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浦口区巩固9号地保障房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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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浦口区巩固 9 号地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谒民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赵健联系人丁玉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文昌路 21 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10000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术改造行业类别及 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71039.05绿化面积 (平方米)22590.42总投资 (万元)132194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380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0.29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建成日期2019 年 10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

2、、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本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生产,无原辅材料、生产设备。施工期原辅材料主要有亮化灯具、绿色植物等。水及能源消耗量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名称消耗量消耗量名称名称消耗量消耗量 水(吨/年)406245.8燃油/ 电(万千瓦时/年)/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居民生活污水, 废水产生量为 324996.64m3/a, 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长江。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南京市浦口区谒民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投资 132194 万元,在南京市浦口江浦街道建设浦口区巩固 9 号地保障房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71039.05 平方米,拟建住宅、社区、商业、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拟建总建筑面积 236339.3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58769.3 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 住宅楼共 12 栋, 其中 6 栋 28F 的住宅楼

4、 (12#楼、13#楼、14#楼、16#楼、17#楼和 18#楼)和 6 栋 33F 的住宅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和 15#楼),预计可容纳居民 1688 户、约 5908 人。本项目配套商业用房主要位于北侧规划园创路和南侧规划江淼路一侧沿街,社区用房位于配套商业用房 4#楼 14F,物管用房位于配套商业用房 5#楼 3F、6#楼 3F。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根据南京市规划局 2017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要求(浦规可研(2017)2 号)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浦口分局 2016 年 12 月 15日出具的土地模拟审批意见函:

5、巩固 9 号地块保障房项目共分为巩固 A、巩固 B、巩固 C、 巩固 D 四个地块, 巩固 A 地块规划用途为 R21 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 71039.05m2;巩固 B 地块规划用途为 G1c 街旁绿地,用地面积为 5045.93m2;巩固 C 地块规划用途为E11 自然水域,用地面积 7257.09m2;巩固 D 地块规划用途为 G1a 综合公园,用地面积10164.60m2。本次评价仅针对巩固A地块进行评价分析, 即本项目巩固9号地块保障房项目,项目总投资 132194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社区、商业、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

6、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修订版,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53 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房地产开发、 宾馆、 酒店、 办公用房”等, 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南京市浦口区谒民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对有关数据进3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

7、部门审查批复。2、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 1-2。表表 1-2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序号项项目目规模规模单位单位1总用地面积71039.05m22总建筑面积242811.7m23地上建筑面积177500m24其中住宅161515.5m2配套设施商业用房12002.3m2社区用房2284.8m2物管用房1197.4m2变配电房500m25总户数1688户6地下总建筑面积65311.7m27容积率2.49%8建筑密度19%9绿地率31.8%10机动车停车位1945个其中地面110个地下1835个11非机动车停车位3444个根据南京市规划

8、局 2017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要求(浦规可研(2017)2 号)中对于地块相关指标要求:容积率2.5、建筑高度100m、 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对照上表中各项相关指标数值,拟建项目的各项指标均符合 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要求(浦规可研 (2017)2 号)中相应要求。与设计要点相符性分析详见附件 4。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3、公用及辅助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3。表表 1-3建设项目内容一览表建设项目内容一览表类别类别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规模主体工程住宅楼设计 12 栋住宅楼,7#楼18#楼

9、,住宅建筑面积 16150m2配套设施6 栋商业楼,1#楼6#楼,建筑面积 13550m2物管用房,位于配套商业用房 5#楼 3F、6#楼 3F,建筑面积 950m24社区用房, 位于配套商业用房4#楼14F, 建筑面积为950m2配电房,3 间(1#配电房3#配电房),建筑面积为 470m2辅助工程机动车停车位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10 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835 辆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小区内供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水量 406245.8m3/a;污 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量 324996.64m3/a供电市政供电管网接入供气市政燃气供给管网接入环保工程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废气处理住宅楼各楼层均配

10、套设置油烟通风管道,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 通风固废各栋建筑出入口均设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景观工程绿化绿化面积 22590.42m2,绿化率 31.8%4、建设项目配套用房定位建设项目配套用房定位(1)配套商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配套的商业用房主要位于北侧规划园创路和南侧规划江淼路一侧沿街,且独立于住宅楼设置。根据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本市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

11、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前款规定的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成片新开发小区的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住宅楼;(二)在具有商住两用性质的大楼内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不得与居住层相邻;(三)经营场所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地点。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新建居住组团和住宅楼内不得建设或者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三十米。由于本项目配套商业用房与相邻住宅边间的直线距离均小于三

12、十米,不能满足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功能仅限配套为居民服务且对生活影响较小的百货、超市、便利店等5设施,不得引进餐饮、娱乐(如 KTV、会所)、大型批发市场(如五金、建材)等有高污染项目。建设单位在售房/租赁商业用房时,应在售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告知本项目商业用房是否具备餐饮功能; 同时商业用房在售房/租赁时须书面告知业主有关限制要求, 禁止引进扰民项目;商业用房招商具体进驻项目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5、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东北侧为园创路(规划城市支路)、西南侧为江淼路(规划城市支路)、西北侧为芝麻河、东南侧为新

13、南路(规划城市支路)。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 2。6、投资及工期安排、投资及工期安排本项目建筑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及建设期利息,总投资为 132194 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计划于 2017 年开工建设,2019 年投入运营。建设周期为 2 年。7、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七、其他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本)等产业政策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

14、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8、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1)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本项目为 R21 住宅用地。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敏感目标为南京市绿水湾国家湿地公园,两地相隔 2200m。本项目不位于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中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

15、控区,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详见附图 4。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相关用地规划要求。6(2)与规划设计要点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规划局 2017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要求(浦规可研(2017)2 号)中对本项目的相关指标要求,本项目的建筑高度:100 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在满足各种配套要求建设的前提下,容积率2.5。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设计文件,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建筑约 93.8 米;建筑密度:19%;绿地率:31.8%;容积率 2.49(该容积率指标仅供设计参考,是否可行,不作为下一步正式报建依

16、据)。综上可知,本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要求(浦规可研(2017)2 号)中的相关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根据调查,在本项目进驻前地块内为荒地。地块内无污染企业,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与主要环境问题。7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1。浦口区地处南京市西北部,扬子江北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隔江相望,北部、西部分别与安徽省来安县、滁州市、全椒县、和县毗邻;界于东经1182111846,北纬30513215,总面积902平方公里。浦口区南临长江,北枕滁河,同南京主城区一桥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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