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王宝强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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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342016.8.26/星期五 编辑/王祎 王贺健排版/李登镇校对/秦关百姓看法昨天,在天通北苑成立了 第二个社区法官工作站,这是 昌平法院为社区居民提供的法律服务综合解纷平台。 针对 近年来社区中的买房纠纷、房 屋租赁合同中 “黑中介”、“二房东”等典型案例,昌平法院 东小口法庭副庭长杨帆进行 了通报及法律提示。天通苑再建社区法官工作站 法官解析房屋租赁合同典型案例 挑选 “ 二房东”勿信口头承诺热点关注明星离婚案引发广泛关注 是否公开审理尚无定论 又被曝 9 套房产均不在名下 律师解读 不在王宝强名下房产如何分割?王宝强被曝9套房产均不在其名 下, 那么离婚案中这样的房产如何处 理、分割

2、? 戚连峰说,如果这9套房产 不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人的名 下,而是在案外人名下,那么房子是无 法直接分割处理的。 离婚案件当事人是男方和女方, 在分割财产时, 法院也只会分割双方 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而不会去处理第 三方名下的财产。 除非第三方主动来 到法庭, 承认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双方 共有。 此时,第三人也成为此案中的当 事人, 房子会先过户到离婚案中夫妻 双方任何一方的名下, 然后再由法院 分割。 “如果说,马蓉一方的父母或兄弟 姐妹名下的房子是王宝强出资的,但是人家不愿意到法庭作证, 那么这样 的问题就只能是通过另外一场诉讼, 先把登记在第三方名下的财产, 通过 诉讼认定为属于夫妻双

3、方共有财产, 然后才能再继续分割。 ”戚连峰说,但 如果这9套房产都在马蓉名下, 并不 能影响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认定。 戚连峰表示, 但在分割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时, 在没有签订婚前协议的 情况下,不会说因为王宝强出资,马蓉 没有出资, 而出现给王宝强多分马蓉 少分的情况,因为在婚姻期间,任何一 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谁贡献多谁贡献少并不影响分割家庭 财产的份额。 法院也并不会酌情对贡 献多的一方多分割,这是不分你我、不 分份额的共有。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疯狂 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前妻代理律师戚 连峰表示, 不管离婚的是普通人还是公 众人物,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一样,法律规

4、定, 离婚案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开庭 审理,且实践当中,如一方申请不公开开 庭审理,理由得当,法院就会采取不公开 开庭审理。 “王宝强是明星,不会因为他的隐私 保护范围较小,或保护力度较小,案子就 不能不公开审理, 明星同样有权要求不 公开审理, 并要求旁听人员或媒体退 庭。 ”戚连峰表示。 记者了解 到 目 前 王 宝 强 离 婚 案 进 展, 法院正在向双方征求是否不公开审 理的意见。 对于离婚案件的庭审,王宝强 一方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 他表示一切 按照法律规定, 但要将对孩子的影响降 到最低。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不公 开审理的案件分为法定不公开审理和依 申请不公开审理, 涉及国

5、家秘密和个人 隐私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范畴; 离婚 案件则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 理。 但无论是否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 也都规定,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 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王宝强离婚案持续发酵将近两周 时间, 近日又因该案是否不公开审理 问题而引发广泛关注。 王宝强被曝身 价1个亿、坐拥9套房产,却均不在其 名下, 那么离婚案中这样的情况如何 分割房产? 王宝强的子女已拥有美国 国籍,是否能在中国法院分割抚养权?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邀请 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疯狂英 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前妻代理律师 戚连峰进行解读。事件 明星离婚案 引公众关注多个法律思考8 月

6、 14 日凌晨,王宝强发表 “ 妻 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的离婚声明, 之后这场明星离婚案便一直风波不 断, 直到王宝强起诉离婚至法院才渐 渐沉寂, 然而就在沉寂了将近一周之 后,有媒体查到身价 1 个亿的王宝强, 虽然国内国外坐拥 9 套房产, 但均没 有登记在他本人的名下。 王宝强在离 婚风波之后公开露面之时, 曾向朋友 透露他非常想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案件通常多少会涉及到一些 个人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那么 像王宝强一样的明星与普通人不同,他 本身就属于公众人物,那么他的离婚案 算不算个人隐私?是否可以向法庭申请 不公开开庭审理呢? 涉案的 9 套房产 又将如何分割? 此前有媒

7、体曝出王宝 强的孩子出生在美国, 那么孩子的抚 养权此次是否无法判归哪一方呢?解读明星离婚可否申请不 公开审理?不在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孩子国籍是否影响在中国法院划分抚养权?戚连峰介绍,孩子虽是美国国籍, 中国法院也有审判权。 该离婚案在中 国法院审理, 抚养权的划分是离婚案 的一部分, 孩子的国籍并不能影响中 国法院的审判权。 离婚案中,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 拥有中国国籍, 又在中国 拥有常住地, 可以非常确认常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有管辖 权,按照国际惯例,就要适用常住地法 院的法律,即该案适用中国法律。 具体 到这起案子, 所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问 题,不管子女拥有哪一个国家的国籍, 中国法院都

