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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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下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 2010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 号文)有关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第25、26 条规定,参照永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了下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启动动条件:条件:当本镇面临台风暴雨侵袭或镇内已发生小型(含小型)以上,或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时,由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及时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为确保下洋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限度。下洋镇成立由镇长林永灿任总指挥,党政领导任副总

2、指挥,党政办、武装部、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组成的下洋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医卫防疫组、生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监测预报组、治安消防组、宣传动员组(详见附件 1)。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1、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民兵应急队伍组成,镇武装部组建民兵应急队,各村组建民兵应急分队。2、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准备抢险救援知识培训:每年举办至少 1 次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知识培训。抢险救援定期演练:每年台风暴雨重点防范期期间定期进行抢险救援实战演练。临灾状态军事化管理:在汛期台风暴雨临灾应急状态,民兵应

3、急队伍应保持 24 小时集中值班待命,实行军事化管理,保证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43、救助资金、装备、物资的准备物资保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建立自然灾害防治物质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三、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准备2008 年 7 月 1 日2008 年 7 月 13 日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与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对我镇高陡边坡进行抽查、补查,对部分灾点及高陡边坡的性质进行修改和补充,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全镇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 处,每个灾点发育特征、规模、影响范围、危及对象(包括户数、人口、财产、公路桥梁、水利及重要设施等)、稳定性趋势分析都有详细的调查记录。各村均应

4、做好各点年度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及“防灾明白卡”、 “避险明白卡”工作,在其影响范围均应树立醒目警示牌。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如下1、首先应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2、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监测站报告内容应讲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3、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闲杂人员进入。4、启动本灾害点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5、建立值班制度、监测制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加强巡逻、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镇应急抢险救灾各职能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6

5、、镇国土资源所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其分级报告及应急处置要求时限如下:、小型:及时上报。、中型:24 小时内速报,同时越级上报。4、大型:12 小时内速报,同时越级上报,以后每 24 小时上报一次;依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特大型:6 小时内速报,同时越级上报,以后每 2 小时上报一次;依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1、灾前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和上级发布的短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以电话向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发布预警信息。2、临灾预警信号。当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灾害即将发生前

6、的警报信号。因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警信号,采用鸣锣、击鼓等统一的警示信号进行灾害预警,做到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熟知预警信号的含义。3、应急通信保障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民兵应急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培训地灾救险的基本知识,保证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当灾情发生后,应急分队迅速赶赴现场,抢救被围困人员。六、应急行动方案当发生较大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时,镇应急防治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2),做好各部门相应的应急工作:1、国土资源所、水利站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2、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3、调用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或者房屋、土地;必要时,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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