活水平感到满意;感到物质生活条件较艰苦的有 45 人,占 16.6%;其余的 86 位老年人基本上处于温饱线左右,占 34.1%。而对于受照料程度,约 1l3 强的老年人感到满意,感到不满意的老

10、人有 25 位,占 9.2%,137 位老人对于是否受子女照料及子女照料程度感到无所谓,占 52.9%(见表 2)。老年人对于精神生活的满意度不仅与老年人的精神安慰有关,而且也关系到老年人的日常娱乐及社会参与。相比在家庭中得到的精神安慰,老年人在家庭外的精神生活非常单调乏味。 四、保障制度的建立是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必然选择 从上面的实证调查及数据分析可知,计划生育家庭与非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数的不同,在进人老年时,其得到的养老资源(不管是经济上的还是情感上的)不同,也即上述假设成立。由此说明,多生多育,是家庭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必然选择,但每个家庭的这种理性选择并不能出现全社会的资源配置的最优,

11、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反而使社会资源压力增大。而作为经济人假设的政府实施家庭计划生育却是最优选择,能实现政府或者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也即是说,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家庭的计划生育能给社会带来正的外部效益,而家庭内部却出现了负的效益;相应地,政府的效益却得到增加。有资料显示,自 20 世纪 70 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已累计 3000 多万,农村双女户家庭5达 1000 多万,预计以后每年还将新增独生子女户约 350 万,双女户约 100 万。这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取得成效的结果。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养老的需求同计划生育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最主

12、要的养老方式。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和统计,农村老年人靠家庭养老的占 92%。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施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步人壮年后期,养老问题悄然而至,传统家庭养老与现实的矛盾浮出水面。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夫妇是农村中为国家和长远利益而牺牲家庭和眼前利益的先进群体,在养老问题上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具体困难,有利于推动农村养老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方式的转变,也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进一步深人开展。目前响应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确有一部分因少生孩子而暂时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其中也有一些农民在政府的支持下因少生优生而富裕起来。然而,从一般的和政策的层面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并没有解决。当孩子的抚养成本逐渐转化为养老价值的时候,多子女的成本效应就明显超过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如果政府不给这些家庭以政策性的补偿,不帮助他们解决好养老问题,原来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群体,在养老问题上将逐渐成为弱势群体,如果让这一现象发展下去,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家庭必然倍感政府的不公正,也定会对未来家庭的生育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政府,应该满足当代计划生育户的养老需求,同时也让未来的计划生育户产生一种良好的预期。这样,社会人口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进行。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尽快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户的养老保障体系是计划生育户的期盼,也是政府社会长期良性运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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