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创新是法学的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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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理论创新是法学的第一要务内容提要 十六大所树立的理论创新的榜样、所倡导的理论创新精神、所确立的科学发展方针,将对中国法学理论创新产生巨大的政治推动作用。十六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党和国家的建设各领域提出的一系列富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新思想、新理论、新命题,将对中国法学理论创新产生强大的理论推动作用。当代中国法学必须自觉地以理论创新为第一要务,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在新世纪的跨越式发展。关键词 十六大 理论创新 全球化 政治文明 法治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上的报

2、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高度统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高度统一,总结过去与规划未来的高度统一,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高度统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纲领。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十六大将在政治上和理论上对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示范、激励和推动作用。当代中国法学必须自觉坚持十六大所高度强调并率先垂范的创新精神,把理论创新作为法学研究的第一要务,才能摆脱目前不容乐观的发展局面。无论是与其他学科相比,

3、与西方法学相比,还是相对于法制实践而言,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现状都不容乐观。这种现状可2以概括为“三多三少”,即从其他学科索取多,对其他学科奉献少;从西方法学移植多,对世界法学奉献少;受实践的推动多,对实践的推动少。要改变这种局面,我们法学工作者应当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十六大所倡导的突破前人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境界,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为世界法学、为中国法制实践奉献具有领先性、创新性的思想理论成果。一、十六大对法学理论创新具有巨大的政治推动作用法学是一门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比较强的学科。法学研究既容易获得正确的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强大支持和推动,也容易受到错

4、误的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干扰和禁锢。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在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指引下,法学研究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的几次大发展都与党和国家的思想解放运动紧密关联,都是法学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结果。在新世纪新阶段,十六大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对新一轮法学理论创新产生巨大的政治推动作用。首先,十六大报告是理论创新的楷模。江泽民同志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理论勇气在十六大报告中系统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邓小平之后我们党在理论上最重大鲜明的理论创新,突破了我们党原有的很多滞

5、后于中国社会发展和世界发展的思想观点。十六大报告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论述,关于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论述,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论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论述,关于“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论述,关于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的论述,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处处体现了理论创新。就连语言也是3新颖的,不是套话,有很多新的话语、新的概念、新的命题。十六大为我们树立了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典范,这种榜样的作用永远激励着我们法学工作者进行理论创新。其次,十六大对理论创新的高度评价鼓舞法学工作者进行理论创新。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创新的重要价值,指出“创

6、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社会所有方面的创新中,十六大突出强调了理论创新的地位,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这一论断是对理论创新的重要意义的高度评价,也是对理论研究的重要价值的高度肯定。这是对很多实务界人士、乃至于一些理论界人士所抱有的理论虚无主义态度或轻视理论的思想的明确驳斥。我们法学工作者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行法学理论创新,以法学理论创新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实务创新。第三,十六大确立的科学发展方针将为法学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社会环

7、境。在十六大召开以前,江泽民同志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指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哲学社会科学在治党治国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巨大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是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胡锦涛同志也明确指出:“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同等重要。只有密切配合,相互结合,科学才能全面发展进步。 ”总结上述思想,十六大报告明确宣布:“坚持社会科学和自4然

8、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 ”这一科学发展方针将改变我国长期以来重自然科学、轻社会科学的局面,为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社会环境。第四,十六大为法学工作者增添了创新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十六大报告对如何创新做了十分精彩而振聋发聩的阐述:“创新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规律。 ”并把创新具体化为“三个解放”和“三个坚决”,即“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

9、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这极大地鼓舞了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实现理论创新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这种感受就像我们听了 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的感受一样。我们要以十六大所倡导的这种创新精神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就是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突破僵化的、 “左”的政治思维倾向的束缚,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理论,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

10、的新境界。二、十六大对法学理论创新具有强大的理论推动作用十六大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与党和国家的建设各领域提出的一系列富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新思想、新理论、新命题,为我们进行法学理论创新提供了殷5实而丰富的思想理论资源。重视、开发和利用好这些理论资源,将使我们的理论创新呈现出高起点的态势,推动我国法学理论的跨越式发展,取得具有标志性和显示度的成果。(一)立足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建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法理学强烈的现实感和鲜明的时代性是十六大报告的显著特色之一。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各种思想、理论和主张都是在科学判断党和国家的历史方位和准确把握当今时代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当今时代是全球化的时代。全球

