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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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领域:新政治经济学国有企业的定义诸迟康内容提要在我国,国有企业是指政府企业。本文认为,这是错误的一种做法。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其准确含义应当是主权者的企业。国家由于来源不同可以划分为契约国家与掠夺(或剥削)国家,主权者也有人民与统治者两种划分。由此国有企业也有人民的企业与统治者的企业的划分,相应的国有企业也有不同的界定:主权者是人民的国家国有企业包括政府企业和人民的私人民营企业;主权者是统治者的国家,国有企业是官营企业或权贵资本企业。我国是人民主权国家,国有企业应当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的私人民营企业。文章最后则提出重新界定国有资产的主张,并且对当前的一些企业改制问题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国

2、有企业 政府企业 私人企业2在我国,国有企业在理论上是指国家拥有、经营或控制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何帆 2004),但在实际中一直指的是政府企业,如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履行有所有者权益,这条法规将国有企业明确界定为政府企业。它是与政府企业以外的公民的个人、合伙、股份企业相对的一个概念。本文认为这种将国有企业等同于政府企业,作为是与公民的企业相对的一个概念的认识是一种错误认识。这是一种将国家和政府单混淆在一起的做法。国家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体。从其人格特征来看,国家是主权者,而政府则是受主

3、权者委托行使行政权的执政者。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具有独立性、自主性特点,而政府只是一种代理人,是主权者任命的执行人。并且客观上是以不同等级、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代理人身份出现。国有企业是国家层面的主权者的企业;政府企业是国家之下的各个政府即各个特定利益集团的企业。因而国有企业应当具有独特的与政府企业完全不同的定义及内涵。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它首先必定是企业,必定具备企业的性质。同时,由于它的特点是国家是所有者,又被赋予了3国家的性质。由此,要分析国有企业的定义及内涵,就应当先弄清国家和企业的定义。以下本文将先分别明确国家和企业的定义,再将两者结合起来分析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定义。 一 国家和企业的定义

4、一一一国家的定义 对于什么是国家,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定义。总体来说,有如下几种:(1)神权说: 这一学说认为国家起源于神,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神,即上帝或上天。相应的,操作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神的意志,国家的统治者是替上帝在人间行使权力,一个国家的公众服从统治者的意志就是服从神意。共同体说:共同体说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国家学说,其著名代表人物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古罗马的西塞罗。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即利益互享的观念而结合的组织体。契约说:契

5、约说是近代最具影响力的国家学说,代表人物有洛克、卢梭等。他们认为,国家是人们共同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建立的共同体,是由全体个人结合4所形成的公共人格。统治说:这是因国家的统治性特点和压迫性特点而产生的一种学说。如法国学者博丹认为,国家是为一最高权力和理性所支配的一群家族和公有物的联合体;意大利思想家狄骥指出,国家是一切人类社会之有治者与受治者间政治分化者,换言之,即有政治的权力者。要素说:它包括三要素说与四要素说。三要素说认为,具有土地、人民、主权三大要素构成者既国家。四要素指人民、土地、组织、主权是国家的要素。工具说:它认为,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是经济上和政治上占统治

6、地位的阶级压迫、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恩格斯说:“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时期毫无例外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上述各种国家学说除神权说外都有一定合理性,都一定程度揭示了国家的某些性质与特征。对于本文来说,要探讨国家的定义是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的国家的定义,即一种拟人化的、具有一定人格特征的国家定义。由此,上述契约说、统治说对国家的定义比较符合本文对国家的定义要求。契约说认为,国家是全体个人结合形成的、能以结合者力量的总和保护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安全的公共人格。这一说法,与统治说的说法国家是既有政治的权力者的说法5的基本内涵一致。通过

7、对两者归纳本文认为对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家而言,可以这样定义:国家就是主权者。国家就是主权者,换句话说,国家的另一种称谓就是政权的所有者,然而,以有的历史告诉人们,国家政权的所有者因国家的来源不同而往往不同,政权的占有形式也往往不同,具体而言有个人独自垄断、数人共享、全民所有等形式。换句话说,国家因来源不同,国家的主权者是有不同划分的。国家因主权者不同,国家往往就具有了不同的性质。相应的国有企业就有了不同的内涵和界定。对于国家的来源,诺思将以有的国家理论归纳为契约论与掠夺或剥削论。 (2)契约论认为,国家是人们自愿订立契约的产物,人们通过让渡自己部分权利而形成一种公共人格、产生公共权力, 成立

8、国家来保护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并获得某些公共服务。这样的国家主权者是人民,国家也称为人民主权国家。掠夺或剥削论认为国家是某个阶级或集团的代表。国家的作用是代表这个阶级或集团向其它阶级或集团诈取收入,国家的主权者就是某个阶级或集团。 诺思用暴力潜能将两种国家起源理论联系起来。诺斯倡导“暴力潜能”分配论,认为,若“暴力潜能”在公民向平均分配,使产生契约国家;若分配不平等,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或剥削者)和被掠夺者(或被剥削者),这样的国家也称为专制国家。6由此,按照诺思对国家起源的分析,主权者又有两种划分:人民与统治者。换句话说国家作为主权者,有两种称谓:一者,对

9、于契约国家而言,国家就是人民;一者,对于掠夺(或剥削)国家而言,国家就是统治者。 一一一企业的定义对于企业的定义,也有着多种解释。最通俗的解释是辞海的定义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组织,现代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另外,小宫隆太郎和德鲁克的解释在我国也有较大影响:小宫教授认为, “所谓企业,在日语中的含义是企划事业的意思。即把有关生产活动的若干新尝试拟成计划并加以实施的主体叫做企业。英语enterprise一词,也有企划、雄心勃勃的计划、进取、兴办新事业的意思。策划某个新事业就是企业”。 “企业应是积极的新组织方式、 革新的担当者”。 企业的一般性特征,即在竞争性的市场机制下,对利润的追求

