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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 结论和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2、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拟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济南华置万象天地 B-2 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济南华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唐勇 联系人联系人 尚玉杰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95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3953120730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50000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北,奥体西路以西 立项审批部门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3、新建新建 改建改建 技改技改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16120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5642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51877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0.4%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一、项目背景 济南华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房屋租
4、赁;场地租赁;广告位租赁;货架租赁;电子设备租赁;国内广告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儿童游乐服务(不含大型游乐设施;电音放映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放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适应市场需求, 济南华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 51877 万元建设济南华置万象天地 B-2 地块项目,项目可规划用地面积 16120m2,规划总建筑面积 50939m2,为居住用地。主要建设 1 栋 13-32F 和 1 栋 21F 住宅及配套商业。 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5、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政策,本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投资建设方济南华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2 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符合性分析二、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
6、或禁止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保厅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下发了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函2012263 号) ,通知中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进行了全面规定,建设项目的符合性见表 1。 表表 1 项目与鲁环函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分类 要求 鲁环函2012 63 号规定 本项目情况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件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 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 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环境质量满足相关 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项目无主要污染物 的排放 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项目建 设与规 划环评 相协调 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 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 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 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 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 对其改扩建项
8、目不予审批。 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 发建设项目,不属于重 点行业项目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的 要求 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设置了风险评价内 容 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 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 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 应急预案 风险评价中完成了 上述内容 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 目 风险评价中完成了 上述内容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
9、在依法规划的 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 无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项目 建设项 目审批 的限制对国家明令淘汰、禁 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 需为名义上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3 性要求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 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 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不属于两高项目,污 染物达标排放 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 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环境质量满足功能 区要求,无减排任务 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
10、准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 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 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 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拟建项目不在济南 市市区地下水水源 保护区范围内,不属 于污染水体的建设 项目 区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拟建项目不在限批 和从严审批之列 南水北 调流域
11、的有关 要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 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 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 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 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 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 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 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 目一律不批。 拟建项目不在南水 北调核心保护区外 延15公里之内。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满足山东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12、试行) (鲁环函2012263 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3)建设地点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济南市中央商务区片区控制性规划方案图,拟建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拟建项目用地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获得,出让单位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地块宗地编号为“2017-G023” ,用地性质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业商务用地,总出让面积 16120m2,拟建项目用地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拟建项目土地合同见附件附件2,规划复函见附件附件3,中央商务区片区规划图见附图附图4。三、项目概况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北,奥体西路
13、以西,项目范围内不涉及搬迁和拆迁安置等问题。拟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附图 2。 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项目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6120m2。规划总建筑面积 5093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819m2(包括住宅 31163m2,商业 3656m2) ,地下建筑面积 16120m2(包括住宅储藏4 室 5440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10680m2) 。 本项目主要建设 1 栋 13-32F 和 1 栋 21F 住宅及配套商业。 项目总体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见表 3。 表表 3 总体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总体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据 备 注
14、1 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m2 16120 2 总建筑面积 m2 50939 2.1 地上建筑总面积 m2 34819 2.1.1 其中 住宅 m2 31163 244 户/780 人 2.1.2 沿街商业 m2 3656 2.2 地下建筑面积 m2 16120 2.2.1 其中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m2 10680 2.2.2 储藏室 m2 5440 3 地上容积率 2.16 4 地下容积率 1.0 5 道路及其他用地 m2 7254 6 建筑物占地 m2 3224 建筑密度 20% 7 绿地面积 m2 5642 绿地率 35% 8 停车位 辆 260 8. 地上停车位 辆 16 8.2 地下停
15、车位 辆 244 济南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中央商务区230米超高层及配建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拟建项目用地面积1.61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16(其中商业商务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小于0.22,不大于0.64,其余为居住建筑);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0。拟建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该要求。 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4。 表表 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主要建设1栋13-32F和1栋21F住宅及配套商业 2 配套工程 停车场及设备 用房 地下车库总面积约10680m2,共有停车位260个 储
16、藏室 建设地下住宅储藏室,总建筑面积5440m2 3 公用工程 供水 由济南市自来水公司供给,不设置生活水泵房,依托B-3地块消5 防水泵房 供电 由济南市CBD规划供电站供电,不新建配电室,依托B-1和B-3 地块配电室 供热 采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设置1处换热站,位于地上一层 供气 居民生活用气采用天然气,由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供,供 气依托B-1地块燃气调压柜 消防 设置专用消防通道,不设置消防泵房,依托B-3地块消防水泵房通讯 由中国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提供 4 环保工程 垃圾收集 项目区内不设垃圾转运站,各单元出入口附近设封闭移动式生 活垃圾收集点 中水站 拟建项目不建中水站 噪声防治 换热站等噪声防治措施 通风排烟系统 每单元设1个通风排烟烟道 污水排放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工业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 务(济南)有限公司三厂处理 注:本项目商业部分主要为餐饮、超市、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