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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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1 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现的新问题 根据近十年来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实践,笔者就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谈一些看法。 1.1 档案移交不及时:已辞职、辞退、待来大中专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些没有及时移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有些没有人事权的单位擅自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造成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丢失、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出现。 1.2“弃档”现象较严重: 1.2.1 人事档案作用逐步淡化,医院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时往往只是注重能力,不在意其历史档案。 1.2.2 人才流动日益频繁,有的人受利益的驱动,不顾组织是否同意

2、,一走了之,新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当地人事部门的帮助下为其重新建档,忽视其原有档案的真实性。 1.2.3 人事代理费普遍过高,也是导致“弃档”的原因。 1.3 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档案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所用档案负责人员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考核、档案工资晋升、评定机制不健全,不注意平时材料的形成,导致档案材料缺失,给当事人出国政审、职称评定、组织考核、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和办理流动手续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4 人事代理缺少特色服务:目前大部分地方人事代理还处在单一服务阶段,在很多业务领域里还是空白,只有条文条款缺乏实际行动,缺少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无法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要。

3、21.5 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变化较大,流动性强,频繁的人员变更对人事档案管理业务不熟悉,有待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及定岗规则。 2 加强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对策 为了保证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2.1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氛围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建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

4、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2.2 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法规 2.2.1 对过去不合时宜,制约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加以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杜绝各地区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2.2.2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力度,规范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不准民营和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从事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以及人事调动业务,促进我国人才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2.3 创新人事服务形式: 2.3.1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

5、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2.3.2 要不断丰富人事档案的内容,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经常了解用人单位3和人才对人事档案材料的新要求,树立人事档案利用的“受众”意识,变过去“守摊式”服务为“开发式”服务,重视研究人事档案用户的多方位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健全管理人事档案的机构,要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成立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人员配置、经费来源、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档案管理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朝着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2.4 各有关部门应重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2.4.1 人才

6、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人员原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原单位必须保证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不得为难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4.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2.4.3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5 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组织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要本着对流动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与他们进行沟通与协调,明确各自的人事档案管理范围。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档案应当移交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建议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打破身份、学历、职称、行业等各种限制,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同时强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职能,应以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办法减少“弃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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