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专卖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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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度格力电器(江西)专卖店规范手册年度格力电器(江西)专卖店规范手册A申请设立申请设立 A-01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条件 1一个法人企业只允许经营格力单品牌产品,不能同时兼营多品牌产品; 2专卖店除展示格力空调产品外,如有条件的也须展示格力中央空调产品及格力小家电产品; 3专卖店开设的地理位置、营业面积及装修规格必须符合格力公司要求; 4专卖店年度销量必须完成格力公司制定金额;A-02 专卖店设立流程专卖店设立流程 格力专卖店必须经过格力销售公司审核批准并经珠海总部授权后方可设立,不经格力销售公司相关部门审 批就随意设立的,格力销售公司将不予报销其店面装修费用及店租补贴等相关费用,并追

2、究所辖区域业务人员 的责任。 设立流程图A-03 专卖店的分类及装修费用、淡季店租补贴费用专卖店的分类及装修费用、淡季店租补贴费用 专卖店由经销商与江西格力公司共同承担装修费用,原则上江西格力公司只承担营业面积(展台、店招、 形象墙)的装修费用,并按以下标准进行装修报销,不足部份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市级:(淡季房租补贴为每月) 营业面积(实用面积)1201007050备 注一级首次装修费26000 元23000 元18000 元13000 元门头电子屏补贴5000 元4500 元3500 元2800 元如未制作则不予报销(P10 标准) 仅改造门头(新材质要求)按门头面积 180 元/平方米补

3、贴必须使用吸塑底板门头 一级淡季房租补贴 (当地繁华路段或商业街)1600 元1400 元1100 元900 元二级淡季房租补贴 (居民小区或新城区开发区内)1300 元1100 元900 元700 元装修费用 按一级 80%计算县级: 营业面积1201007050备 注 首次装修费18000 元15000 元12000 元10000 元 淡季房租补贴 (当地繁华路段或商业街)1200 元1000 元850 元700 元制作门头电子屏补贴及改造门头(新材质要求)报销标准与市级相同如未制作则不予报销 乡镇: 营业面积1201007050备 注 首次装修费10000 元9000 元7500 元60

4、00 元 淡季房租补贴600 元500 元400 元300 元注:1. 如旺季建立装修费用则按以上金额 70%报销,店租补贴按实际月度报销;2. 市区专卖店销售量必须超过 160 万元,县级专卖店销量必须超过 120 万元,乡镇专卖店销量必须超过 80 万元,否则只按比例报销部分费用。 3. 2010 年度新建专卖店面积不得低于 50 平方米(或二个门面) ,原有面积低于 50 平方米专卖店店租补贴 按市级 400 元,县级 300 元进行补贴,不享受任何装修费用报销。 4各专卖店全年补贴门头电费100 元/月(与房租补贴一同报销) ,如未亮灯公司按200 元/次处罚; 5各专卖店面积以实测营

5、业面积为准(不含办公面积等) ,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装修费用按标准一半报 销,并取消淡季房租补贴及全年亮灯补贴,对当地业务经理处以3000 元罚款。 A-04 专卖店导购专卖店导购 各专卖店至少须配备导购员一名,工资由各专卖店自行承担.各专卖店导购人员信息须报公司市场部备案,按 照我公司导购员管理规范进行统一管理及培训,并服从我公司及当地业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及领导。达到以 上条件的公司提供每店壹名导购员补贴:市级 850 元/月、县级 700 元/月、乡镇 450 元/月,按实际聘请导购人 员情况按月以冲抵货款方式兑现。 A-05 签订专卖店协议书签订专卖店协议书业务人员 初步考察经销商提出

6、书面申请材料 (填写设立格 力专卖店申请表 )业务部及市 场部审核销售公司总 经理签署意 见在经过格力销售公司确认后同意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与格力销售公司签订专卖店协议书及承 诺书并交纳专卖店保证金,双方盖章确认后即可开始后续工作。格力电器(江西)专卖店协议书格力电器(江西)专卖店协议书甲方:江西赣兴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甲方:江西赣兴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乙方:乙方: 格力电器专卖店是经格力电器考核授权的销售与服务组织,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 上,甲乙双方就开设 地区格力电器专卖店, (专卖店授权编号: ) ,开展专卖格力电 器产品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7、专卖店准则 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格力电器专卖店” (以下 称专卖店)的商号及甲方之“格力”名称及商标,开展专营格力电器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活动。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所有债权、债务、业务及经济 往来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都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专卖店设立的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江西赣兴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销售政策中规定之内容。 2乙方须在 年度完成最低 万元销售任务。 3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格力专卖店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此款项从乙方在甲方货款中扣除) ,合同期满结算 完毕后无息退回

8、,乙方违约则不退回。 4装修标准:按照格力专卖店装修标准要求进行装修,首次装修后原则上保留二年,如需进行翻新或重装 须报甲方市场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样机陈列:专卖店内不得摆放其他品牌的任何产品,只允许经营格力电器系列产品,如违约,第一次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第二次甲方有权撤消其专卖店资格并收回甲方所投入的一切资源(包括装修 费、店租补贴、样机等) ; 6年限要求:自装修之日起专卖店经营必须保持二年,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投入的一切资源(包括装修费、 店租补贴、样机等) ; 7人员要求:(除其他店员外专卖店须配备以下专职人员) 固定导购人员壹名,负责甲方产品销售、礼品管

