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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黄土地区路基7.9.1一般规定1 黄土地区路基设计,应查明黄土分布范围、厚度及其变化规律;沿线黄土的成因类型和地层特征;路线所处的地貌单元及地表水、地下水等情况;各种不同地层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湿陷性类型和湿陷等级。2 黄土塬梁地区,路基应避开有滑坡、崩塌、陷穴群、冲沟发育、地下水出露的塬梁边缘和斜坡地段。如必须通过,应有充分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3 位于冲沟沟头和陷穴附近的路基,应分析评价其发展趋势及对路基的危害程度,并在设计中考虑冲沟和陷穴对路基稳定性影响。4 位于湿陷性黄土地段的路基,宜设在湿陷等级轻微、湿陷土层较薄、排水条件较好的地段。5 黄土地区路基设计应特别注意加强排
2、水,采取拦截、 分散的处理原则, 设置防冲刷、防渗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综合排水设施及防护工程,并妥善处理农田水利设施与路基的相互干扰。7.9.2 填方路基1 在黄土地区修筑填方路基时,填料的强度、基底的压实和处理等应符合第3.2 节、第 3.3 节的规定。 高路堤的地基允许承载力低于车辆动力荷载和路堤自重的压力时,还应按承载力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2当路堤地基情况良好或经过处理、边坡高度不大于30m时,路堤的断面形式及边坡坡率可按表7.9.2选用。阶梯形断面适用于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0mm的地区,在边坡高20m处设宽为2.0m2.5m 的边坡平台,边坡平台宜设截水沟,并作防渗加固处理。表 7.9
3、.2 路堤断面形式及边坡坡率断面形式路基以下边坡分段坡率0 4m) 23 35 46 6 0.8 1 12 23 5 低路堤 (4m) 0.81.2 11.5 1.5 2 3 0.5 1.0 0.8 1.2 1.2 2.0 2 注:与桥台相邻路基、高挡土墙路基(墙高大于6m ) ,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馅量或穿透全部湿馅性土层。4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应根据公路等级、黄土湿陷等级、处理深度要求、施工条件及材料来源, 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对于湿陷等级为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和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可采用重锤夯实或冲击碾压;级以上自重湿陷性黄土,可采取强夯、挤密桩(石灰桩、灰土桩、碎石桩)或孔内深层强夯等方法进行压密、加固处理。农田灌溉可能造成黄土地基湿陷时,可对路堤两侧坡脚外5m 10m作表层加固防渗处理或设侧向防渗墙。5 对危害路基稳定的黄土陷穴应进行处理。黄土陷穴的处理方法应根据陷穴埋藏深度及大小确定, 可采用开挖回填夯实及灌砂、灌浆等方法处理,处理宽度视公路等级而定。对流向陷穴的地面水,应采取拦截引排措施;对堑顶的裂缝和积水洼地,应填平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