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安食品药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阅读分析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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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12015西安食品药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阅读分析题二)西安食品药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阅读分析题二)材料1:利发实业集团等5家发起人协议决定通过募集方式设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宏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2亿元人民币,并决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依公司法规定的比例办理。利发实业集团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出资。5家发起人为筹办宏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以下必要的手续: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委员会递交了募股申请,经证监会批准后公开募集股份,待全部股款筹集

2、齐备后召开了创立大会,并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材料2:利发实业集团作为宏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出资5000万元,其中专利此技术作价2000万元,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作价3000万元。对于该笔出资利发集团应当()。A. 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抵作股款B. 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并不违反公司法的出资限额规定C. 必须依法办理厂房、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D. 土地使用权的估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7.设立公司时应当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宏大公司的5家发起人应依法从事以下哪些行为?()A. 将公司全体发起人

3、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给公司登记机关B. 同时提交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C. 公司名称表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D.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被登记后,有6个月的保留期。在此期间,宏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将其用于经营活动,或依法转让8.为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宏大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必须依法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A. 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相关证明材 B.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C. 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 D. 认股人的权利、义务9.有关创立大会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

4、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B.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C.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额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D. 创立大会行使职权进行决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公司成立后,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在持有公司股本2500万元的股东请求下,公司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并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B. 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可以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C.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多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

5、议D. 某股东不愿亲自参加股东大会,于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6.ACD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27 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第 83 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 27 条的规定。7.ABC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8 条第 2 款的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

6、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C 项正确。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15、16 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6 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由此可知 AB 正确,D项错误。8.BCD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87 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

7、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招股说明书不需要列明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A 项应当被排除。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39.ABCD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90、91 条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 15 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

8、表决权过半数通过。ABCD 四项的表述均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为正确选项。10. AD解析 公司法第 101 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103 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

9、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第 104 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105 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4文章来源: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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