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拆迁安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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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拆迁安置方案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拆迁安置方案设计设计1.1 项目拆迁规模及范围项目拆迁规模及范围本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涉及的土地总面积为 59 亩,均需要进行征用,并进行农房拆迁。 项目征地拆迁影响范围为:向山村 1、2、8 社。1.2 相关补偿标准相关补偿标准按照遂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项目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房拆迁补偿和征地安置补偿的标准为:1.2.1 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按实际种有的农作物合理补偿。其标准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前 3 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执行,分大、小春两季计算补偿费,小春按年产值标准的 40%、大春按年产值标准的 60%计算补偿。耕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

2、积计算。1.2.2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该部分主要包括简易房屋、木楼、搭建房、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构筑物和林、木、果的补偿,不包括农民居住房屋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如下表 5-2-1 所示。表表 5-2-1 项项目涉及的地上附着物目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补偿标准准项 目标准(元)单位备 注简易房屋60.00元/M2含层高低于 2.2 米以下木楼50.00元/M2木檩、木板铺设,低于 2.2 米以下竹楼30.00元/M2木檩、竹编板块铺设搭建房30.00元/M2小青瓦房盖、砖墙围护搭建房11.00元/M2玻纤瓦、竹编围护堡坎50.00元/M3条石砌筑院坝10.00元/M2砼院坝

3、6.00元/M2石板苕窖50.00个按 5M3计算,每增加 1M3增加 10 元粪坑200.00个按 5M3计算,每增加 1M3增加 20 元蓄水池200.00个指住宅楼顶生活用水蓄水池。水井400.00个条石箍水井、压水机井沼气1000.00个产气。不产气 100 元挂果树53.00元/株住宅四周,含盛果花椒树,盛果葡萄树 30 元未挂果果树6.00元/株住宅四周,幼树 1 元杂树20.00元/株树径 30 公分以上,树径 15-29 公分 10 元;树径5-14 公分 8 元;树径 2-5 公分 5 元,幼树 0.5 元。竹子18.00元/M2住宅四周,不含耕地及非耕地的竹子围墙16.00

4、M砖砌,高 1.8 米以上,二四墙围墙10.00M乱石围墙,夯土墙高 1.8 米围墙大门400.00处接缝钢管,焊接管制作防护栏11.00M212 以上钢筋制作,带雨棚天棚20.00M2含塑料扣板、铝扣板防盗门300.00樘各类型的防盗门包门150.00樘带门框,普通木制门 80 元/樘铝合金门窗50.00M2框扇玻璃纱窗齐全,塑钢材料同标准磨石地坪11.00M2地板砖20.00M2含木地板、大理石、马赛克瓷砖10.00M2各种等级的瓷砖、瓷砖画、外墙瓷砖仿瓷涂料2.00M2含喷塑料涂料陶瓷坐便器100套无水箱减 20 元浴盆100个各类浴盆木质200.00元/架猪圈砖石150.00元/架1.

5、1.3 农房拆迁补偿标准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该项目被拆迁农房、棚户处于遂宁市市区区域,地段较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农房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平均为 11 万/户,目前该区拆迁 894 户农户。 对于违法建筑物的拆迁,应经过有关部门处理,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1.1.4 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含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被征用的村社,还应给予征地安置补偿,其标准应在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社会保障、非农就业难度、农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制定。1.3 农民安置方式农民安置方式本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拟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6、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其中对于农民土地的征用,直接进行货币补偿;对于农民房屋的拆迁,农民可以选择进行“产权调换”,即统一建房并进行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直接进行货币补偿。对于自愿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农民,按被拆迁房屋和附着物的补偿金额,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拆迁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农民。该户的拆迁补偿安置终结。对于自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农民,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安置房的实际面积,按优惠安置价或评估价结算,互补差价。每户安置还房与被拆迁房屋在等面积范围内,按优惠安置价计算;每户安置房面积超出被拆房屋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以内的,按超面积安置价计算;每户安置房超出

7、被拆迁房屋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评估价每平方米低 50 元计算。1.4 农民安置与生活保障措施农民安置与生活保障措施从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区、农村稳定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等因素出发,必须制定有效的农民安置与生活保障措施,解除农民土地被征用后的“后顾之忧”,以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建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并成立专门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管理机构对资金进行管理,定期对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发放生活补助。保障资金的来源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被占地社缴入的土地补偿款而建立的基金及基金收益;第二,上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第三,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第四,川中公司的部分经营收益。

8、2.按照省、市的城市低保有关规定,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市低保享受范围。3.鼓励有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凡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发给一次性补助费外,还可从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中申请个人一次性交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总额一定幅度的奖励金。4.将征地社农转非人员视为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1.对男年满 18 周岁不满 60 周岁、女年满 18 周岁不满 55 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统一安排劳动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6.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在片区内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力就业。7.加快二、三产业发展,不断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并组织做好劳动输出工作。8.建立良好的社会救济机制。建立政府援助制度,大力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并办好相应的养老机构。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子女读书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被征地家庭和农户,应享受当地部门给予的临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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