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盟书参盟人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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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一?一一一一卫酒见丛些区纪鲤造处翘吐丝丝生鱼幽侯马盟书参盟人员的身份郭政凯侯马盟书是经过科学发掘取得的宝贵资料,包涵许多值 得探讨的春秋时期社会政治与礼制等方面的间题,其中参盟人员的身份就是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长期争论未决的一个重点。本文全面检讨了各种旧说,从分析侯马盟书人名入手,结合文献记载的先秦礼制和春秋晚期社会 政治形势,提出了参盟人员以国人为主的新看法?作者郭政凯,? ?年生,?年在本校获史学 硕士学位,现为陕西厉史博物馆馆员?正确认识参盟人员的身份,是探索侯马盟书性质以及春秋晚期晋国社会政治形势的关键。自侯马盟书发表以来,一些学者已经对此进行了研究,迄今为止,大体上有两种看法?一、

2、主要是赵 氏宗族成员及其家臣?二、是晋国的群臣大夫。第一种看法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正如黄盛璋指出的,在第一类中可辨识的已达? ?篇,如此众多的参盟人,不可能为赵氏宗盟,更不必为赵氏的家臣邑宰。?第二种看法也不无问题,比如?春秋时期各国的官吏数量,即使按? ?周礼所列的计算,也不过是? ?个,若除去女官还达不到这个数 字,而侯马盟书的参盟人 员要超过? ?以上?如果说他们不可能是赵 氏宗族成员和家臣邑宰,那么同样也不可能全是晋国 的群臣大夫?因此,有必要重新探讨参盟人员的身份。以往研究侯马盟书的学者,大多没有注意参盟 的人名,然而 正是这些人名提供了研究他们身份的 重要线索。目前,对侯马盟书的参盟

3、人名大体可以辨识 出? ?个?不包括重复出现或同名 者?,其中一字名的有? ?个,二字名的有? ?个,三字名的有?个?但是,能否把他们都看作人名呢?西周和春秋时,人们有名有字?名或为一字,或为二字。字则多为两个字以上,男子 以“伯某父”、“仲某父”或“某父”的形式出现。春秋晚期,一些人特别是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则不按照这种形式并以单字取字?如孔子 学生曾点字哲,任不齐字选,颜祖字襄,申党字周等等,与名很难区别。因此,侯马 盟书的一字名中可能有些是字,只是这些人多不见于文献记载,还无法区分出来。二字名中有些明显为字?归父?巧?、直父 ? ?有些则为氏十名?加 思? ?、郁缎? ?,?,? ?、祁

4、厩? ?,?、郧徒?、贪章? ?、史劲 ? ?、史堕 ?、宗丙?、辅? 黄盛璋?关于侯马盟书的主耍 间题 ?,中原文 物? ?年第?期?瘾?一?、赵郡?、史殴诱 ? ?、仁柳刚?、石似? ? ?、邯郸固? ?。赵、史、辅可以肯定为氏?赵氏自不待言,史氏是以官职为氏,侯马盟书被诅咒 的人名一般都是以氏?名的形式出现,里面就有“史酋 鬼”?辅氏是从知氏中分离出来的?这样,参盟人员 的名字就有三种情况?、字,?、名,?、氏?名。重视名与字的区别,是西周 和春秋时期流行的习俗。“幼名、冠字,五十以伯 仲,死溢,周道也。”一名和 字不仅表示成人与否,而且在社会交往中被用来表示 不 同的关系。一般情况下,

5、在 平辈和身份相当的人面前都是自称字,称他人字时,有表示尊敬或提高其地位的意思。如春秋隐公元年?“公及掷仪父盟于蔑。”左传 说?朱肠仪父即邮子克,“未王命,故不书 爵。曰仪父,贵之也?”当臣见君,子见父时,都要自称名?臣下、子孙提及 君父时则称字。这在金文中例子很多,是周礼的一种规定。称他人名时,则表示自己的地位高于对方或含有蔑视的意思。春秋 桓公七年?“谷伯绥 来朝。邓 侯吾离来朝。”左传说?在这里称名,是“贱之也”。侯马盟书中被诅咒的人 以 氏?名的形式出现,则不仅表示蔑视,且带有敌视的意思。春秋时期诸侯之间、卿大夫之间盟会一般都是称名。这是由于 当时称名有两种基 本含义,一是表示上下贵贱

