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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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民族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摘要 民族医药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国际上许多国家加快对我国传统医药的研究步伐,然而,在国内目前我国许多民族医药面临消亡的危险,究其原因是创新机制的缺失。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的有效手段,因此,必须应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民族医药进行综合保护。关键词 民族医药; 知识产权法; 综合保护The National Medicine Protection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Abstract: The national medicine is the rime of the trad

2、itional medicine of our country ,which is full of our national features and the regional features. Many countries are fastening their paces on researching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wever, it is suffering elimination at home during the recent years for the lack of innovation system . The intell

3、ectual property law is an efficient method to encourage innovation, so the legal systems of patent、trademark and trade secret would give our national medicine a synthetical protection.Key words: The national medicin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ynthetical protection引 言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史就是一个民族的疾病抗争史。传统医学是

4、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国的传统医药主要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构成1 。无论是中医药还是各民族医药都可谓源远流长,中医药从“神农尝百草“到成为世界医学宝库的奇葩,而民族医药从草莽时代的巫医不分到成为本民族疾病治疗的主导,比中医药走过的道路更为漫长,更加曲折。历史上汉族文化作为中国的强势文化,中医药也成为我国传统医药在国际上的代表,但这并没影响到民族医2药的独立性,事实上,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各自都建立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与理论基础上,因此,中医药与民族医药不是包含关系,而是兄弟关系。一、民族医药的含义及特点民族医药是指我国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创造的和沿用的传统医药的总称2。我国有 55

5、个少数民族,他们在从远古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在生存发展的不同环境中,曾经经历过无数无尽的生老病死的苦难,也有过无穷无尽的医药创造和医药追求,民族医药对于当地人民疾病的治疗,健康的维系不仅在古代,而且至今仍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同时,各个民族总体上在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民族医药积累丰厚,理法清晰,自成体系;也有的民族医药散在民间,口传心授,随俗为用,尽管如此,民族医药仍有着共同的特点。(一)民族性这里所说的民族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民族医药是该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当说,在该民族的医药发展过程中,某个杰出的医生确实对本民族的医学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伴随时间的流逝,时代的

6、进步,逐步融入到本民族的医学体系当中,毫无个人烙印,从这一点而言,民族医药具有民族群体性特点;第二层含义是指民族医药根植于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中,比如,闻名于世的藏医药“曼汤“ ,全部是以藏族民族特色表达的,其人物、建筑、生活习俗、语言文字、绘制技术等都具有鲜明的藏族特色。(二)地域性民族医药与该民族所居住的气候、地理、动植物区系和自然资源密切相关。内3蒙古草原广袤无垠,常年在马背上古代蒙古人民,经常发生战伤、摔伤和骨折等疾病,客观环境要求他们不断摸索克服这些疾病的方法,因此,正骨、正脑疗法、烧灼疗法是蒙医药重要内容。同时各民族医药具有自己鲜明资源特色,彝族多居住在我国金沙江源

7、头支流及金沙江南北两岸,该区山谷纵横、气候多样,常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特点,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植被分布,用药选材独具特色。此外,理解民族医药,不能以药品的处方中是否包含各民族地区特有的药物资源等为根据,判断一种医药是不是民族医药,还应当看该民族的文献中有没有记载,有没有民族传统用药习惯和用药特色,有没有家传口授的流传方式等。二、民族医药的现状(一)许多民族医药面临消亡的危险我国各民族的医药都为当地人民的生存、繁衍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但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迅速、现代医药几乎遍布世界各地。由于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世界各地使用的传统医药也正在被现代医药所替代,曾经广泛存在和应用的民族

8、医药知识悄悄地解体、消失。我国各个民族的医药除藏医药、蒙医药等研究开发较好之外,许多民族医药如黎医药研究开发相当滞后,面临消亡的危险。民族医方面,民族医生面临传承面断代危险,民族地区民族医药的从业人员主要是草医、乡村医生和与宗教活动有关的人员(和尚、喇嘛、东巴、巫师等)自 60 年代以来,由于原有的学医识药的传承机制已被废止或中止,这类人员数量已大幅度减少,目前尚存的已年过 70 岁,后继乏人,面临断代危险。如纳西族的东巴现仅存活两人,均已 78 岁,在云南金平深山密林中的拉祜族村寨中没有年轻人愿意学习传统4医药。 3民族药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少数民族医药常识常常用零散,简析的语言文字记载

9、,流散于民间。有关疾病治疗方剂、单方、验方等,特别是无文字记载的民族民间医药知识,如草药医是黎族先民传授下来的特殊医技,主要包括内服草药、外敷草药、蒸熏法、骨伤疗法、佩药法等,但黎族医疗方法的传授没有文字记载,主要是口传心授,师徒传教,一代一代传授下来,不加以及时研究整理有可能在本世纪的1020 年内永远消失。(二)科技强国对中医药及民族医药加快开发研究步伐在世界上,伴随着人类对西药毒副作用认识的不断加深,中药以其纯天然、毒副作用小的特点,也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青睐,许多国家看准了中医药市场的丰厚利润,大力从事中医药的科研开发工作。日本在我国六神丸基础上开发的“救心丸“出口额早已突破 1 亿美元