9、理及各类报表工作,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固定售后人员若干名,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三、费用支持 (一)专卖店装修:1甲方专卖店面积 平方米,按格力电器专卖店分类装修标准享受首次装修费 元 2费用支付:乙方在完成最低销售任务后,年度结束时,凭相关报销手续,甲方以冲抵货款方式予以兑现;(二)房租补贴:1甲方按格力电器专卖店规范手册享受淡季房租补贴 元/月,旺季亮灯补贴 元/月;2费用支付:乙方在当年年度结束,凭相关报销手续,甲方以冲抵货款方式予以兑现; (三)导购人员: 1专卖店导购人员由甲方提供每月补贴 元,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并服从甲方管理; 2费用支付:乙方导购人员资

10、料报甲方确认,并按要求开展工作,甲方每月将补贴以冲抵货款方式兑现; 四、双方义务 1甲方对专卖店的店面选址、店面设计、店堂布局有决定权,对专卖店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 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城市或地区发展其它专卖店,但以合理布局,共同盈 利为原则;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专卖店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格力电器专卖店的正 常运作,损害格力电器专卖店的声誉或对专卖店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 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该格力电器专卖店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在每月 30 日前向甲方准确地提供专卖店所经销的格力电器产品进、销、存数据及其它甲方所

11、需的 市场和考核信息。 3乙方不得经营竞争品牌的专营店和销售其他品牌空调。 4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项,甲方随时有权撤销授权,终止合作,乙方须立即停止其使用的“格力电 器专卖” “格力”名称、徽标和相关物品,并在一周内返还甲方所发样机、授权书等物料,否则将不予 退回保证金,并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三万元。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 年 月 日正式开始,至 2009 年 8 月 30 日止,为期壹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年度 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壹年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

12、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六、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格力电器专卖” “格力”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否则不予退回 保证金,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5-10 万。 七、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处理。八、本协议壹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江西赣兴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定时间:承承 诺诺 书书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我本人(或我公司)申请在 江西 销售有限公司下设立格力空调专卖店事宜,名称: 格力专卖店。为取得贵司“格力

13、专卖店”的商号、 “格力”名称及商标的使用授权,用于设立格力专卖店专营格力电器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活动,特向贵司承诺保证如下:1、格力专卖店只销售格力品牌系列产品,不得兼营格力品牌以外的任何其他品牌产品;2、服从格力品牌的统一形象展示宣传和 CI 系统,完全接受格力专卖店的 CI 设计要求;3、自愿遵守贵司对专卖店中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受其约束;4、合法使用“格力专卖店”的商号、 “格力”名称及商标的使用权,并只限于专卖店销售格力产品;5、自愿接受贵司或贵司指派的调查机构对我开办的专卖店的调查、监督、检查工作;6、我本人确认,使用“格力专卖店”的商号、 “格力”名称及商标的使用权并不产生对专卖店

14、给予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双方并不就此产生任何其他的代理、连带责任,合作等法律关系。7、授权期满或被取消时立即停止使用“格力专卖店”的商号及“格力”名称及商标,拆除“格力专卖店”的展示宣传和 CI 形象;8、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格力的品牌形象,不做任何损害格力品牌形象的行为,有义务协助制止破坏格力品牌形象的行为。以上向贵司的承诺和保证,若有违反,贵司有权取消授权,我本人(或我公司)愿向贵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人:时间:B专卖店装修专卖店装修B-01 首次装修流程首次装修流程 1双方签定专卖店协议后,由经销商自行确定广告公司装修,装修费用由经销商先行垫付,格力

15、销售公司按相 关政策予以报销; 2协议签订后由广告公司根据格力公司的统一形象进行设计,销售公司市场部审核后,方可实施装修; 3专卖店装修期间由业务人员及经销商严格按照公司市场部审核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监督,不符合公 司要求的应立即予以纠正,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已装修完成交付经销商经营的专卖店,经营商家应在 1 个月内办齐所有报销资料报销售公司市场部备案,在 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根据商家的销售总额完成情况按专卖店协议中规定费用予以报销。 5专卖店装修后,市场部负责监督和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装修所用材质、形象设计不符合公司要求,有权要 求经销商重新制作,相关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并对负责业务人员进行处罚。B-02 报销资料报销资料 1专卖店装修预算表 2专卖店装修验收表 3专卖店装修费用收据B-03 二次装修(翻新)流程二次装修(翻新)流程 专卖店在首次装修后原则上保留二年,超过二年后如需部分再次装修(翻新)须按以下流程进行,否则销 售公司不予报销费用: 1由经销商填写专卖店二次装修(翻新)申请表 ; 2负责业务人员确定签字,交销售公司市场部审核确认翻新金额; 3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经销商自行安排广告公司装修并代垫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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