8、有权来审理。 文/记者 唐宁2006 年王先生取得购买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并与北京 某房地产公司签订 北京市商 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王先生购 买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住宅 小区某房屋。 同日,王先生与吕 先生签订 经济适用房指标转 让协议书,约定将指标以 5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吕先生, 后吕 先生支付了全部费用。 2008 年 11 月, 双方约定 当涉案房屋可以上市交易时, 王先生保证配合过户到吕先生 名下。 但房屋可以上市时,王先 生却迟迟没有配合过户。 王先生称, 自己是小学文 化, 不知道按照当时的法律规 定该转让是违法的, 转让协议会导致永久丧失购买经适房的 资格。 几年当中货币贬值,

9、房价 上涨近十倍, 王先生觉得自己 利益受损,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故王先生起诉诉求吕先生 依法履行转让协议书约定的返 还义务, 即原告返还双倍房款 740000 元、 被告返还涉案房 屋。 法院认为, 原被告双方签 订的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房 屋价格上涨发生在双方订立合 同之后, 房价上涨或下跌均属 于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原 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愿签订了合同, 应当自行承 担该后果。 故法院驳回原告诉 讼请求。新闻延伸该案系在天通苑第四社区 法官工作站处理的涉房屋租赁 典型案件。据杨帆法官介绍,近 年来,由于辖区房屋性质多样、 某些中小型房地产中介经营不 规范、某些 “ 二房东”擅

10、自转租、 群租等, 房屋买卖和租赁类案 件大幅上升。 有些承租人因为 出租房屋信息不对等、 对周边 环境不熟悉、 生活阅历少等原 因,轻信“ 二房东”的口头承 诺,为后续生活带来不便。 法官提示,广大群众在房 屋出租或承租房屋时,可以选择有资质、 信誉好的中介公 司,但要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 合同,对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明确约定。 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 租赁合同履行及解除时,应注 意相应证据的收集和保管。 出 租人应当定期检测租赁房屋 的物品及附属设施,积极履行 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 同时承 租人如若发现物品、设施有损 毁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维 修,对于通知内容、维修票据 等双方均应予以保留。

11、 如果承租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安装 附属设施的,应当征得出租人 的同意,并就相关费用分担形 成书面意见。 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应 当主动交纳完毕各项由其承 担的费用。 退房时应履行交接 手续,承租人应当将涉案房屋 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对租赁房 屋进行拍照或录像,将最后的 房屋状况证据予以保留。 同时 应通知出租人进行验房,并通 过书面的形式确认房屋及室 内物品状况、数量。小张是来自外地的 “ 80 后”小伙,研究生毕业后进入 北京一家计算机公司工作。 为节省开支, 小张与天通苑 某出租房的二房东李某签订 租赁合同,承租了一间次卧, 租期一年。 合同到期后, “ 二房东” 李某拒不退还收取的 押金以及

12、多收取的房租、水 电费等。 无奈之下,小张把李 某告上法庭, 要求退还押金 1500 元, 并赔偿损失共计六 千余元。 李某则表示,因为小张故意拖欠房租,没有办理退房手 续,所以不同意退还押金。 昌平法院综合实际情况 对双方进行调解,小张与李某 最终达成统一调解意见,双方 自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李某 退还小张 2700 元。提示勿轻信口头承诺 注意收集证据案例一80 后小伙天通苑租房 遇 “ 二房东”扣押金据杨帆法官介绍,一些人选 择规避经济适用房限购政策,通 过借用他人的经适房资格购买 房屋。 在东小口法庭辖区,尤其 是天通苑社区,存在着大量的经 济适用房,因此,借名买房类案 件也呈现逐年递

13、增态势。 杨帆法官表示, “ 借名买 房”看起来是一种 “ 曲线购房” 的有效方法, 但其中暗藏着诸 多的风险。 其建议购房者尽量 通过正规方式购房。 如果实在 有迫不得已的情况, 购房者应 在借名买房之前, 查明房屋的 性质,上市交易情况、了解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最新政策。 同时,选定房屋后,需要与 借名方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约 定房款数额、过户时间、交房时 间以及迟延过户、 不过户或者 一房数卖等情形下的违约责 任。 对双方洽谈过程、签字过程 予以录音、录像等,并且要注意 保管购房手续、付款证明、缴款 发票等书面证据材料。 其次,对于借名者而言,应 当认识到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 属于一次性资源, 购房资格借 出后, 将无法再次享受该优惠 政策。文/记者 唐李晗案例二卖经适房指标多年后想讨回 未获支持提示购房者尽量通过正规方式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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