10、。而这种追求是由于利润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的作用。德鲁克认为:任何一个通过经营商品(包括出售服务)来体现自己职能的组织都是企业,企业的惟一职能是创造客户(价值)以及创新。 而目前为止最有影响力最能揭示企业性质的企业定义当数科斯对企业的定义。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认为,企业是市场中企业家(交易者或企业主)为了节约交易费用7以及有效进行资源配置而通过一系列契约建立的组织,企业的特征就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从科斯的企业定义中,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看出企业的特点:企业是市场交易者建立的一种组织,或者说是交易者牟利的工具,企业的所有者是市场的交易者。对于市场交易来说,总体来讲是普通民众以谋取自己利益即私

11、人利益的方式进行的,正如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所说:“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自动的”。也就是说,市场活动的主要形式就是普通民众自发的私人活动。因此企业的所有者,总的来说是应当是公民(交易者)以个人、一定群体(合伙或股份)的私人形式充当,企业主要以私人企业的形式存在。当然,由于政府或其它组织有时也因某中需要会参与市场交易活动,成为市场的交易者,政府企业其它组织的企业也会存在于市场中。由于政府具有公共人格的特点,政府企业和私人企业有着本质的差别,因而,企业按本质不同可以分为政府企业和私人企业或其它组织的企业(如外资企业)。二 国有企业的定

12、义通过以上对国家和企业定义的分析,本文认为,国有企业的定义,可以作这样的诠释:国有企业就是主权者在市场中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有效配置资源而建立的一种组织或使8用的一种工具。由于主权者有人民与统治者的划分,国有企业又有契约国家的国有企业剥削或掠夺国家的国有企业的划分。以下,本文将对两类国有企业作进一步的分析:一一一 契约国家的国有企业人民的企业契约国家即人民主权国家是这样建立的: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3)中叙述的一样,由于人类发展到一定状况,自然中出现种种困难,使得人们单靠个人力量已无法生存,人们在这样的原则下结合起来,即既能以结合者的力量的总和维护和保障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安全,又能使每一个

13、结合起来的成员只服从自己,依然象以往一样自由。也就是说,全体人民按照一定公约建立一个共同体,或者说是形成一个获得生命和意志的公共之大我,即形成一个主权者。这里对于个人,他是主权者的一员;对于主权者,他是国家的一员。这样的共同体,有一个成员受到侵犯,便是整个共同体受到侵犯,整个共同体受到侵犯,就是每一个个人受到侵犯。人民主权国家的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主权者是一个集体的生命,人民作为主权者只能自己代表自己,主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分割。同时,主权者的权力是有界限的,也就是说,主权权力不会超出、也不允许超出公共约定这一界限。在这一约定之下,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处置约定留给他的财富9和自由,作为主权者,它永远

14、没有权力对某一公民的要求超出另一公民,否则,主权者的权力就无效。由此可以说,人民主权国家,每一个公民都是主权者。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宣称:我,就是国家。这里,私人和国家是完全统一的。按卢梭的说法,这里的“我”,是一个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我”,即是一个行动被赋予道德内涵、义务的呼唤代替生理上的冲动、权利代替嗜欲、并用公意约束的自由代替生理冲动下的天然自由的“我”,这是一个能够完全遵守“公约”(法律)的“我”。有必要说明的是在二十世纪初人民主权国家曾经被作为一种只是一种理想期待或是一种口号。如熊彼特就认为,民主是“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的作决定的权力”,或者是“用来反对现政权的工具”。到了二十

15、世纪 50 年代,针对利益集团的分析,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达尔提出的多元民主理论,证实了人民主权实践上的可能。达尔认为,国家的政治权力和决策是由社会中包括国家统治集团在内的多种社会集团及其领袖控制,社会中各类政治集团形成多元政治主体,他们既合作又斗争,共同支配着国家的政治权力及政治决策。换句话说,人民主权是以人民通过自己的利益集团参与政治实现的。人民主权国家的主权者是人民,并且是每一个真实的公民个人。由此人民主权国家的国有企业的定义就可以作这样10的转换,国有企业就是人民的企业,它包括人民以任何方式组建的企业,也就是说,不论是公民个人的单人业主制企业、数人合伙的合伙制企业、多人以股份形式组建的股份

16、制企业、还是委托政府建立的政府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这里,有必要重复一下政府企业属于人民的企业的理由:对于人民主权国家而言,人民拥有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同时,又委托特定的社会成员按照约定(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使用权,并且受委托的特定社会成员只能在约定(法律)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政府就是一群受人民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社会成员,政府办企业,就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填补私人活动留下的市场空白,也就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受人民委托并由人民提供资源而兴办的。因而政府企业,实际上也是主权者人民的企业。一一一专权国家的国有企业统治者的企业专权国家是个人或一定的集团拥有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所有权的国家。专权国家的主权者是个人或一定的精英集团即统治者而非全体人民。专权国家的国有企业就是拥有和控制国家权力的个人和精英集团的企业,即统治者的企业。它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安全和方便统治者控制社会以及掠夺和剥削被统治者而设立的。它是与统治者以外的民众的企业私人民营企业相对的一个概念。11君主制国家是个人专权国家的典型。这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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