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合规测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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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2010 年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合规测试题库年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合规测试题库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方面知识问答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2、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应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4)伪造信用卡的。 3、什么是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3、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妨害信用卡管理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4、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

4、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应如何定罪处罚?

5、 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7、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6、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8、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9、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7、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0、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

8、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12、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3、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应处有期徒刑或者

9、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答:(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3)骗取信用证的;(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14、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的情形有哪些?答:(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方面知识问答 15、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变更、终止”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

10、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是什么?发生上述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变更、终止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而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4)调整业务范围;(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6)修改章程;(7)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终止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而终止。 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

11、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

12、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采取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6、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13、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6)拒绝执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采取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

14、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7、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采取上述规定处罚外,

15、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8、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管人员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

16、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对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管人员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9、什么是“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理机构的审查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 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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