6、长幼的关系,即“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二是表达诚信的态度,“名以 出信”?,而“盟,所以周信也”?。地位相当的人在盟会时称名主 要是表示相互之间的诚意。值得注意的是,诸侯之间和卿大夫之间两种盟会称名的形式有所不 同。诸侯间盟会,称名的形 式是国名?名。如晋文公召集践土之盟,“其载书云?王若日?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 臣、营期”?。卿大夫则是氏?名。如? ?春秋襄公二十七年?“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灸、郑良霄于宋?”这两种形式反映了不 同的社会等级。侯马盟书中三种称名现象无疑也是社会地位不同的反映。其中单称名的人,地位应在卿大夫之下。这从诸侯、卿大

7、夫之间盟会时无单称名的现象及“父前子名,君前臣名”的规定可推知。称字和 氏?名的人 则与主盟者地位相近。后者在? ?个人名 中占不到?。,? ?以上都是单称名?因此,大多数参盟 人员的地位应该较低。这一点从其它方面还可进一步证明。西 周和春秋时期的贵族在取名时要遵循几条原则?“不以国,不 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 以畜牲,不 以器弊。周人 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弊则废礼。是以大物不可以命。”?此外,贵族一般还不用象征低贱的字眼 取名。晋惠公曾生一男一女,男名困,女名妾。后来竟然真的成为人臣人妾,被人 引以为诫。?贵族子弟中取名违反

8、上述原则的,往往是地位较低的人。鲁国叔孙穆子的私生子名牛,因用为家内小臣一类的“竖”,? ? 左传称其为“竖牛”。当时贵族取名大多比较慎重,否则将受到指责。晋穆侯以两个战役为 二子取名,师服认为是乱政的先兆?。侯马盟书中参盟人员的名有不少明显违反贵族取名原则,如?国语晋语九,战国策赵 策一?礼记檀弓 上?礼记曲礼上?公 左传成公二年?左传哀公十二年?左传定公十四年?左传桓公六年。?左传偿公十七年? 左传隐公二年?以畜牲命名?狗 ?,?、犬? ?、区牛?、马? ?、异?,? ?、年? ? ?、驹? ?以疾病命名?疚?,?、疾?,? ? ?、口疡?、痛?、堆? ?、愿?,? ? ?、瘪?,?、痊

9、夫?。以低贱字眼命名?竖?,?,? ?、口竖? ?、臣?,? ? ?、余臣?、掳臣?了?、好?、妾与? ? ?、徒 ? ?、振徒?、鄙徒? ? ?。以车马器命名?援? ?、勃。?,?、铭? ?以国命名?宋? ? ?、息?、哪?。这么多参盟人违反贵族命名原则,绝非偶然,由此也可看出这些参盟人员的地位不高。与参盟者身份直接相关的,是对主盟者的称呼。侯马盟书对主盟者的称呼有八种形式?子赵孟,有二例?而敢口尽从子赵孟之盟? ?而敢不尽 从子口口?,? ?。后一例“赵孟”二字已磨损,参盟人名亦缺。前一例参盟人名“口口扯”,第一字残存偏旁“才”。三字名应包括氏,自称氏十名,本是表示与主盟者地位相当,但又称

10、“子赵孟”,尊崇异常,此人可能与赵孟有特殊关系。?赵口,有一例?而敢不尽从肖?赵?口口盟? ?。赵后二字应为“孟 之”。参盟人名为“喜”,此名在盟书中四见。除同坑出现两个“喜”外,另两个“喜”分别出自不同的坑。? ? ?的“喜”称主盟人为“嘉”。?某,有一例?某之盟?参盟人名“翟”?嘉。上述四种形 式 出于一坑,表明四者实为一人。侯马盟书的大多数都称主盟人为“嘉”。过去有的学者认 为“嘉”不是真名,而是为君主 讳的尊称,还有的学者主张是名。弄清楚这一点至关重要。“赵孟”是氏?字,“某, 是讳称,当无疑问。而用“嘉”作为对人的尊称或讳称,在先秦古籍中绝无确证。况且已有用“某”作为讳称的例子,不应

