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社会保险事业“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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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宁县社会保险事业正宁县社会保险事业“十一五十一五”规划规划自动滚屏(右键暂停)出处:正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作者:张小红 发布时间:2008/8/15 阅读:248 次“十一五”期间,我县社会保障事业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扩大覆盖面,采取多种措施,建立规范操作、高效运行的社会保障资金收支体系。逐步建成保障制度规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达 100%,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达 50%以上,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参保率达 20%以上,基金收缴率达 90%以上,养老金社

2、会化发放率和按时足额率达 100%,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100%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基金收缴率达 95%,确保参保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医疗保险。建立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互助医疗制度,医疗保险统筹比例逐年提高,争取达到 6%以上,基金收缴率达 95%,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劳动者无责任补偿的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国有企业参保率完成 100%,私营企业参保率完成 50%,基金收缴率达 90%,保险金支付率确保 100%。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政策和现行实施办法,两年内探索启动生育保险,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项目建设。按照全县项目带动发展的战略,逐步建立健全项目考察论证机制,努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和储备一批有益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项目,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项目。主要包括:社保综合大楼;金保信息工程;基金增值试行工程;企业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社保服务大厅建设;离退休人员平价诊疗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软件开发;社会保险跟踪服务系统建设;医疗保险自动结算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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