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科利隆机电新增汽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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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科利隆机电新增汽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霍文其 联系人 周伟平 通讯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71 号 联系电话 18136991858 传真 / 邮政编码 213023 建设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71 号 立项审批部门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 改革局 批准文号 钟发改备20171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搬迁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 (平方米) 6382 绿化面积 (平方米)689.3(绿地率 10.8%)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 4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预计 2018 年 4 月建成投产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 3 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水及能源消耗量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2457 蒸汽(吨/年) / 电(万度/年) 8.4 天然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厂区排水实行

3、“雨污分流”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汇入附近水体。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仅员工生活污水 2025t/a 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3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 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 表 1 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 1 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规格、成分 单位 数量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规格、成分 单位 数量 1 钢材 / t/a 500 2 螺丝配件 / 万套/a 10 3 乳

4、化液 170 千克/桶,烃水混合物 t/a 0.67 4 机油 170 千克/桶,矿物油 t/a 0.11 2、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见表 2。 表 2 主要设备表 表 2 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及设施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序号 设备及设施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1 数控车加工设备机床 CJKO640 10 台 2 磨床 M10100、M1040 2 台 3 冲压机床 JC23-25、JC23-40、JC23-63、JC23-160 5 台 4 加工中心 DN800 5 台 5 油压机 / 2 台 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 1、项目简介 项目

5、名称:科利隆机电新增汽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况: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5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电机配件制造;坯布制造;服装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3) 。 该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申报了“新建电机配件生产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完成了备案(备案号:201732040400000071,具体见附件 7) ,该项目总投资 3000 万人民币

6、,选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71 号,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规划总用地面积 6382m2,规划总建筑面积 6583m2,新建 2 层(局部 4 层)车间 1 幢,购置电机配件装配线 2 条,从事电机配件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电机配件 5 万套。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由于企业产品结构调整,该项目仅进行车间等土建施工, “年产电机配件 5 万套”不再建设。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拟增资 500 万元人民币,仍选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71 号,扩建“科利隆机电新增汽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厂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6382m2,规划总建筑面积 6583m2,建设 2层(

7、局部 4 层)车间 1 幢(由于车间等土建部分尚未开工建设,本次评价包含厂区土建) ,购置数控车加工设备机床、磨床、冲床机床、加工中心、油压机等生产设备共计 24 台,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配套座椅 10 万台(套) ,该项目预计 2018 年 4 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保护部第 44 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

8、字第 1907 号)对“科利隆机电新增汽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环保部门审批作为管理项目的依5据。 2、与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产品及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等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苏政办发20139 号)及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环保厅部分修改条目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在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之列,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9、通过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见附件 1)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相关目录。 (3)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04 号) :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 制革、酒精、淀粉、冶

10、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 本项目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04 号)中规定禁止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04 号)的相关规定。 6(4

11、)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2 年修订)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围湖造地;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

12、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797 号文)规定,禁止新上增加氮磷污染的项目。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 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必须通过老企业等量减排予以平衡, 实施“减一增一”。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不属于该条例禁止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保护条例和苏政发200797 号文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3、与区域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71 号,

13、 根据 钟楼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方案) 土地利用规划图 (见附图四) 、 城西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五) ,项目所在地已规划为工业用地;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 (见附件 4) ,明确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符合区域产业规划要求;且项目所在区域给水、排水、供电及道路交通设施完备,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因此,本项7目符合区域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4、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土建内容及规模 厂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6382m2,规划总建筑面积 6583m2,容积率 1.4,建设 2层(局部 4 层)车间

14、1 幢。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3,建筑物规模、特性见表 4。 表 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表 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备注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6382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6583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 9071 其 中 拟建建筑面积 6583 平方米 已建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 / 平方米 3 地下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4 容积率 1.4 / 车间局部按二层计算 容积率 5 建筑基底总面积 2836 平方米 6 建筑密度 44.4 % 7 绿地率 10.8 % 8 机动车停车位 28 辆 表 4 建构筑

15、物一览表 表 4 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 名称 建筑面积 (m序号 建筑物 名称 建筑面积 (m2 2) 占地面积 (m) 占地面积 (m2 2) 高度 (m)层数火灾危险 性分类 耐火 等级 备注) 高度 (m)层数火灾危险 性分类 耐火 等级 备注1 车间 6583 2836 15 24 丁类 二级 / (2)生产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从事汽车配套座椅的生产, 设计产能为年产配套座椅 10 万台 (套) 。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 5。 表 5 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表 5 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主体工程名称 (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主体工

16、程名称 (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车间 配套座椅 10 万台(套)/年 2400h 5、公用及辅助工程 (1) 给水 本项目自来水用量约 2457t/a,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2250t/a、绿化用水207t/a,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8(2) 排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汇入附近水体。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仅员工生活污水 2025t/a 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约 8.4 万度/年,来自当地市政电网,可满足需要。 (4)绿化 本项目设计绿化面积 689.3m2,厂区绿化覆盖率达 10.8,可满足要求。 (5)贮运 原辅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原辅材料及产品均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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