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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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设计设计题目名称:包头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案设计学 生 姓 名:郑晓雪专业名称: 测绘工程班 级: 07-2 班学 制: 四年学 号: 0701143218学历层次: 本 科指导教师: 邵雅琴评 阅 人:论文(设计)提交日期: 2010 年 月日论文(设计)答辩日期: 2010 年 月 日 中文摘要随着全国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包头市也相应的开展起来。土地调查由于工作繁琐而且工作量大,作业期间必须要有统一的安排和组织,所以在进行调查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准备有关的图纸、资料。土地调查包括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地籍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个方面

2、。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和确认是权属调查的关键。介于覆盖包头市全境的 JSCORS 系统的便利,地籍测量可采用RTK GPS 进行控制测量,用全站仪进行地籍细部测量。在完成外业后,要做好内业的整理、档案的统计检核。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像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工程结束后,提交成果资料,供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一、概况1.1.1 任务来源为了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土地管理,推进包头市土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提升土地管理现代化技术水平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土发2006 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土地

3、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基础资料情况,为全面清查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就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工作。1.1.2 调查范围包 头 市 地 域 辽 阔 , 总 面 积 为 27691 平 方 公 里 , 2008 年 底 城 区 建 成 区 面积 约 为 180 平 方 公 里 , 辖 9 个 旗 县 区 , 总 人 口 近 250 万 , 其 中 城 市 180 多万 人 口 , 是 全 国 23 个 市 区 人 口

4、 超 百 万 的 大 城 市 之 一 。 此图为包头市卫星地图二、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采取行政、法律手段,采用科学方法,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是获取和表达对地籍信息的技术工作。地籍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核实土地单元的权属信息与地籍要素,用图形、文字、表格等手段加以表示,从技术、法律方面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奠定基础,为完善地籍管理服务,也为土地合理利用与科学管理、土地规划、土地税收、国土整治等提供基础资料。2.1 土地权属调查土 地 权 属 调 查 是 对 土 地 权 属 单 位 的 土 地 权 属 来 源 及 其 权 利

5、所 及 的 位 置 、 界 址 、 数量 和 用 途 等 基 本 情 况 的 调 查 。 界 址 调 查 和 确 认 是 权 属 调 查 的 关 键 , 权 属 调 查 是 地 籍 调查 的 核 心 。2.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1).以宗地为单位,查清其权属状况,包括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名称及权属时间和期限等。(2).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界线、四邻关系以及相关的行政界线、地理名称等。(3).查清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4).在土地管理人员主持下仲裁有关权属纠纷。(5).整理好土地权属调查资料,作为永久资料归档保存。2.3 土地权属调查的步骤2.3.1 街道和街坊的划分在农

6、民宅基地调查区街坊尽量以道路、街巷、沟渠等线状地物划分。地籍编号采用“县街道(镇)街坊宗地”四级编号体系。一个街道(镇)内地籍编号应连续,无论是宅基地地籍调查区还是其他建设用地调查区地籍编号应统一。街坊号在一个街道内从西北角开始“弓”字形顺序编号。在农民宅基地调查区街坊尽量以道路、街巷、沟渠等线状地物划分。原街坊范围已划定的,尽量保持不变。街坊合并的,保留街坊号较小的编号;一个街坊分为数个街坊的,除一个街坊用原号外,其他街坊在原街坊最后一个号后按顺序递补。农民宅基地在庄体范围内按自然界线或行政界划分为若干个街坊,编号从该街道内原街坊最后一个号后按顺序递补。2.3.2 发放通知实 地 调 查 前

7、 , 要 向 土 地 所 有 者 或 使 用 者 发 出 通 知 书 , 同 时 对 其 四 邻 发 出 指 界 通 知 。按 照 工 作 计 划 , 分 区 分 片 通 知 , 并 要 求 土 地 所 有 者 或 使 用 者 ( 法 人 或 法 人 委 托 的 指 界人 ) 及 其 四 邻 的 合 法 指 界 人 , 按 时 到 达 现 场 。 填 写 指 界 通 知 书 , 指 界 通 知 书 一 般 由 负责 该 街 坊 地 籍 调 查 工 作 的 地 籍 调 查 员 当 面 送 达 指 界 人 ( 或 代 收 人 ) ,在 “指 界 通 知书 送 达 证 ”上 签 字 , 然 后 带

8、回 , 以 使 法 律 手 续 完 备 。地籍调查指界通知书:兹定于 年 月 日上(下) 时 分,就您(贵单位或个人)与 相邻 土地权属界线进行现场指界。请您(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包头市国土局年 月 日2.3.3 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地权属资料是指能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在进行实地调查以前,调查员应到各土地权属单位收集土地权属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处理2.3.4 实地调查根据资料收集、分析、处理的情况,逐宗地进行实地调查,现场确定界址位置,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一)、 现场确权定界A、现场查对指界人证件,并对照申请书、工作图,核实宗地的土地使用

