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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把好案件定性关如何把好案件定性关作者:廉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04 更新时间:2004-10-27 违纪案件的定性是案件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性的准确与否关系到处理是否恰当、关系到整个案件质量。笔者认为,把好案件定性关,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性的依据和理由要充分,该定什么性则定什么性,既不故意拔高也不人为减轻,注意客观性,避免随意性。其次,坚持集体审议,发挥群体智慧。在集体审议时做到:一要集思广益,慎重对待。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对有疑点、有争议的问题,不轻易下结论,待问题清楚后再拿出准确的定性意见。二要将静态审议和动态
2、审查相结合。对审议中的确有争议的问题,必须走出去找有关当事人反复核实验证,为准确定性提供可靠依据。三要换位思考,为查处人“申辩” ,既当“法官”又当“律师” 。对重大的疑难案件在集体审议前指定专人熟悉案卷材料,从被揭发人角度提出“申辩”理由,待讨论时展开辩论,使问题越辩越明,以达到准确定性。再次,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借助外力会审。对办案中遇到的一些错误性质拿不准,政策界限一时搞不清,吃不透的问题,不能草率从事,马虎定性,而是积极慎重地借助外部力量,主动走访有关部门请求支持和协助。对一些复杂的疑难案件,适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请示上级案件审理部门,以获得权威性的鉴定结论,在此基础上再提出
3、确切的处理意见。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政经枧点探析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孙青春(中原油田纪委监察处案件审理室,河南濮阳457001)【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巨大作用。【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审理一、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曾经指出:“从工作地位看,案件审理部门已成为从多方面为
4、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决策和审定案件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把案件审理形象地比喻为“三口”,即处理案件时必须经过的关口,不经过这道关口,对案件进行了处理就是程序违法;处分违纪人员的出口,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或经党委批准处理的案件,其处分决定的制作、下达,都是由案件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处分决定必须从审理部门这一个口出,其他部门无权办理,对外表现的窗口,案件审理部门是处理各类党纪政纪案件的集中地,政策掌握、处理轻重、处理效果及对办案过程l的审核监督,都由其把握和执行,审理部门工作的好坏,水平的高低,集中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水平,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门面。重视和加强案件
5、审理工作意义重大。1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机关的性质、作用及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集中体现在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中。查处违纪案件是惩处的一个手段,是四项职能之一,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要依法办理,也就是说要依法行政。党内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经过审理,才能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这是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执政、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2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
6、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高、操作性强的工伤保险i去=,从根本上成为推动劳动安全、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2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适当扩展。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覆盖范围较小,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国家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伤保险都统一规定到一部工伤保险法律当中,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尽快建立起统一协调的工伤保险体系。3变“双重”赔偿为“补差储偿。为避免“双重”赔偿,国务院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
7、情形。但是,上下班高峰期,车辆繁多,道路拥挤,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找不到肇事司机,工伤赔偿也得不到,百姓的利益赔偿便无法保证,政府不能因为在确认上下班路途中操作难度大就“一刀切掉”。应该在工伤事故兼有第三方民事赔偿时,实行“补差”原则,民事赔偿给付的伤残待遇低于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反之按民事赔偿,不能因为同情职工而使工伤职工获得意外的经济利益。受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做法的启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具有代位求偿权的方向发展,凡发生第三方责任导致事故伤害的,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获得工伤补偿后,经办机构可依法代位向第三方求偿,一方面可以增加工伤保险基金,另
8、一方面杜绝类似伤害不同待遇的尴尬。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事关重大,事关全局,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必须把加大宣传力度放在突出的位置:一是,要突出宣传的主体,广大职工是工伤保险的直接受益者,也是这项工作的主体,通过宣传发动,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保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实际,制发社会保险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深入企事业、乡镇、街道、社区、集市,做到工伤保险政策与每一个职工见面,确保每一个职工都弄清弄懂社会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突出宣传的重点,宣传中注意把形势讲清、把意义讲透、把政策讲准、把程序讲明,向广大职工和
9、用人单位讲清工伤保险的福利性,澄清他们的模糊认识,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提高全社会的认同度、参与度和支持度,为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参考文献1刘海君工伤保险升级需要几 补丁”中国社会保障2008(8)2向春华工伤保险再上新台阶中国社会保障2008(2)3孙树菡,张思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劳动保障通讯2003(6)4申思工伤保险的制度建设劳动保障通讯2003(5)重要职责。案件审理工作规定的“坚持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程序等等,都体现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据政策法规对案件进
