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统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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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4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统计 操 作 细 则依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和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生源和 教育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为科学合理的按学校招生计划来划定招 生区域,保障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学位提供信息依据。 一、信息统计的对象: 1已在本区就读的所有幼儿园(具有办学许可证) 、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学校 除外) ; 2非本区就读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 注:小学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注:小学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82008 年年 8 8 月月 3131 日以前出生)日以前出生) 二、信息统计分类要求: (一)四所街道区域:(一

2、)四所街道区域:条条 件件类类 别别学生户籍类别学生户籍类别分分 类类 要要 求求1本区四所街道1法定监护人持有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2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属(外)祖父母,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 起。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2本市而非四所街道法定监护人持有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 记申请回执。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 置,两年以下的统筹安置。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3外省市(含港、澳、 台地区户籍或外国 籍)1外省市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 住证 ;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学生本人上

3、海市临时居住证 。 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两年以下 的统筹安置。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 2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出入境证明; 在本区任职或就业证件;在松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 明;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 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两年以下的统筹安置。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 。4本区四所街道 已在四所街道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四所街道内持有效的租房合同。 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安置。51本市而非四所 街道; 2港、澳、台地 区户籍或外国籍。1已在四所街道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四所街道

4、有效的租房合同及本 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安置。 2已在四所街道就读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 有:出入境证明;在本区任职或就业证件;在松一年期以上(包 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在四所街道有效的租房合同。以登记的租房 地址统筹安置。6外省市已在四所街道就读外省市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 (1)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在四所街道有效的租房合同;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以登 记的租房地址统筹安置。 (2)父母一方满 2 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 2014 年 8 月 30 日) ;有效的在街镇社

5、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 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 2014 年 8 月 30 日) ;在四所街道有效 的租房合同;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 安置。 2(二)乡镇区域:(二)乡镇区域:条条 件件类类 别别学生户籍类别学生户籍类别分分 类类 要要 求求1本镇1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 2本镇居住类房产证属(外)祖父母,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2本市而非本镇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 回执。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两年 以下的统筹安置。

6、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3外省市(含港、 澳、台地区户籍 或外国籍)1外省市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 住证 ;本镇居住类房产证;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房产证 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的房产地址对口安置,两年以下的统筹安 置。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 2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出入境证明; 在本区任职或就业证件;在松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 本镇居住类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以登记的房产地址 对口安置,两年以下的统筹安置。 (此政策 2015 年起执行)4本镇已在本镇就读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房

7、合同。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 安置。51本市而非本 镇; 2港、澳、台 地区户籍或外国 籍。1已在本镇就读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本镇有效的租房合同及本市户籍人户 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安置。 2已在本镇就读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 出入境证明;在本区任职或就业证件;在松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 居留许可证明;在本镇有效的租房合同。以租房地址为准,统筹安置。6外省市(含港、 澳、台地区户籍 或外国籍)1已在本镇就读外省市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 (1)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在本镇有效的租房合同;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以

8、登记的租 房地址统筹安置。 (2)父母一方满 2 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 2014 年 8 月 30 日) ;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 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 2014 年 8 月 30 日) ;在本镇有效的租房 合同;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以登记的租房地址统筹安置。(三)有关说明:(三)有关说明:1居住类房产所有权必须为学生法定监护人(如居住类房产所有权非学生法定监护人只能作租房处理) ,无居住类房产证的学生需提供有效的寄住证明或租赁合同。2居住类房产证、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截止期:2014 年 4 月30 日。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

9、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购、租房地址应保持一致。3三、信息统计所需材料: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及各类要求所列条件所需的复印件四、信息统计工作程序:(一)已在本区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信息确认:1网上申请:学校或幼儿园依据小学、幼儿园毕业登记号说明编制好学生的毕业登记号,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通过松江教育信息网的“家长频道”或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的“家长自助服务”进行入学申请,申请后须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材料复印件提交给学校(幼儿园) 。2信息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学校(幼儿园)依据操作细则的要求和家长上交的材料,逐一审核入学申请信息(如:学生信息、家长

10、信息、房产信息、就读区域和信息统计分类信息)的正确性,并及时在网上做好确认,如有错误与家长及时沟通进行修改,最后打印入学申请信息确认表并发给学生家长进行确认;学生家长认真核对入学申请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幼儿园) ,如再有错误信息请家长在表上注明并向学校(幼儿园)提出更正;学校(幼儿园)将入学申请信息确认表和学生信息的相关材料装订起来,并保存。3信息复核:区教育考试中心将确认后的入学申请信息进行汇总和梳理,通过公安局、房地局、社保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信息库的相关字段进行复核。相关字段: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房产权利人(全部) 、房产地址、房产编号等。4信息反馈:

11、区教考中心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学校(幼儿园)并让家长再次进行确认。(二)非本区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松江教育信息网的“家长频道”或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的“家长自助服务”进行入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符合就读条件的材料到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确认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毕业生信息做网上确认标记,并通过公安局、房地局、社保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信息的相关字段进行复核。五、信息统计工作时间安排:3 月 5 日:布置 2014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统计工作。3 月 69 日:各校(园)进行政策宣传和网上申请入学工作布置。3 月 10 日4 月 9 日:学生网上申请入

12、学登记。43 月 2531 日:学生家长信息确认阶段。4 月 14 日:各校(园)网上确认阶段,学生信息的确认工作于 4 月 4 日结束。4 月上中旬:区教考中心对全区学生的信息进行复核。4 月 19、20 日:区教考中心集中受理非本区毕业生就读本区学校的信息确认。4 月 20 日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申请表上交教考中心。4 月下旬:区教考中心反馈复核结果。本次信息统计工作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截止。六、几点说明:(一)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所有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就读本区学校必须在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所有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就读本区学校必须在 4 4 月月 3030 日日前进行网上申请登记并确认,依据入学条件进行安置;前进行网上申请登记并确认,依据入学条件进行安置;5 5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6 6 月月 3030 日网上补申日网上补申请登记并确认的进行统筹安置。请登记并确认的进行统筹安置。(二)各校(园)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之前必须认真做好确认审核工作,并做好学生材料的编序和保存工作。(三)各校(园)必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四)确认以后学生如需再次更改信息(须在截止日期前) ,应由各校(园)汇总材应由各校(园)汇总材料送区教考中心复核和修改。料送区教考中心复核和修改。(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4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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