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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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一、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15 分)评分方式:自评( 10%) ,十人小组评分( 20%)导师评分( 70%) 评分细则:十人评分小组 (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个宿舍宿舍长组成) 给每位同学评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 去掉一个最低分, 取余下分数的 平均分就是该同学该栏目的得分。 (各班级可以另外再找三个可靠且 诚实正直的同学担任工作人员, 十人评分小组只要负责对该同学进行 全盘思索以期给予最公正、客观的分数就可以了。) 评分要求: 1、对各位同学的“政治素质” 、 “品德修养”、 “学习态度”、 “法纪观 念”及“劳动实践”五个部分进行综合评分,详细参照学生

2、手册53 页; (好 20-19 分、一般 19-17分、较差 17-14 分、差 14-10 分)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十人评分小组成员给其打的分数应在 “差( 10 分以下) ” 。 3、一学期累计扣分达6分以上的同学,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应为差;二、体育素质测评( 10 分)。评分要求: 1、一般同学起评分为8 分;(体育成绩优秀 6 分,良 5.5 分,中 5 分,及格 4.5 分,不及格 4 分。竞赛分 4 分。) 注:班级成员有无参加体育竞赛及获奖情况请体育委员统计。三、能力素质测评( 15 分)(1)社会工作能力素质分(5 分) (起评分 2.5 分) 评分要求: 1、积极主

3、动地协助教师、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或协助组织集体活动的一般同 学,可根据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效果,酌情评定社会工作能力分0-2 分。 (由班长和辅导员打分) 2、对于班、院、校干的打分,做两个或多个职务的同学可以累积加分,(即 最高职务分 +另一职务的 1/2) 但全部分数加起来超过5 分的以 5 分计。 具体如下: (校、院一致) 学生会主席、团委办公室主任、团委副书记加 2.5 分 副主席、主席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部长、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贴 心服务社社长加 2 分 各部副部长加 1.5 分 全体普通干事加 1 分 (班级)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加 2.5 分 组宣科委员、生劳委员、

4、体育委员、心理保健员、文艺委员、舍长加 1 分注:凡一学期担任学生干部达10 周以上者,根据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 作能力、工作效果四方面进行考核,对其能否加到应得的分数重新考量。(注: 班干未达到要求者,酌情扣分,由班长,辅导员共同商定。) (2)文化活动能力素质分(5 分) (起评分 2.5 分) 评分要求: 1、 a.参加省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5、2 分; b.参加市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5、1.2 分; c.参加校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2、1、0.8 分; d.参加院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

5、奖者,分别加1、0.8、0.6 分; e.参加班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0.4、0.2、0.1 分; f.参加省市校院班级各类文化活动表演者,分别加1.5、1、0.5、0.3、0.1 分; 3、如果遇到不好裁定的情况,最后由辅导员裁定。 注:文体活动获奖情况请体育委员统计。(3)社会实践能力分( 5 分) (起评分 3 分) 评分要求:对于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调查研究、劳动锻炼、社会服务等实 践活动的同学,寒暑假社会实践分:院优秀加0.5 分。 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加0.1 分,超过 5 分者以 5 分为总的社会实践分。 如搬书本加 0.1,打扫办公室卫生加0.1,勤工助

6、学一学期加0.3。 注:班级成员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请组织委员统计。四、奖励分( 5 分)凡属以下情形者可酌情评给奖励分: 1、受省、市以上党、政、共青团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三好生”、 “优秀学生 干部” 、 “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先进个人,可酌情奖励3-2 分; “先进班集体”、 “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 分。 2、受校级表彰的“三好生” 、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 干部” 、 “优秀楼委会干部”的先进个人,可奖励1 分; “先进班集体”、 “五四 红旗团支部”、 “优秀宿舍”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励0.8 分、负责人奖励1 分。

7、3、受院级表彰的“三好生” 、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 干部” 、 “优秀楼委会干部”的先进个人,可奖励0.8 分; “先进班集体”、 “五 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宿舍”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励0.5 分、负责人奖励 0.7 分。 4、对于无偿献血、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维护公务、执行纪律、合 理建议等方面突出表现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处、办、馆、院(系)表扬的先 进个人,可奖励 0.5 分。 注:同项内容表彰以最高分计。五、扣分( 10 分)扣分要求:1、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 分/次;受记过处分扣4 分/次;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 分/次;受警告处分扣2 分/次;

8、受校通报批评扣1.5 分/次;受院系通报批评扣1 分/次; 2、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扣1 分/科; 3、未经准假不参加校、院集会(如升旗、晚点评)或集体活动者扣0.5 分/ 次; 4、其他违纪按班级规章制度相应扣分: a.未经准假,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扣0.1 分/次; b.迟到或早退扣综合测评分0.05分/次; c.旷课一节扣综合测评分0.1 分; d.上课违反纪律情节较严重者扣0.1 分/次; (每周的晚点评也算是上课,即晚点评迟到、早退者安班规b、d 两条处理)制作综合积分表时应有三个人在场,即一个制表人,两个证明人,并在表 上注明这三个人的名字,综合积分表做好后马上发给辅导员。 综合测评结

9、果各项内容必须公示。2.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优(达14 分,下同) ; (2) 文化素质测评分、能力素质测评分、总分排名均在同年段同专业前15% 以内(四舍五入,下同) ; (3)体育素质测评分: 8.5 分以上。 3.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优; (2) 文化素质测评分、能力素质测评分、总分排名均在同年段同专业前30% 以内 (3)体育素质测评分: 8 分以上。 当符合一、二奖学金条件的同学数超出规定名额时,原则上总积分名次前 后顺序确定。课程学习分 =%60kn.2k1k 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K 为课程成绩与学分的积。 (1)五级计分制换算:优90 分以上,良 80 分段,中 70 分段,及格 60 分段,不及格 60 以下分。 (2)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考试科重修先行按60 分计算,考查课重修先 行按 50 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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