9、者名称、性质、主管部门、土地座落、法人代表及户主、宗地编号、土地权属和权源材料、土地使用状况、他项权利等。B、界址调查必须依据权源、权属资料,规划定点图,合法的土地买卖、转让、交换等协议,在邻宗地指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确认界址,经双方确认后,双方应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C、共用宗应由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确有困难时,则均须出席共同指界。(二)、宗地划分(1).以街坊为单位,按全国土地二次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划分宗地,以街坊为单元编制宗地分布示意图。(2).对于农村住宅用地的确权定界和宗地划分,基本原则如下:a.按户设宗,原则上一户独自用地为一宗地,连排住宅原则上也按现状逐户确权,

10、有争议的,划为争议界,待争议调处解决后再正式划界签字。对于几户连为一体且难以分开的可划分为一宗地,按共用宗地处理。b.有封闭院墙的以院墙外墙皮为界,一律不留滴水用地;没封闭院墙的,按批准文件范围定界。c.凡公共设施用地如道路、河流及公共绿地等原则上不划入住宅用地宗地。(3)乡(镇)、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等用地,分别确认为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若包含道路、水利设施等用地的宗地与其权属不一致时,道路、水利设施等用地需单独设宗确权发证。(4)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划入相关宗地或单行立宗。(5)违法用地经过处理补办过手续的,按国有土地

11、确权定界;未经处理的,仍为集体土地,按用地现状调查,不确权给使用人。(三)、 界址点的确定地籍调查人员根据指界认定的宗地界址范围,在实地确定界址点、线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界址线的转折点都应为界址点,一般两相邻界址点间应为直线。对弧形界址线,一是在弧与直线的切点处设置界址点,二是在弧上响应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界址点。一个宗地与邻宗地共用界址线,邻宗地在该线上的界址拐点,同为该宗地的界址点。沿街(路)用地界线以实际使用的合法围墙(垛)外侧为界,弄(巷)通道两侧建筑物用地原则上按现有界标物为准。单位门口的内“八”字形道路用地可确定给该土地使用单位。墙基线外站用人行道的台阶、雨篷等构筑物用地一般不

12、确定给该土地使用单位。墙体为界标物时,应明确墙体用地的归属,尤要注意其共用界址点位置的确定。两个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界标物间隔宽度在1m以内的非通道夹巷,一般应以双方各半确权;两宗地间无明确归属的少量空隙地不影响交通时,可通过协商,确定其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上四至与实际界线一致,但实际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际四至界线确定其使用权。当界址点落在建筑物上,或者在建筑物的拐角上时,除在调查记录中说明或做点之记外,在实地可采用喷漆等标志形式标出界址点位置。(四)、界址标志的设定界址点一般采用喷涂界址标志,界址点号标于界址标志一侧适当位置。鉴于本调查区属城乡结合部,墙外草很高,为便于寻找界

13、址点,界址标志一般设在0.8-1.5m高度的位置上。考虑到四城同创,美化环境的需要,也可适当设在较低的位置上。对于无法设标的界标,做点之记处理,但必须丈量2个以上条件距离说明界址点的准确位置。界址点标志式样如图2-1(标桩规格单位mm)界址点标志式样图2-1(五)、绘制宗地草图当确定了界址点、埋设了界标后,应勘丈界址边长及界址点与固定地物之间的距离,并绘在宗地草图上。宗地草图的内容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相邻宗地的宗地号和门牌号。 2、本宗地使用者名称;相邻宗地使用者名称,或者相邻地物。3、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宗地内的地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地物;相邻宗地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

14、点及其编号。4、在相应位置注记界址边长、界址点或界址边与相邻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5、确定宗地界址点的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和构筑物。6、土地实际用途。7、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概略比例尺。宗地草图的特征1.是对宗地的原始描述2.图上数据是实量的,精度高。3.所绘宗地草图是近似的,相邻总地草图不能拼接。宗地草图的作用宗地草图是地籍资料中的原始记录,它在地籍调查中有着重要的作用:a、宗地草图可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b、宗地草图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了初始信息;c、宗地草图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以保证地籍图的质量;d、用于

15、变更地籍测量及其它地籍日常管理。绘制宗地草图的基本要求绘制宗地草图时,图纸质量要好,能长期保存,其规格为32开、16开或8开,过大的宗地可分幅绘制;草图按概略比例尺,使用2-4H铅笔绘制,线条均匀,字迹清楚,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过密的部位可移位放大绘出;应在实地绘制,不得涂改注记数字,长度丈量用钢尺,并精确至0.01m 。(六)地籍调查表的填写每一宗地单独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填表时应随调查随填表,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项目齐全,准确无误。若相邻宗地指界人无争议,则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为有效。表中主要内容包括:本宗地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坐落、权属性质、宗地四邻;土地使用

16、者名称;单位所有制性质及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A、填表要求(1)表中内容填写处原则上不得空项(2)表中填写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并在划改处盖章,以示负责;全表划改超过两处时,整个表作废。(3)填写时,需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工整、清晰、整洁。(4)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5)地籍调查表按一宗地一个土地使用者填写,共有宗地按共有土地使用者的个数逐户填写。界址调查表可以续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贴的,必须加盖管理机关的印章。B、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一、封面1.编号:这是宗地的正式地籍号,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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