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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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1权权益益法法下下长长期期股股权权投投资资的的会会计计和和税税务务处处理理权益法下的新旧之差别1.新准则下的权益法核算范围被缩小。旧准则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下权益法不包括“控制”,而是将其纳入成本法核算范围。2.新准则下权益法变化的最大的亮点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再是以历史成本核算,而是以在被投资单位获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等公允价值的份额为基础核算。3.对投资损益的确认相对复杂化。旧准则下的权益法核算,对投资损益的确认是以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为基础,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新准则下的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益还要关注两个

2、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二是减值损失的金额。4.对超额亏损的处理方法有所改善。旧准则下,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发生巨额亏损时,确认的投资损失以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对于未入账的损失在备查簿中登记;新准则下发生巨额亏损时,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5.计提的减值不得转回,这与旧准则有着本质的

3、区别。6.与权益法核算有关的会计科目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一般分别按“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_2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案例及案例解析立志公司和宏达公司属于联营企业。2008 年与宏达公司有关的业务如下。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试作出立志公司的账务处理。1.2008 年 1 月 1 日,立志公司以房产取得宏达公司 30%的股权,该房产公允价值为 1000 万元,账面价值为 600 万元,取得投资时宏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3000 万元。假设该交换具有商业性质。2.接例 1,假设投资时宏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3500 万元,其

4、他条件不变。3.接例 1,立志公司向宏达公司投资时,宏达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 2000 万元,账面价值为 1000 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假设 2008 年度,宏达公司利润表的净利润为 600 万元。4.接例 1,宏达公司 2008 年度利润表的净亏损为 4000 万元,立志公司年底账上应收宏达公司的长期应收款 300 万元,并且该长期应收款从实质上构成了对立志公司的长期权益。解析:1.借:长期股权投资宏达公司(成本)1000 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 万元营业外收入 400 万元。_3解析:以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是通过非货

5、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投资的初始成本,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要求确定。若交换具有商业性质,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立志公司支付了 1000 万元的资产获得了 900 万元(300030%)的股权,支付的大于获得的,说明存在商誉 100 万元,但会计上并不确认商誉,而是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在旧准则下,对于这 100 万元要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2.先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宏达公司(成本)1000 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 万元营业外收入 400

6、万元。再按照获得份额的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50030%=105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宏达公司(成本)50 万元贷:营业外收入 50 万元。_43.仔细分析可知,宏达公司当期利润表中已按其账面价值计算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 100 万元,按照取得投资时点上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的折旧费用为 200 万元,前者比后者多计利润 100 万元。则立志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为(600100)30%=150 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宏达公司(损益调整)150 万元贷:投资收益 150 万元。4.2008 年度立志公司应分担的损失为 400030%=1200(

7、万元)。首先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00 万元减至 0:借:投资收益 1000 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宏达公司(损益调整)1000 万元。应收宏达公司的长期应收款 300 万元,则应进一步确认损失:借:投资收益 200 万元贷:长期应收款宏达公司 200 万元。权益法下初始成本的财税差异一、商誉处理的财税差异会计处理:首先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初始投资成本应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投资成本大,不能确_5认商誉,也不调整投资成本;如果投资成本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或者通俗的叫负商誉)。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

8、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其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如下: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不论长期股权投资支出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投资企业的费用或收益。即税法规定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申报纳税时,股权投资差额不得确认,也不

9、得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调整项目。所以,税法上不确认正商誉,也不确认负商誉。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计税基础的确定会计处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税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计税基础。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该投资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分析举例中的财税差异:1.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新准则与税法已经趋以协调,都视同销售处理,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会计上确认收益 400 万元,税法上视同销售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为 400 万元,没有财税差异。_62.形成的 100

10、 万元商誉税法上不予确认,也不作为本期费用或递延到以后期间在税前扣除。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无财税差异。会计与税法都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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