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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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通过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享受低保的标准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对低保问题越来越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为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 ,加之农村低保工作机制体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突显出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的瓶颈。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低保对象很难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一)农村低保对象很难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目前,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依据上级的办法

2、、意见等来执行,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做到应保尽保。造成了在同一标准下,有的村民享受到低保,有的享受不到,从而引起群众的矛盾。(二)(二) 、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在一些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人情保、关系保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三)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三)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步提高。

3、个别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2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行政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有的行政村对低保对象的确定,采用的是“民主评困”的方式。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补差额却比别人低。(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4、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我乡因生产生活条件大致相同,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五)农村低保对象的公开和评议环节有待规范五)农村低保对象的公开和评议环节有待规范。按规定低保资金的管理首先由个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初审,群众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然后由村委会公示,由乡

5、民政部门发放资金。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有的村干部暗箱操作,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申报、审核和公开评议,而是村干部随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行政村,特困群众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审核各村报上3来的低保手续时,对群众评议的环节无硬性要求,只是进行简单的口头讯问。四是各乡镇民政人员少,经常是一、两个人要面对全乡镇纷繁复杂的低保工作,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六)低保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

6、改善(六)低保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 。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着养懒汉的现象。同时,农村低保面扩大后,对那些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使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问题越来越突出。二、对策和建议(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后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完善机制。村委会要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为组长,两委班子成员

7、、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受理农民低保申请,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议意见。将初步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群众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将申请材料上报乡镇政府。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乡镇长、人大、纪检、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低保评审监督工作组织,审批低保对象,监督村一级低保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乡镇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调查解决本级低保4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农村低保工作群众性、社会性很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农村低保政策和申请、

8、审核、审批等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结合实际编写农村低保宣传手册,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委会,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落实政策到人。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农村低保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知情权和业务能力。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关于低保对象确定的实施细则,严格标准和规范操作程序,将低保工作制度化。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使之自觉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约束,力避人情保、关系保。同时,积极探索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的各种有效形式,逐步推行社

9、会化发放工作。由于低保人数多,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少,为确保低保金的发放安全、堵塞漏洞,建议低保资金的发放采取多种形式:距乡镇较近村的低保户由信用社发放;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民政所委托村干部或监护人、包帮人代领,并做好资金领取人、领取时间及数量的登记,搞好监督检查;对边远村的低保户乡镇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的办法发放,由各乡镇统一组织民政干部、包村干部、包片领导一起一个村一个组的上门集中发放等有效措施,杜绝违纪行为。(四)强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四)强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5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

10、,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的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要把好低保工作的监督环节。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设立低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发现截流、贪污、克扣、优

11、亲厚友和人情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要从严查处。(五)创新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五)创新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最基础性的保障制度,与农村其它专项救助制度相比,在救助对象和保障功能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既不能相互替代,又需要相互配套。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逐步建立一个由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多方面共同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才能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在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鼓励和扶持他们搞多种经营,变“输血”为“造血” ,使低保户增收致富(六)加强队伍建设(六)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低保工作人员、充实低保工作人员。根据低保工作量6大、责任重的需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的农村低保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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