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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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1-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6259 E-mail: 1 1、概述概述 第 43 次西宁市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为,现有城南污水处理厂和第五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设施利用率低, 生活排污管网与工业排污管网并未分离等问题,同时,环保部督查要求工业园区必须要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而两园区新建工业工业污水处理厂面临选址、土地性质、时间期限等方面困难,短期内难以克服,城南污水处理厂和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为接纳处理园

2、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性污水处理厂, 既有利于快速解决南川工业园区及生物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现有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设施利用率,使其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会议决定南川、生物园区管委会对改造方案审核同意后,委托湟投公司作为升级改造实施主体负责代建实施, 并签订委托代建运营协议, 明确双方权责义务。 会议要求湟投公司牵头,市规划建设局、相关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支持,全面开展南川、生物工业园区现有污水管网以及生活、工业污水管线分离情况摸底调研工作。近期,重点做好宁大路范围内生活、工业污水管线分离工作。同时,结合南川、生物园区未来生活、工业污水容量研究

3、谋划城南及第污水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方案,并提前开展相关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 综上所述, 第五污水处厂提标改造工程为利用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西侧预留用地 29.42 亩,保留原有工艺路线,新建酸化池、气浮池、事故池,配套建设气浮池设备间等, 通过技术改造将现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改造为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不变,仍为 3.0104m3/d,出水水质不变,仍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1.11.1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拟利用现有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通过技术改

4、造将第五污水处理厂改造为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不变,出水水质标准不变,保留原有工艺路线,仅新增酸化池、气浮池、事故池及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以下简称“提标改造工程” ) ; 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2-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6259 E-mail: 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部编写报告书;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2

5、995.81 万元,企业自筹; 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来源:项目来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开生经备案(2017)77 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局,2017/6/9; 可研编制单位:可研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有限公司,2017/6;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双苏堡村,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1.2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2-1。 图图 1 1.2

6、.2- -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3-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6259 E-mail: 按照上述工作程序,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修订) 、 国务院第 253 号令关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技改项目需要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青海青海生物

7、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委托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我方环评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 2016 年 6月进行了现场调查。 3、经由现场踏勘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了解项目区环境现状。 4、 2017 年 6 月 20 日, 建设单位于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网 ()上公示了该环评的一次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张贴了公示。随着环评工作的深入进行, 建设单位又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网()上进行了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在周边村庄张贴了公示。并且随即在周围村庄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调查,形成了公众参与专题。

8、5、通过以上资料的统筹,我环评单位在认真研读项目可研报告及补充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该报告的编制,现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1.3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第五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不新增占地, 选址符合 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 (20062020) 。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是符合 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青政2015100 号文和 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2016161 号文中相关要求的。 根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三期)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

9、告审查意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三期)统一建设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处理整个园区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达标后,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4-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6259 E-mail: 部分经中水厂回用后,剩余部分排放北川河。园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工艺及规模由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将增加处理生物科技产

10、业园区(三期)废水,且西宁市第 43 次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湟投公司牵头做好园区未来生活、工业污水容量研究和第五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方案,并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因此,将来生物园区生活、工业废水将进行统一集中处置。再者,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工程已启动。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 (三期)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意见的要求的。 根据分析, 提标改造工程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不变, 出水水质不变, 仍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仅排放少量恶臭气体;新增设备均布置于厂区西侧,远离本项目东南角居民,由此可见,提标改造工程建

11、设不改变现状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第十五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现场调查,污水厂位于城市集中供水水源的下游,并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污水厂距离纳污水体北川河约 150m,尾水便于排放;且供水与排水、供电与送电、交通运输等能够满足项目要求,选址符合要求。 1.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 提标改造工程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工艺路

12、线及技改完成后对环境空气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措施。具体如下: 1、论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2、确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并根据进水水质确定技术改造工程工艺路线。 3、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4、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1.51.5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主要结论的主要结论 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5-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

13、6259 E-mail: 方案青政2015100 号文和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2016161 号文中相关要求。同时也符合第 43 次西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 经治理后污染物可作到达标排放, 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类别,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性。 QER-EIA-201731A 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生物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6- Tel : (0971)7656254 Fax:(0971)7656259 E-mail: 2 2、总则、总则 2.12.1 评价

14、原则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 政策和规划等, 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 2. .2 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 2.2.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月 1 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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