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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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三期工程期工程 采购采购文件文件 项目编项目编号:号:ZZ2016ZZ2016- -ZZDZZZDZ- -021021 采 购 人: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一 六 年 十月 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 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32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38 第六部

2、分 附件 39 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四、采购项目编号:ZZ2016-ZZDZ-021 五、采购项目内容: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

3、期工程 预算控制价:98 万元 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设备材料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产品销售业绩;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能力体系和制度,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前台技术支持商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地点: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 98 号) 即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止。 采

4、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 元。(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另准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时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前台技术支持商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2

5、7 日上午 9:00-9: 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 联 系 人:褚衍政 联系电话:0632-8899868 邮 箱: 十、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发 布 人: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 年 10 月 17 日 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第二部分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适用范

6、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叙述的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2.2.定义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谈判报价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谈判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评标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采购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系指

7、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 电传、 传真、 电报、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政府采购网) 。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采购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

8、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3.3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 、 “日”均 指日历天。 3.5 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4.报价费用报价费用 4.

9、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5.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三年内未出现二次及二次以上的无效投诉。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枣庄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6.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

10、起 90 天。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 但需要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赔偿。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

11、期。 7.7.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7.2 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报价文件的有效期相同。 7.3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 壹万玖仟元整 (¥:19000),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保证金形式可以是银行电汇、枣庄市转帐支票,保证金最迟必须在保证金最迟必须在 2012016 6 年年 1 10 0 月月 2 26 6 日日 1212 点前点前到达指定账户

12、到达指定账户(从投标人基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 。汇票或电汇按如下数据办理:户汇入) 。汇票或电汇按如下数据办理: 开户名称: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枣庄文化路支行 账 号:1605007719100046812 7.4 发放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成交单位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用时一次性退还。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13、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7.5.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5.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7.5.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7 供应商有前款 7.5.1 至 7.5.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6.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项目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8.8.基础资料提供基础资料提供 8.1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 16:00 以前,以书面形式(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

15、提供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 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采购文件二、采购文件 9.9.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本采购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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