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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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

2、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晓东 联系人 付诗琦 通讯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88 号十五冶大厦 13 楼 联系电话 13164163467 传真 邮政编码 430040 建设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起十方街,北至托月路) 立项审批部门 武汉东湖

3、新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武新管政务20173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E4813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957.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869.94 总投资 (万元) 2703.6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3.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7.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一、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2009 年 12 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1 年 7月,财政部确定东湖高新区为现代服务业试点区域,东湖高新区将从国家层面承担更

4、高的战略使命。围绕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东湖高新区提出了“强化示范区核心区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土地价值,打造以光谷中心为核心的科技时尚新城”的规划思路。为落实这一规划思路,2014 年,东湖高新区组织编制了武汉光谷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规划落实了示范区总体规划对光谷中心区的定位及要求,优化和调整了中心区用地规划。光谷中心区东至光谷七路,南至高新五路,西至光谷三路,北至九峰一路,总规划用地面积 23.5 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 25 万人。总体功能定位:集行政办公、科技会展、会议交流等为一体的光谷行政展示中心;集金融商务、2 总部经济、管理咨询等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

5、集区;集休闲购物、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公服为一体的宜居活力住区。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位于光谷中心区中部,是南北向的城市支路。为积极推进光谷中心区的建设和发展,为沿线企业和居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2016 年 9 月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修建规划 ,2016 年 10 月取得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修规批复 关于批复碧泉路 (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修建规划的函 (详见附件 2) ,根据碧泉路(十方街托

6、月路)道路和排水工程修建规划及其批复,该道路南起十方街,北至托月路,道路全长 597.8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017 年 5 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了 关于光谷中心城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核心区(六)道排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武新管政务201743 号) ,同意本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中“T 城市交通设施”中的“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类别,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鉴于此,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

7、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年 6 月特委托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经现场踏勘和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后,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交由建设单位呈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二、二、 项目依据文件项目依据文件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9 月 1 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1997 年 3 月 1 日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1 日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实施;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

9、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 253 号) ; (13)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15)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 年第 59 号) ; (1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 (17)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 (18) 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 (湖北

10、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7 次会议批准) ; (19) 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9 号,2009年 6 月 1 日施行) (20) 武汉水资源保护条例 (2011 年 1 月 11 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11 年 5 月 26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4 次会议批准) ; (21)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2012 年 11 月 28 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 年 1 月 15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2013 年

11、3 月 1 日起实施) 。 2.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178 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 (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鄂政办函【2000】74 号文) ;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国务院发改委 2013 年第 214 号令,2013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2015 年第 33 号) ;

12、 (5)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2012 年 5 月 23 日施行; (6)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鄂环字1998第 5 号; (7)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鄂环发201518 号) 。 3. 标准规范和导则标准规范和导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13、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 4. 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 (1) 鄂政办函200074 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 (2)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35 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 (3) 武

14、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29 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 (4)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国务院已批复,国函201024 号) ; (5) 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 (2004-2020) (武政办20059 号) ; (6)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 (7)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8)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 5 (9) 武汉都市发展区 1:2000 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 (2013 年 5 月 16 日) ;

15、(10)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5. 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设计及依据文件资料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设计及依据文件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 1) ; (2) 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修建规划及其批复(详见附件 2) ; (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光谷中心城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核心区(六)道排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武新管政务201743 号,详见附件 5) ; (4) 项目其他有关资料。 三、三、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起十方街,北至托月路(详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 工程沿线周边环境状况: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 200m 范围内主要为荒地、水塘和施工场地。 2、功能定位及路线走向、功能定位及路线走向 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道路和排水修建规划,碧泉路(十方街托月路)定性为城市支路,以服务功能为主。道路两侧的规划用地以商务、居住和公园绿地为主。 碧泉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十方街(工程起点桩号 K0+000),北至托月路(工程止点桩号 K0+597.86),道路全长 597.86m,道路红线宽 20m。 3、道路、排水及沿线现状、道路、排水及沿线现状 (1) 道路现状 项目红线范围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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