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申报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申报教育部关于申报教育部 20132013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科学技术)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教育部于今年 9 月开始进行 2013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 2014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报奖励范围 2013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
2、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申报项目请于 7 月 8 日前向科学技术处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2.请申报项目按照推荐 2013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成果登记,并于 8 月 15 日前将压缩包发至科学技术处安占涛处,并缴纳成果登记费。3.各申报项目可于 7 月 3 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 ,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工作,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8 月 25 日,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 月 30 日。 4.请各申报项目认真填写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中的“推荐单位意见” 。 5.申报项目需要在校内公示,请各申报项目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及所做的贡献不变之后,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交公示材料。提交公示材料的的截止时间为 8 月 20 日。6.因我校申报项目需经江西省教育厅推荐,并需要将申报材料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请各申报项目必须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4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 300 元(含直报项目)。 五、联系方式安占涛 8312131 13979708091科学技术处2013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