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经济贸易局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7799042 上传时间:2018-04-22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15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洞头县经济贸易局(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洞头县经济贸易局工 作 规 则 制 度2目目 录录一、洞头县经济贸易局工作规则11 1、学习制度学习制度12 2、会议制度、会议制度13 3、审批制度、审批制度34 4、督查制度、督查制度3二、政务公开制度41 1、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42 2、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工作若干规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工作若干规定43 3、工业新产品管理工作制度、工业新产品管理工作制度54 4、设立三资企业申报程序、设立三资企业申报程序65 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证程序办证程序6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7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9五、末位淘

2、汰制度10六、信息工作制度12七、经贸系统紧急信息报送制度13八、局机关考勤制度17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8十、维护社会稳定的预案20十一、直属企业公务接待规定21十二、便民服务措施22十三、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23十四、首问负责制若干规定24十五、AB 岗制度26十六、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7十七、办公用机管理制度29十八、局机关(一)支部学习制度30十九、企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31二十、企业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评分标准323洞头县经济贸易局工作规则一、学习制度。(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倡以自学为主,积极选派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局机关坚持定期学习制度。1、日常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由科室负责人主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研讨、段阶性工作交流、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等。2、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年不少于十次;根据需要可扩大到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党委、总支部、支部书记参加学习。3、局机关系统性或阶段性的学习,由党委或机关党支部或办公室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需要安排学习。(三)每次集中学习,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除局领导安排公事或出差外,一般不得请假;学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1、

4、党委会议原则上每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前应告知会议需研究和讨论的事项。2、党委会议由书记或者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还可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应当事先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诉会议主持人。4、党委会议对问题作出决定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对于不同意见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次党委会议均要作好记录。5、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议。6、党委会议

5、研究和讨论的事项:传达和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4提出贯彻意见。研究讨论全系统的重大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工作部署。研究县委、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事项和直属企业对重大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划、措施。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任免和管理干部。凡党委拟推荐、任免干部的,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其他须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二)局长办公会议。1、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召开。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确定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3、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和讨论的

6、事项: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党委会的重大决策和决定。研究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外经贸运行状况和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要事项,并提出对策和措施。研究审查年度和半年度工作、工作总结及专题调研报告。研究制定本局目标责任制和乡镇目标责任制。决定和部署全系统的重要工作,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决定本局工作人员的调动、调资、奖惩等问题。研究决定大额经费支出及贵重公物添置等问题。其他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

7、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均要参加。3、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通报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没有完成的,牵头责任人和有关配合人员要说明理由,并限期完成),布置本月工作任 务。5布置全系统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重要情况。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其他重要事项。三、审批制度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局机关添置办公用品、购置资料等,金额在 0.5 万元以下(含 0.5 万元,下同)的由局长审批;0.51 万元的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超 1 万元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二)局机关行政日常财务单笔支出在 0.5 万元以下的由

8、局长审批;0.51 万元的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超 1 万元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三)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在 1 万元以下的,由局长审批,超 1 万元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四)工程款支付一律实行一报一核一批制。即主管工程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长审核,报局长审批,除按合同付款额度外,超 1 万元的支付一律实行党委会研究决定。(五)其他未尽项目的审批权限暂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四、督查工作制度。(一)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二)督查工作的内容:1、县委、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本局每月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3、县领导和局领导交办

9、的有关事项。4、其他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三)凡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县委、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以及本局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要督促承办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办公室要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局领导报告。(四)各科室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联系,每月 28 日之前要检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月工作计划,报局领导汇总审定;每年 6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前要全面检查半年度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分别于 6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前上报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半年 和下年度的工作打算。6政务公开制度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一、评审依据。中央职

10、改工作领导小组职改字198676 号文件及省、市、县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二、评审权限。全县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由我局组织评审,报县人事劳动局发文、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中级职称由我局组织推荐,经市经贸委组织评审后,报市人事劳动局批准、发文并颁发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评审,由市经贸委组织推荐,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高评委评审,并由省经贸委发文,省人事厅颁发任职资格评书。三、办理程序。1、申报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并签署意见(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我局职改办。2、由我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整编成册。3、由评审团专业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

11、辩。4、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出席评委应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须获得实到评委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工作若干规定一、项目审批权限。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项目总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下,或用汇在 50万美元以下的技改引进项目,报我局审批。2、项目总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以下(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在 5000 万元以下)或用汇在 100 万美元以下的技改引进项目,经我局审核后,报市经贸委审批。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在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

12、技术引进项目或总用汇总额在 100 万美元及以上(含 500 万美元)的技改引进项目,经我局审核后,上报市经贸委复审,省经贸委审批。7二、项目审批程序及前置条件。1、规定程序。立项(或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批复实施方案审批竣工验收。2、简化程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的县批技改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由县经贸局审批;一般的市批技改项目:土建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下,由县经贸局以填表形式立项,企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经贸局上报市经贸委审批;土建面积在 3000 平方米至 7000 平方米以下的项目,报市经贸委立项,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

13、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土建面积在7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办理。3、审批前置条件。申请贷款的项目,立项时承贷方须出具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须有环保审查意见,有征地的须出具规划红线图,有贷款的须出具承贷方的书面承诺;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送审时,生产使用以易爆、易物品及化学危险品为主要对象的项目须有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应按规定出具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工业新产品管理工作制度一、管理依据。根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试产管理办法,省计经委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浙计经科1996593 号),市财政局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市委19968 号

14、文件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温财字1997316号)执行。二、管理工作范围。二、管理工作范围。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的工业企业开发和生产的新产品。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和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三、申报程序。1、申报省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实行在线审批;申报国家级新产品(必须是经鉴定的省产品),须填报国家级新产品申请表,并逐级上报申批。2、企业新产品试制成功后,按规定在有效期内提出鉴定验收申请,由省经贸委(或国家经贸委)组织或委托进行鉴定(验收)。3、经鉴定(验收)后,省级以上新产品按市委19968 号文件中有关税收优8惠政策实施办法向市经贸委提出申请,按温财1997316 号文件规定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手续。4、申报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的,须填报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申请表,并逐级上报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