11、另选一字。春秋时期对人的尊称一般是称爵,如王、公,或称君、主,或称“子某子”,或称氏?字,或称字。齐鲁一带弟子称师有用氏十名的,如论语微子?子路告诉长沮,执舆者“为孔丘”。从侯马盟书对被诅咒者称氏十名,可知这种尊称不是晋国的习惯。如果在这些尊称之外又创出一个嘉美的“嘉”,应 当说是 由于上述各种都不能表达极尊敬的意思,才有必要。那 么,“嘉”就是尊崇至极的称呼 了。与此相应,参盟者也要自称名.但是称主盟人为“嘉”者,既有自称字的,如“归父”、“直父”,又有自称 氏+名的,如史殴食、石似口、邯郸固、辅瘪等等,明显不合情理。因此,“嘉”应为主盟人赵孟 的名。5.主。大多数盟书中都有“敢不剖其腹心以

12、事其主”。黄盛璋指出:据史殴诱、仁柳刚等三篇盟辞中作“敢不梢剖其心以事嘉”,可知“主”即指赵嘉。春秋时期,不仅宗人称宗子为“主”,家臣称家主为“主”万,邑人称邑主 为“主”,大夫称正卿为“主”, 左 传 昭公二十八 年,国语晋语九.左传 哀 公二十年。三十 二年。左传 襄公 二十三 年. 左传 襄公十夕L年、昭公二十八年、而且介卿称正 卿为“主”二,甚至异邦人也称他国执政正卿为主”.可见凡地位较高的人都可被地位较低的称为“主”,并不限于有隶属关系的人.6.吾君、君。“吾君”是和.主”、嘉”同时出现,成为固定格式.一般都 是 前称“敢不剖其腹心 以事其主,而敢不尽从嘉之盟”,后称“吾君其明觅视之

13、”.“君”是 与“嘉”、“皇君”同时出现,也成为固定格式。一般都是先称“自誓于君所”,后称“没嘉之身”及“皇君之所”,再称“君其视之”。“主”与“嘉”是指同一个人,即主盟人赵嘉。“皇君”是指晋国先公。“吾 君”、“君”就其在盟书中所起的作用来看,是监督和实行惩罚的人.据左传,春秋时期盟誓一般是请神鬼担任这个角色,如:“有渝此盟,明神殖之。”“明神先君,是纠是延.”矛“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延之.”这就是所谓“明神以要之”.然而指望鬼施行惩罚终究是虚幻的,所以春秋末年盟誓之辞就变得实际起来,直接施行由主盟者可以办到的惩罚,不再乞求神鬼。如楚

14、公子弃疾过郑,誓日:“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铁之战,赵简子誓日:如果自己有罪,则“绞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 ,介。侯马盟书中的“吾君”、“君”,既不是 神,也不是先君,而是在世的人。否则,应说“皇君其视之”了。“君所”与“赵尼之所”、“乾子之所”一样,都是生 人的居住地。据左传,地位低的可以称地位高者为“君”,如楚斗廉称莫敖屈瑕为“君”,户。郑玄说:“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日君.” 从侯马盟书的上 下文意来看,这个能够执行监督与惩罚职能的“吾君”或“君”,应是指主盟人赵嘉,它与“主”都是参盟人对赵嘉的尊称。7.汝嘉,有一例。16:3篇体例特殊,自

15、称“余”,而 不称名。对主盟人赵嘉既不称主,也不称君,而 是称“汝嘉”,应为比赵嘉地位高的人.有的学者把这篇盟书看作晋君 的祷誓,恐怕不尽妥当.如果是晋君祷誓,则不能称“皇君晋公”,而应称“皇祖某公”。春秋时期不乏这种例证,如铁之战,“卫太子祷日:曾孙蒯碳,敢 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称“皇君晋公”者是臣下的口气,所以下 面说“余不敢惕兹”。但是这位盟誓者又能以教训命令的口吻称“汝嘉之”,显然其地位高于赵嘉.从前称“(不)显皇君晋公”,后请“皇君口口口口口视之”(皇君晋公其明鱼视之 ) 来看,本篇为某人 以晋君先公的名义,授权赵嘉主持盟誓的委托书。臣事晋君,并能命令赵嘉的人,应为赵襄