11、化的大潮流不仅产生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也使原有的许多问题发生了新变化。只有以全球的视野和思维来观察、思考和分析问题,才能深入把握和正确解决全球化时代的各种问题。十六大报告处处体现出这种全球的视野和思维。例如,在开篇部分,报告把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在经济建设部分,报告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在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部分,报告承诺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种全球的视野和思维对于法学理论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日益推进的全球化潮流在强有力的改变人类的生

12、产方式、生活样式和生存状况的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法的存在方式、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这要求我们法学工作者必须以一种全球的视野和思维,深入把握全球化时代的法律现实,反思和检讨原有的法律理论,与时俱进地进行法律理论的变革与更新,建立起反映时代精神的法律理论。作为法的一般理论的法理学,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理论的变革与更新,才能真正成为时代精神之精华。近代以来的法理学主要是以国内法为研究对象,实际6上是一种国内法的一般理论。这种法理学是民族国家时代的法律现实的理论概括和表达。在民族国家时代,民族国家是整个世界的统治者,整个世界被划分为一个个领土范围明确的民族国家。在领土范围之内,民族国家对所有人口和资

13、源行使最高统治权,是一切合法权威和权力的最终来源;在领土范围之外,民族国家以独立的身份与其他国家交涉,处理所有涉及本国国民和国家利益的事务。此时,国内法是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自然也是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然而,随着全球化时代的降临,世界不再是民族国家主宰一切的世界,各种次国家层次、跨国家层次和超国家层次的力量在世界舞台上迅速崛起,成为同民族国家分享世界治理权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世界法律的发展表现出愈来愈明显的非国家化、趋同化、标准化、一体化等趋势,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国际法、非国家法、全球法。这要求法理学要以国内法、国际法、非国家法、全球法等全部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从狭隘的国内法理论发展成为真正

14、意义上的“一般法”的一般理论。从民族国家时代的法理学向全球化时代的法理学的历史性飞跃,从国内法的一般理论向一般法的一般理论的根本性转变,意味着法理学的论题、理论和方法要发生显著的变革和更新。以法律利益理论为例,经典的法律利益理论是美国法学家庞德的法律利益理论。他将法保护和促进的利益分为三类,即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后来,庞德的得意门生考万又补充了一种利益,即集团利益。这种法律利益理论是民族国家时代国家本位利益观的法学表达,它所考虑的利益仅限于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各种利益。而在全球化时代,一种超出民族国家范围的利益人类利益越来越重要,迫切需要法律(国内法、国际法)加以确认和保护。十六大报告明

15、确肯定人类利益的存在,并主张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因此,当代法律利益理论不能不考虑人类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而要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护7人类利益,必然会引起法律利益保护格局的重大变动。这一变动不仅表现为增加了一类需要保护的新利益,而且表现为要调整既有法律利益保护格局。比如,法律要重新考虑某些与人类利益相冲突的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正当性、合法性。(二)以政治文明为理论坐标,重新认识和定位法律和法治十六大对文明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是突破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二元划分的传统理论,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范畴,确立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元并立的新理论。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领域

16、,即经济、政治、文化。相对应,人类社会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文明成果也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是人类利用或改造客观的自然界的成果,表现为人类物质生产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的成果,表现为社会制度和体制的进步,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体系的发达,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扩大。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自身的主观世界或精神世界的成果,表现为教育、科技、文化知识的发达,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和精神生活的丰富。政治文明在人类的全部文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人是社会性动物。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政治文明,即社会实行何种社会制度和体制,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体系,个人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直接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及其成果的分配。政治文明理论的提出为法律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论坐标和参照系。以政治文明为理论坐标观察、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有助于更新或深化我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就法律的地位问题而言,我们过去主要是按照经济基础和上层建8筑的理论来认识法律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按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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