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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清水高级中学弘道楼电梯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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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清水高级中学弘道楼电梯使用规定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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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水高級中學弘道樓電梯使用規定94.3.15.行政會議通過 94.3.16.公布實施一、使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和行動不便的學生,領有電梯使用感應卡者均可 自 由使用 二、開放時間:上課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七點至下午午五點三十分) ,例 假日不開放上午七點、下午五點三十分由值夜人員負責將電 梯門開啟與關閉 三、領卡方式:教師:凡有須要使用電梯之教師,請至總務處領取使用感應卡,第一 次免費領取,如卡片破損或遺失再領卡者需付工本費職工:凡因業務經常需要使用電梯者,請至總務處領取使用感應卡, 第一次免費領取,如卡片破損遺失再領卡者需付工本費學生:凡領有殘障證明(視障、肢障) ,或因傷造成行動不便,經本校 健康中心確認者,由健康中心發給使用感應卡,學生畢業離開 本校前或行動恢復正常時,應歸還感應卡第一次領取免費, 如卡片破損再領卡者需付工本費,如無故遺失除領卡需自費外, 同時給予警告處分 四、操作方式:進入電梯後,請先將感應卡放置感應器(有 0-9 數字的面板處)前接受感應,當(door)處綠燈亮起,即可操作上下樓五、清潔與維護:電梯內及各樓層電梯門,嚴禁張貼任何文宣公告電梯內外 的清潔工作,由衛生組指定同學負責維護。

電梯的機組保養, 由庶務組委請專業廠商定期保養與維護六、注意事項:請領有感應卡的教職同仁,使用電梯時應不任意讓同學隨機搭 乘電梯,以免造成排擠效應及後續管理上的問題 (同學如協助 老師執行公務除外)七、本規定經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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