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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刘思静 学号:10241073 班级:金融 1003 班论述最适课税理论的观点论述最适课税理论的观点逆弹性命题(拉姆斯法则)逆弹性命题(拉姆斯法则)答:在最适课税理论体系中,当各种商品的需求相互独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 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例。对弹性相对小的商品课以较高 的税率,对弹性相对较大的商品课以相对低的税率,以实现总体超额负担最小 化。从图一可看出,当需求弹性为 0 时没有超额负担,且税负完全由消费者承担。 从图二可看出,当需求弹性较小时超额负担存在且较小,此时税负多数转嫁给 消费者承担。 从图三可看出,当需求弹性较大时,超额负担较大,且税负少数转嫁给消费者 承担
2、。 从图四可看出,当需求弹性无穷大时,超额负担最大,且税负完全由生产者承 担。从公平角度看,需求弹性小的商品基本上是生活必需品,而需求弹性大的 商品基本是非生活必需品。对需求弹性小的商品课征高税率,对需求弹性大得 商品课征低税率,不符合公平原则。 从效率角度看,需求弹性与超额负担正相关,为了使社会效益最大化,超额负担应当尽量小,扭曲程度最低,税率的确定必须使各种商品需求量下降的 百分比尽量相同,从而体现出并没有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产生扭曲。我们知道, 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对于价格的反映要高于需求弹性小的商品,而征税的最直接 反映就是价格上升,所以,为了使征税后各种商品需求量下降的百分比相同, 税率的设计就要体现“逆弹性法则” ,即:税率与需求弹性的大小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