16、子。这样与“永不盟于邯郸”和诛讨以邯郸赵氏为首的敌人等盟誓内容也相一致.襄子之所以要借用晋君先公的名义,是要把本来的“私有讨”即具有私事性质的宗族内部斗争,变为由晋君领头的“公事”,以便于动员各方政治力量。这是春秋时期常见的政治手段,不足为奇。当赵襄子授权赵嘉主持盟誓后,自己不再参加,因而参盟者也就不提他了。8.不提主盟人名,有二例。4 9:2,1 62:1均无“敢不尽从嘉之盟”一句,仅在最后提到“吾君”。同时,他们诛讨的人物也不是赵尼,而是“赵怪”。与此同出的另外两篇,和大多数盟书辞句相同。左传定公十四年、哀公 二十七年. 左传 昭公元年,六年. 左传 傅公二十八年。左传襄公十 年.。左传哀

17、公十二年.匆0 左传哀公二年.左传桓公十一年. 仪礼丧服 注.上述八种形式中,以“嘉”的称呼最耐人寻味。一方面参盟人大多自称名以表示本身的地位低下,另一方面直呼主盟人 的名.这当然不可能是对等的作法,也不可能有轻贱主盟人的含义,若说是“临文不讳”,盟书中又有讳称的例子。那 么,该如何解释呢?侯马盟书按内容与坑位叠压打破关系,有时间早晚的 区别。不过从文字、休例、盟诅对象来看,时间的跨度并不 很大,应集中在赵简子和襄子活动时期。属于简子时期的,主要出于第1 05坑。这部分盟书文字磨损严重,不能复原,大意为:一个名叫“口无邺”的人到“韩子 之所”,约定不能私下与中行寅、先某等来往,否则将受到惩罚。

18、过去有人把它作为“诅咒类”盟书,并认为“口无邺”是被诅咒对象。其实,先秦时期的诅咒都是在被诅咒对象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口无邺”则在场声很难想象他与“韩子”共同诅 咒 自己。因此,这还是“约信”一类的誓辞。“韩子”可能是与赵简子 同时的韩简子,左传定公十三年载:“韩简子与中行文子 相恶。”中行文子 即 中行寅,所以誓辞中将中行寅列为敌对之首.“口无哪”第一字残,李学勤认为是赵襄子,似可从。从在“韩子之所”举行的盟誓,其盟书却埋在以赵氏为主盟人 的盟誓遗址中来看,“韩子”不是主盟人,而是被动的参盟者。当时赵简子尚在,无邮只 具有继承人 的身份,还不能与韩简子相提并论,所以亲临“韩子之所”单独

19、与他盟誓。这种作法与赵 无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 的品格也比较一致。“韩子”地位虽高,但无邺不是韩氏的臣下,故以氏+名自称,并尊称韩简子为“韩子”。其余盟书的年代略晚一些,虽然它们也有早晚的 区别,但都属于 一个时期。不少学者指出,“嘉”为赵桓子 的名,这是正确的。但盟书不是赵桓子逐献侯赵洗 自立后 的遗物。赵襄子死后,其侄孙赵皖即位,“治中牟”。襄 子之 子植子逐 赵洗,“自立于 代”,只有一年就死了,;不可能在晋都新田举行盟誓。而且桓子 自立 之后,即为赵氏宗主,晋国三卿 之首,与他盟誓的人地位悬殊,不可能直呼其名。这一 时期的盟书中有些提到“新君”,应 为晋幽公。幽公初即位,赵襄子 尚在。