10、行审核,就能充分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有效维护党内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3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惩处腐败分子的有效手段。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惩处腐败分子,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坚持案件审理制度,重视和加强审理工作,支持和鼓励案件审理部门和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党纪政纪为准绳,正确执行纪律,有利于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集中力量,及时审理,及时作出处理,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有利于弘扬正气,打击邪恶,推动党风政
11、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4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的内在要求。通过对违纪违法事实的审核和办案程序的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不足之处,并客观地提出处理建议,为案件的恰当处理奠定扎实的基础,是案件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近几年来,违纪违法活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不仅使案件的调查更加艰巨复杂,也给案件的定性处理增加了难度。特别是权钱交易案件中,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如“公开索要,车专为“私下交易”等。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在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方面的优势,正确运用法律和纪律武器,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切实保
12、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少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案件检查、轻案件审理的现象。其原因有三:一是从工作流程看,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查完的案子如果被说的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案件检查部门会不认可,领导也会不同意。大家都认为,既然案件已经查完了,这最后一关也就无所谓了;二是在检查环节,特别是在案件突破过程中,有的是领导直接指挥或亲自参与办的,在领导的头脑中,案件的违纪事实基本形成了一个固定模式;三是由于案件审理处在后方,又缺乏相应的宣传,很多人甚至个别领导都不知道审理是干什么的,造成人们普遍认为审理工
13、作多余。2案件审理人员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出现的新问题应变能力差,“提前介入”做的不够,“回访教育”显得不细,“案例分析”剖的不深、不及时,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不够,往往是坐等案件送审。3案件审理人员的配备不尽合理。年龄结构出现断层,知识结构单一,培训少,知识、技能显得落后。老同志“吃老本”,新同志“吃书本”,存在依老程序办案,凭老经验定案的现象。4案件审理人员开拓创新意识还有待提高。不少案件审理人员由于受党纪政纪条规的制约,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仍然以一些滞后的规定和方式去“依纪办案”,缺少用发展经济、服务大局、保障稳定的思想去审查处理案件,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三、
14、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1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一是要配好、配强审理工作人员,使其在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最佳组合;二是支持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善于听取审理工作人员的意见,多站在案件审理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三是要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和审理部门工作职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信赖审理工作。2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案件审理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审理工作人员在知识上要是“复合型”,在能力上要是“多面手”,在效率上要是“快节奏”。对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党性锤炼,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从政治的高度
15、、全局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慎重,“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宽严适度、处理恰当,既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又善于听取不同意见。3要以案件审理基本要求为基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是多年执纪办案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衡量案件质量高低的标准。要不断寻求案件审理方法的多样化,解决“背靠背”的审理模式,对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适时实施“提前介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定性准确。要在公开审理、申诉听证等方面积极探索,增强
16、案件处理的透明度,以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搞好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树立起彻底改正错误的信心;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管理和教育中的治本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及时受到应有的处理。4要妥善处理新问题。对于新问题,凡是纪律条规上不明确的,要本着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保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积极性的原则,妥善处理。特别要区分开工作失误与工作失职、正当收入与非法收入、主观故意与过失违纪的界限,弄清哪些是经济发展中允许的探索,哪些是工作缺乏经验造成的失误,哪些是危害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总之,案件审理工作担负着监督案件检查工作和对违纪人员定性处理的重任,其工作的好坏,代表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水平,影响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关乎被审查人员的前程乃至政治生命。案件审理人员,必须以对党和国家、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