10、;柴苓汤早在 1991 年获美 FDA 临床实施许可证,出口额1.2 亿美元;韩国采用我国牛黄清心丸一个品种产值即达 0.7 亿美元,这些国家不仅占据了绝大部分国际中成药市场,甚至还向我国出口“洋中成药“。 4正向有的日本医学专家所指出的那样,汉医药(中医药)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秘密,现在他们只对民族医药感到神秘。如今,众多国家医学机构已经加大对我国民族医药的研究力度,他们实际上是看准了民族医药中蕴涵的巨大商机。与此同时,我国医药企业却大量仿制西药,仿制品种占 97.4%,没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 5 “手捧着金饭碗却向人要饭“,不能不令我们感到痛心。 三、民族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5创新是一个民

11、族得以生存与延续的源泉,我国民族医药之所以面临上述“内忧外患“的局面,内在原因在于创新机制的缺失。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的刺激是鼓励创新最为有效的手段。脱胎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知识产权制度,正是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要应时代的呼唤而产生,它在客观上鼓励了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日新月异。因此,民族医药领域有必要引进知识产权制度。民族医药同其他发明创造一样,属于人类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具有商业价值,理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我国科学技术总体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之“流“不利的情况下,更应当“力争把中国占优势而国际上还不保护或者多数国家尚不保护的有关客体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范

12、围,提高那些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仅仅给予弱保护,而中国占优势的某些客体的保护水平“。 6 (一)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药品发明保护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根据美国一个著名经济学家的研究分析,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制度的建立,60%的药品不可能被研究出来,65%的药品即使被研究出来也不会得到利用7。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 90 多个国家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我国 1993 年修改了专利法,开始对药品给予专利保护,使我国专利法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专利法相一致。 专利制度目的“在于确认发明人对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8,对于药品而言,专利所保护的是药品的核心技术特征。在原有传统知识基础上通过科技创新赋予民族医药新的

13、现代科技内涵,提高现代科技含量,是可以适应现代专利制度要求,从而得到专利制度保护的。对于我国民族医药而言,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科技创新,获得专利权。 1、医药配方。民族医药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方,我国许多民族6由于没有文字,只是靠师徒口传心授或以祖传秘方形式存在,由于这些配方并未记载在以往的典籍中,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并没有丧失新颖性,只要这些配方疗效显著就应当授予其专利权。促使这些配方的所有者申请专利,这也是光大民族医药的重要选择。 2、现代剂型。我国民族医药的传统剂型多以丸剂、汤剂、散剂、酊剂等为主,患者服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不便于运输和携带,因此,应用现代科技,

14、将民族医药制成冲剂、胶囊、口服液、针剂等现代剂型,是可以获得专利的。藏药“奇正消痛贴“是以冻干技术改变原来的糊状药膏形状,药效并没什么改变,曾经获得香港华人发明博览会金奖和日内瓦世界发明博览会金奖,每年给生产企业带来两亿多元的收入。 3、医药新用途。既包括原有配方在其他疾病治疗中的应用,也包括在其他行业的应用。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近年来研究成功的“舒洁药物文胸“、 “产妇春浴液“、 “神女乐“洗浴液,“童热清“口服液等,大都是在壮医验方秘方的发觉整理基础上提出来的,投入开发后已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药材栽培、养殖技术。近几年来,外商与港澳企业纷纷“抢滩“民族医药企业,药材出口已经成为

15、民族医药产业的非常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出口野生药材为主,但人们对野生药材的过度采伐与捕猎以动植物为主要原料的民族医药资源已经非常有限,许多民族地区特有的资源一旦被破坏,永久不可恢复,因此将具有重要医药价值的动、植物进行人工养殖、种植,并授予这些技术专利,是非常可行的,也是民族医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民族医药应当发挥自己的专科优势,引导发明在该领域大做文章。在历史上由于各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生产方式的差异,各少数民族在防病、治病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所积累的经验也各具优势,如藏医对高原疾病及消化系统疾病,蒙医7对骨伤科和血液病,壮医解毒术等,对这些领域加快研究开发的步伐,一定

16、会拥有更多自主的专利权。同时,在专利的开发上,民族医药也决不能套用“西药模式“,脱离自己理论基础盲目追求有效单体、有效化合物提取,认为民族医药的现代化就是要开发像青蒿素这样的异类新药。而实际上,从植物成分中提取有效单体是西药界近年来在化学筛选遇到困境后所采用的新方法,以此种方法开发出来药品不是民族医药而是西药。 (二)商标保护 商标,简单的说就是商品的标记9。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不仅仅是一种标记,而且具有深刻的内涵。特别是药品作为维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商品,关系到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商标法规定药品商标必须强制注册。同时一个知名商标,往往蕴涵企业形象、商品质量、顾客对商品的信赖,顾客可能仅因为信赖该知名商标而购买其商品。 “医药品牌是健康的需要,是民族文化的体现,是人类文明的结果,树立品牌意识是开拓市场,强占市场的关键“。 10 我国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薄弱,表现为我国共有 2000 万家企业,到 1995 年约注册了 500 万件商标,平均 40 家企业才有一个企业注册商标,而日本武田药品株氏会社,在国外拥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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