20、按照春秋惯例,父在子称名。左传桓公四年:“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襄子委托其子赵嘉与晋国的一部分人举行盟誓,所以参盟人可以直呼赵嘉的名。那么,赵嘉怎么 又能称赵孟呢?据文献记载,凡称赵孟者,均为赵 氏宗主,如赵盾、赵武、赵鞍、赵无邺。赵嘉不是赵无邺指定的继承人,只是在无衅死后,自立为宗主,如果称赵孟也应在这时。那么这个赵孟难道是指赵无邮吗?从前述几种称呼同出一坑的情况看,显然不大可能。也许是 由于个别人与赵嘉关系特殊,而赵嘉又可能是无娜的 长子,这时赵洗还没有被指定为继承人,所以称赵嘉为赵孟。要确定参盟人员的身份,还需要重新检讨各种旧说。首先,他们是否赵 氏宗族成员?从参盟人名看,有赵

21、氏,有异氏,更多的则不书氏.过去有人认为,不书氏的参盟人,绝大多数为赵 氏,因而 大部 分盟书属 于“宗盟类”。春秋时期,宗盟一般是在宗庙进行,如阳虎盟鲁定公及三 桓于周社,“子我盟诸陈于陈宗”。史记赵 世家.左传 定公六年.左传哀公十四年.侯马盟誓遗址未见有建筑物的报道,而且赵氏的宗庙应在晋阳,所以说宗盟的理由不足.若是与主盟人 同氏,故不书,何以又有赵都和邯郸固?如果说邯郸固是为了与赵孟 一支有所区别,那 么怎样解释赵 舀 御 我认为,在众多的参盟者 中,只有两人标明与赵 氏的关系,应该不是偶然的,是有意与其他人 区分 开来。侯马盟书有5 8篇记载了禁止“纳室”的内容,这些 盟誓者均 不书

22、氏,他们具有兼并别人家室的实力,能够管束“婚宗人兄弟”,即本家族成员,应为一些家族的家长。若 说他们是赵氏宗族分支,恐怕不会有人 同意。且不说赵氏宗族成员不会集中到 晋都新田举行盟誓,光把赵氏宗族分为5 8支,就足 以令人 生疑了。又如有7 5篇记载了在盟誓之 后,要 与巫、靓、祝、史等到“皇君之所”举行再祭。“皇君之所”是晋国先公的宗庙,能在那里举行祭祀的人,自然与晋 国公室的关系非同一般,可能是晋公室后裔。他们“自誓”要决裂的对象多至9氏2 1家,可见其社会联系面较宽,这一点与晋公室后裔的身份也比较符合.在这些 人中既有称氏+名的,又有单称名者。因此,不书氏者不能确定为赵 氏宗族成员。诚然

23、,参盟者中有不少明确为异氏。若说不书氏者为异氏,这又如何解释呢?异 氏中的史氏、宗氏明显为以官职为氏者,尽管春秋时期史、宗地位不高,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辅氏是知 氏中得以保留下来的唯一一支,其地位也不甚高,但和史氏、宗氏一样,与并非赵 氏宗主 又不是晋国卿大夫的赵嘉相比,双方旗鼓相当,因此可以自 称氏十名。其他 自称氏十名者也应属于这种情况。不书氏者是由于其地位较低,不够资格。其次,异 氏者是否赵 氏家臣?春秋时,臣下除了在本国本家君主面前称名外,在外国外家君主面前也要称名。韩厥在齐顷公前称己名“厥”,邵至对楚共王称己名“至”,都不带氏。可见,把单称名者确定为赵 氏宗族成员或家

24、臣,证据都不充分。如果说异 氏者为赵氏家臣,那么对赵嘉的态度应该极其恭敬,才符合他们的身份,但史殴食、仁柳刚不仅与其他人 一样称“嘉之盟”,而且还把别人称“主”的辞句改换成直呼赵嘉之名.这哪里象是家臣所为呢?岂不是无理太甚了吗?侯马盟书的整理者把“自口于君所”一类盟书作为“委质类”。唐兰、黄盛璋等认为“自”后一字不是“质”,而是“誓”,并对“委质类”提出 了异 议.这里我 再补充一点,委质为臣是西周 和春秋时期确定君臣关系的重要制度,它包括一套复杂的仪式与政治内容,目的是用种种手段防止投靠的臣下变心。仪式的 主要项目有:(1 )策名,即将委质者的名写在君主保存的册上.(2)委质,把禽兽、玉帛等

