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露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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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 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 施工和工 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 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是房屋建筑计价 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 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 的内容, 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 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 明。现综合起 来讲解。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 的、适用范围、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 25 条术语,对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 部位的名 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 25 条,

2、包括建 筑面积计算范围、 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 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 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 和方法。建筑面积的规定。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 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 积。勒脚 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 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 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 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 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

3、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 墙 体、门、窗等。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 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 墙勒脚以上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 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 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 “层高界限 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 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 (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空间单(

4、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 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 过 2.1m 的部位应计算 全面积;净高 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 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 积。设 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 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 是 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 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 2: 第(1)部 分净高1.2m,不计算面 积;第(2) 、高2.1m,计算 1/2 面积;第(3)部分 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 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 其外墙上口 (不包括采光井

5、、外墙防潮 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以 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 度超过 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 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 高的 1/3,且不超过 1/2 者为半地下室; 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 使用的顶 盖。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 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 护结构的,按 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 计算 1/2 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

6、积的 1/2 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 和深基础 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 筑面积。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 2.2m 者应 计算 1/2 面积。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 以上的回形走廊。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 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 内部连通时, 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 分的面积内。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 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7、室内楼梯、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 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 气竖井、垃圾 道、的自然层计算

7、,并入建筑物面积内。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 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 应按自然层 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 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 算面积。8、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 水箱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9、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 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 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 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 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

8、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 算 1/2 面积。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 条文计算面积。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1、挑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 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 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 护结构的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 间;檐廊是指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 的水平交通空间。2、架空走廊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 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

9、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 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 以上专门 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 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 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 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 8)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4、建筑物阳台,不论是

10、凹阳台、挑阳 台、封闭阳台、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 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 墙结构外边线的 宽度超过 2.1m 者,应按 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 算。宽度在 2.1m 及以内 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 雨、遮阳篷。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 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 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 上层楼梯可视 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 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 层) 。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

11、灯光控制室,应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 2.2m 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 应按结构层面 积分别计算。层高 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 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 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 时(图 9)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 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 不应计 算面积。

12、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 面积。如图 9:第(1)部分净高 1.2m,不计算面积; 第(2)部 分 1.2m净高2.1m,计算 1/2 面积;第 (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 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 ,看台 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 性顶盖和围 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 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 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 车棚、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在站 台、车棚、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 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 述已提到的除外)1、楼的底层。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 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 楼是指有 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3、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 台等。4、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5、6、屋顶水箱、台、露天游泳池。7、勒脚、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 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 墙、空调 室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 件、配件、性阳台、挑廊。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 梯、爬梯。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 (水)罐、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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