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央企年金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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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草案)(草案)XX 公司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签章: 签章:日期: 日期:2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2第二章第二章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4第三章第三章 实施人员范围和参加条件实施人员范围和参加条件.4第四章第四章 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6第五章第五章 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方式.7第六章第六章 基金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9第七章第七章 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11第八章第八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12第九章第九章 方案的修改和中止条件方案的修改和中止条

2、件.14第十章第十章 附附 则则.153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1建立企建立企业业年金的目的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1.2 建立企建立企业业年金的依据: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3 建立企建立企业业年金年金应应当遵循的原当遵循的原则则:

3、 :1.3.1 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1.3.2 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1.3.3 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全体职工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专题会议纪要;41.3.4 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1.3.5 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

4、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第二章第二章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2.1 建立企建立企业业年金制度需符合以下条件:年金制度需符合以下条件:2.1.1 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年金支付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亏损单位以及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单位不得试行企业年金制度。2.1.2 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企业具有较强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1.3 基本养老规范、民主制度健全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

5、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5第三章第三章 实施人员范围和参加条件实施人员范围和参加条件3.1 企企业职业职工加入的条件工加入的条件3.1.1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岗职工。3.1.2 本企业试用期满的新进职工。3.1.3 已退休职工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3.2 参加人的参加人的权权利利3.2.1 有权了解企业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2.2 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3.2.3 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置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3.2.4

6、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3.2.5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3.3 参加人的参加人的义务义务3.3.1 参加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3.3.2 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3.3 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63.3.4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4 参加人退出企参加人退出企业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本方案实施后,参加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退

7、出本方案:3.4.1 达到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由参加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3.4.2 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参加人员向企业提出辞职、参加职工被企业辞退或开除;在企业与参加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该职工退出本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开具解除合同关系证明,由参加职工凭此证明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办理退出企业年金计划证明,并提供其他所需的证明。第四章第四章 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4.1 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和缴费方式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4.2 企企业业的的资资金来源金来源: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参加员工个人共

8、同缴费。4.3 企企业业年金基金年金基金缴费缴费方式、方式、时间时间、提取比例、提取比例4.3.1 个人缴费分配比例:个人缴费由企业在员工本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全额记入个人账户,归属个人所有。4.3.2 个人缴费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在该员工上年度工7资总额的 1/12 以内缴纳;本方案中员工个人每年按公司缴纳投保工资总额的*%进行缴纳;4.3.3 企业缴费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1/12 以内计提。本方案中企业按年工资总额的*提取并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超过 4的部分,从自有资金中列支。第五章第五章 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个人账户管

9、理方式5.1 个人个人账户账户的开立的开立5.1.1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由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管理机构为每位参加企业职工开立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企业公共账户用于归集不属于个人的企业缴费部分及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通过企业公共账户可以进行重新分配。5.1.2 个人账户项下分为企业缴费账户和员工缴费账户。企业缴费账户记录员工企业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部份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员工缴费账户记录员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5.1.3 在集团公司的委托和支持下,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以本计划所建立的企业年金的名义开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5.2

10、个人个人账户账户的的维护维护与与变变更更8由账户管理人负责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以下工作:5.2.1 员工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记账;5.2.2 企业缴费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5.2.3 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5.2.4 企业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的处理;5.2.5 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的领取方式;5.2.6 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5.2.7 与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日常更新。在员工对计入其个人账户资产享有支配处分的权力之前,员工不得利用计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等活动。5.3 个人

11、个人账户账户的的转转移移5.3.1 参加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该职工在本方案中的个人账户中的权益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中进行管理。5.3.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份及企业缴费归属部分可转入保留账户,由本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5.3.2.1 员工未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时;95.3.2.2 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计划或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时以及由于新就业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的情形时;5.3.2.3 员工

12、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5.3.2.4 本方案终止。5.4 个人个人账户账户的注的注销销当参加员工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个人账户注销:5.4.1 员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余额后;5.4.2 出境、出国定居人员领取完个人账户余额后;5.4.3 员工在退休前身故或在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身故,并且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一次领取后。5.5 企企业账户业账户的的处处理理明确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重新分配的原则5.5.1 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其个人所有;5.5.2 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的权益归属,根据计划参与人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相应比例归属到个人帐户,一般在 5年内归属完毕

13、;5.5.3 未归属个人的企业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将归集于企业账户中,由企业负责运用与管理,在方案中要得到体现。10第六章第六章 基金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 6.1 企企业业年金基金的年金基金的组组成成6.1.1 本计划募集的企业年金基金委托合格的受托机构实施管理并进行市场化运营。6.1.2 本计划所筹集的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其中个人账户资金来源包括企业缴费归属个人的部分和员工个人缴费部分。6.2 基金管理基金管理6.2.1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获得的收益将并入企业年金基金;6.2.2

14、企业年金基金与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用作其他用途。6.3 基金分配基金分配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对于企业缴费部分按以下规定划入个人账户:6.3.1 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全额记入个人账户;6.3.2 企业缴费部分的本金及其投资收益按第 4.3.3 的规定划入个人帐户,员工离职时按以下下规定归属于个人(举例):11服务期限归属比例满 1 年20%满 2 年40%满 3 年60%满 4 年80%满 5 年100%第七章第七章 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7.1 支付条件支付条件 本计划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业年金。员工未达到相关规定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领取。7.1.1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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