25、作为信物献给君主。(3 )誓,强调不二。( 4)举行仪式 的场所,除投降的委质外,一般都在宫庭中。后三条在侯马盟书中是看不到的,前一条也有疑问.按“父前子名,君前臣名”的规定,臣对君和 子对父 的作法是一样的。子 不需要也不能对父称氏,臣也是如此.据誓辞,“煮章自誓于君所,章没嘉之身及 子孙”,“鄙徒自誓于君 所, 徒没嘉之身及 子孙”,可知二人是氏+名,与策名单写名不 同。因此,这一类盟书与委质无关是可 以肯定的。这样,家臣也就无从确定了。最后,他们是否晋国的群臣大夫?春秋时期,盟书的盟辞与盟者的地位是相应的.诸侯之间盟誓一般强调“无相害”,不遵守盟约则“傅坠其师,无克柞国”,不涉及私敌。卿

26、 左传成 公四年,十六年.参看拙作:委质为臣仪式初探,史学集刊1987年第3期. 左传信公二十八年.大夫之Ia l除“无相害”勺外,对渝盟者的惩罚是“以(恶 ) 相及也“,大约即“坠 命亡氏”。也就是说,当参盟者地位相等,盟约是对双方的共同规定,具有平等的性质。惩罚的程度也与参盟者的地位、权力、财产相 称,诸侯被 灭 国,卿大夫则灭家族。侯马盟书与此不同,它只是规定了参盟者单方面 的行为,反映了较强的 不平等性。违约受到的惩罚是诛灭己身,并不牵连家族,说明参盟者地位低于 卿大夫。春秋时,对不 同等级的人所举行的盟誓场所有较明确的规定。左传 昭 公二十二年:“曹子如齐苍盟,盟于梭门之外,首于是乎

27、大恶其君。”显然,城门外不 是诸侯一级 人物盟会的正常场所,所以苔人才觉得其君丢 人。当时,卿大夫的盟会场所 大多在城内或宫中。如:郑公子兰与石癸、孔将组、侯宣多等“盟于大宫”。季武子作三军,与叔孙穆子“盟于嘻阂”。卫献公“使子娇、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口。阳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盟桓子 于程门之内”忿。“赵软入绛,盟于公宫”。宋大尹以武力劫六 卿,“乃盟于少寝之庭”。如果在城外,则具有私盟的性质.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郑国卿大夫“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马 四带私盟于 闺门之外”。杜注:“闺 门,郑城门。”侯马盟誓遗址在晋国故城的东南郊,距有宫殿建筑合基的“平望”、“牛村”故城大

28、约有5里,距最近的“呈王”故城也有约3里,说明盟誓是在城外举行的。由于盟誓借用了晋君的名义,参加人数较多,场面宏大,所以不是私盟。这就排除了晋国群臣大夫在此盟誓的可能。四春秋时期的盟誓,就参加者身份来看,曾发生过三次较大的变化。早期主要是诸侯之间的盟誓,同时出现了卿大夫参盟的苗头。隐公元年,鲁公子豫“及掷人、郑人盟于翼”。但这不是 由隐公委派的,鲁国 不予承认,因此,春秋没有记载。桓公十一年,正式出现鲁大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各国卿大夫实力的增强,他们参加诸侯盟誓、相互之 间盟誓,甚至与国君盟誓已属常见.春秋晚期,各国又相继出现了卿大夫与国人之间的盟誓。十分明显,

29、这是 国人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中日趋重要的反映。这种盟誓 在单独进行时,规 格可以较高,往往于宫中举行。如:郑“子胭帅国人盟于大宫”,齐崔抒“盟国人 于大宫”几,周单子“盟百工于平宫”回。如果与其他盟誓同时进行,则另选场所。如“郑伯及其大夫盟于 大宫,盟 国人于师之梁之外”.杜注:“师 之梁,郑城门。”“虎阳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毫社”。区分盟誓场所的用意,是表示等级地位的差别。由此可见,国人与卿大夫盟誓的场所不 同。侯马盟书中,卿大夫与其他人 的盟誓场所也有区别。韩子是在家中,其他人或“于君所”,或者就在盟誓遗址。在盟誓遗址的则与盟国人于 国门之外的作法完全相同。既然侯马盟书的大多数参盟

