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成功汽车集团事业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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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20 厦门新成功厦门新成功汽车汽车集团集团有限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NO:N201NO:N201501.501.001001 Ver:Ver:1.1.1 1.1.0.1.0 抄送:集团事业部、各公司总经理、财务部 送达:各公司部门经理、各公司人员 总总 则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 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

2、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 必须拒绝付款、 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 并及时向总经理、 集团报告。 2 / 20 六、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3、,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实物及未了事项等。交接必须由集团财务部负责监交。 一一、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保管、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 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需要加盖时由经办人先在各公司印章登记台帐 上进行签字登记, 然

4、后报请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再由办公室加盖。 经办人对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书及用印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第四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分开保管, 并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对使用后果负责。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能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 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带时,经办人必须签写申请,注明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用途和期限,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带。 第六条第六条 严禁未经董事长批准私自加盖公章, 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 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3 / 20 犯刑

5、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二、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 1.1. 总则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2. 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日常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办理公司资金的结算、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 2.2、严禁各子公司或个人擅自向外单位拆借资金,如发现违规行为扣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 2000 元。 3.3. 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的使用管理 3.1、严禁对外付款或对内划款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支票和印鉴实行分管制,即: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

6、由会计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 3.2、各子公司对外支付款项,必须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所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审批手续完备后,方能支付,没有按规定执行扣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 200 元。 3.3、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对外付款,严格执行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的联签审批制度。 3.4、若遇特殊情况,需即时付款,但有关审批人员不在,则应由经办人通过电话联系,并在付款单上作好联系记录,待审批人复位后,应及时补批,没有按规定执行扣经办人和出纳员各 200 元。 4 / 20 3.5、财务部必须按月、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有误,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并将此情

7、况向总公司的财务经理报告。 三三、现金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 1.1. 总则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现金资产的安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现金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的现金是指通过“现金”科目核算和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备用金”科目核算的现金。 2.2. 现金的使用现金的使用 2.1 公司要建立健全现金帐目, 逐笔记载现金收支, 帐目必须日清月结, 帐款相符,达不到一次扣出纳员 500 元。 2.2 每日库存现金厦门集团不准超过 100000 元人民币,子公司不准超过 50000 元人民币, 日常的经济往来 5000 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不得采取现

8、金结算。 2.3 需要现金支出款项,必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支付,如不按规定执行,每出现一笔扣出纳员 500 元。 2.4 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书面批准方可支付,不按规定执行,扣出纳员 200 元。 2.5 因采购地点不固定, 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必须使用现金的, 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5 / 20 2.6 员工出差借支现金 原则上不得高于借款人月工资额的 60%,特殊情况报请集团事业部批准 2.7 零星物品采购或挂牌

9、登记等需要借备用金进行支付,由部门经理申请借款,核定上限额度:行政部 3000 元,挂牌部 6000 元(月上牌量 60/每辆 100 元),市场部 5000 元(网络订购/外展人员餐费等, 不给予外展人员在单独到财务报销餐费), 其它部门未涉及不允许借部门备用金。 3.3. 现金的收入现金的收入 经济业务中取得的现金一律交出纳员,由其出具现金收入凭据, 并及时解交公司开户银行。出纳员是库存现金的唯一合法保管人,其它任何人不得挪用、坐支或存入个人帐户,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各 1000 元。 4.4. 现金的使用范围现金的使用范围 4.1 支付职工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 4.2

10、 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酬; 4.3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4.5 出差人员须随身携带的差旅备用金; 4.6 饮食服务行业农副产品的采购; 4.7 支付不能转帐结算的城乡个人的劳务报酬和零星货款; 4.8 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医疗费; 4.9 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扣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 1000 元。 6 / 20 5.5. 现金的保管现金的保管 5.1 为保障现金的安全,存取现金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同行,并派专车接送。存取大量现金时,须派专人护送,否则,发现一次违规扣经办人 200 元。 5.2 单位不

11、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公司的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小金库) ,每发现一处违规扣出纳员 500 元。 5.3 各单位除对现金妥善保管外,保险柜的钥匙也应由出纳员妥善保管好,保险柜密码不得泄露于无关人员,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5.4 加强对现金出纳员工作的监督,财务部应随时掌握现金的管理情况,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每出现一次纰漏扣出纳员 500 元。清点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当在场,清点后应将实存数与账面数核对,如发现账款不符或有其他不法行为,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领导和总公司财务经理进行处理。 6 6

12、、公司公司交易密码交易密码 各网银制单员、复核员、批准员的银行 U-Key 盘、密码分开各自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码,各公司财务经理无权知道所有岗位的授权密码,各岗位自行保管。 四四、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1. 总则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维修设备/维修工具)、运输设备(试驾车/其它)、电子设备、家具和其他构筑物等五大类,融资租入的固定7 / 20 资产,在未取得所有权前,也应按上述分类进行核算。 1.3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行政/资产

13、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 2.2.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原值计价标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原值计价标准 2.1 公司固定资产确认的标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2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应按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 A A、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B B、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从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附加税; C C、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14、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D D、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E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F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 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G G、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8

15、/ 20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H H、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I I、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J J、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2.3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按原价入帐,入帐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准随意更改,凡属下列情况的,方可进行帐务调整: A A、因公司的需要,对固定资产需要重新估价; B B、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有错误; C C

16、、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原价值需要调整; D D、增加或补充设备或改扩建工程,原价值需要调整; E E、按照实际价值调整固定资产原来的暂付价值; 3. 3.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购置固定资产, 由各需求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上查询是否有空闲设备, 如有设备,到行政部或资产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如没有可用设备;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开具“资产/工具/器具/易耗品申购单”提出申请及理由并打印,按照有关权限规定逐级审批 除厂家规定购买指定设备外, 单台设备价值超过 3500 元的, 必须报由集团事业部审核,未经过审批,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付款。 4.4.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标准 9 / 20 4.1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分类折旧法, 具体分类为: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构筑物五大类。 4.2 公司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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