30、人 不可能是赵 氏宗族成员或家臣,也不可能是晋国的群臣大夫,那 么根据春秋晚期的政治形势,非国人莫属。如果将参盟人与国人进一步比较一下,可以发现他们具有较多的一致性。二者的成份都比较复杂,国人在西周、春秋时期主要指居住在国都之中的士、工、商、农等,还包括低级大夫。参盟者从 人名看,至少可以分为三个等级:自称氏+名者地位较左传哀公二十六年.左传 嘻公二十八年. 左传成公十三年。0左传襄公十一年,十四年,二十五年,三十年.O左传 定公五年,十三年,六年. 左 传昭公 二十二年.0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高;称主盟人名又自称名的,地位次之;称主盟人为“赵孟”和“某,自称名的人地位最低.他们中有史、宗等

31、低级职位,又有以车马器为名,可能属于“百工”阶层的人.还 有部分人为家长,也与“士有隶子弟”吻合.国人中有诸侯的旁支远亲,贵族的后裔,原被征服部族上层人物的子孙,以及具有专门技能的人,他们姓氏不一,但大多有氏。参盟者中部分人与晋公室 关系密切,赵、辅等氏为卿大夫后代,不少人有氏。国人有田地财产。参盟者中部分 人 有兼并实力,说明他们不仅有田地财产,而且正处于上升的势头。这和春秋晚期国人中不断涌现拥有较多财富的人也较合拍。另外,参盟者可以参加盟誓这一事实本身,更和 国人有参政权力相一致。其实参盟者为 国人在盟书中已有明确记载。105“3残句“而卑众人惑死”的“众人”,就是对参盟者身份的说明。左传

32、嘻公十五年载:晋惠公被秦俘虏后,曾派使者回 国“朝国人”,让他们另立君主,“众皆哭”。后改革军制,增强 国力,“众说”。昭 公十三年,楚国政变,右 尹子革对灵 王说:“请待 于郊,以听 国人。”灵王 说:“众怒 不可犯也。”弃疾使蔓成然告诉 子干、子哲:“王至矣,国人杀君司马,将来矣。君若早 自昌也,可以无辱。众怒如水火 焉,不可为谋。”可 见众人 即国人国人 又可称“万民”。晋语周语上:“国人流 王于说。”左传 昭公二十六年:“万 民弗忍,居王于截。”万民也是众人。晋 国的 国少、早在春秋中期就已经 显示了不容忽视的力量,晋惠公改葬共太子,国人就曾用歌谣的形式表达了对惠公的憎恶飞晋厉公之所以

33、被杀,是由于“国人不 镯”。中行寅、范吉射作乱,晋师首战受挫,后来 因“国人助公”,才打败了他们。赵桓子死后,“国人日桓子 立非襄子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后 两件事正发生 于侯马盟誓前后,可见当时国人 的向背举足轻重,对此 赵 氏自然不会忽视.总之,大多数参盟者与国人 比较接近.因此,说他们基本上 以国人为主,应当是符合事实的。国语晋语 三,六.左传定 公十三年。史记.赵世家.欢迎订阅陕西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陕西师大学报 (自然 科学版)是 综合性学术理论季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 行。主要刊登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和技术科学、科学史、自然辩证法等方面的学术论 文。陕西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注重科学性、学术性,信息量 大,编 印精良,1989年在陕西省和全国高校自然 并学学报编辑质量评比中均获得一等奖。在新的一年里,她将以更新的姿态面向读者,成为教学 科研人员的 良朋益友。热诚欢迎国内外各 大专阮校、师专、中学、图书馆、资料 室、科研 单位及个人订 阅。本刊每期定 价0.8 0元,金年3.20元。我部办 理发行。邮局汇款:西安南郊陕西师 大学报编辑部银行汇款:开户银 行:西安小寨分理处帐号:88010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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