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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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原文出处】民族艺术【原刊地名】南宁【原刊期号】199704【原刊页号】4964痉?类 号】J2【分 类 名】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复印期号】199804【 作 者】李祥林【作者简介】 四川李祥林,男,1957 年生,文学硕士, 成都艺术杂志常务副主编,邮编:610031。【内容提要】在男权文化色彩十分浓重的中国神话体系里,女娲神话虽自古相传却被扭曲、消解得支离破碎,以致对其身世之谜历来众说纷纭。本文结合生殖文化原型的演变、两性文化关系的消长和中西文化的参照对比等,通过历史与逻辑的考察辨析,从新的视角对女娲神话作了一番廓清迷雾

2、的系统梳理。女娲是华夏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对其身世之谜,时人见仁见智,猜读不一。笔者认为,解读女娲神话当立足女权文化视角,女娲是象征人类伟大母亲的女神,在华夏神谱中,她是一位先于诸神又高于诸神的始祖神。一探讨女娲之谜,不能不先从伏羲说起。因为,在数千年岁月中被染上强烈男权文化意识的现存中国神话体系里,男性的伏羲与女性的女娲是同被作为始祖神来崇拜的。伏羲、女娲以兄妹身份婚配而繁衍人类的故事在历史上非常流行,其实,这神话产生得很迟。二者之名虽然在先秦典籍中已见提及,但彼此并无什么瓜葛。及至汉代,他们才被绘入帛画中或刻在砖石上,成为两个互有关联的人首蛇身的神话造型。这时,其关系或是兄妹(如路史后纪二注

3、引风俗通:“女娲,伏羲之妹。 ” )或是君臣(如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女娲,阴帝,佐宓戏(伏羲)治者也。 ” ) ,并未婚配。到了唐代,二位方摇身一变为夫妻(如卢仝与马异结交诗:“女娲本是伏羲妇” ) ,并在唐末李冗独异志卷下留下了“昔宇宙初开之时” 、 “天下未有人民”而女娲、伏羲兄妹“议以为夫妻”的完整神话。显然,仅仅根据中国文化史上这一迟生的神话,如有的学者指出,顶多只能说明“女娲只是重新调整世界秩序或再生人类的神或超人”的“再生始祖”性质。 1 但是,若单纯凭此晚出的神话就臆断中国上古神话体系中“缺乏始祖神话” ,那么未必妥当,因为,能够为我们确立女娲作为人类大祖母之女神地位的,应该是

4、在发生学意义上远比“伏羲、女娲婚配生殖”神话更古老、更原始也更接近初民社会生活真相的“女娲抟土造人”神话。对此,笔者将在后文作详细论述。促使我们不得不先从伏羲切入探讨女娲之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学界有此观点:女娲是从伏羲分化而来的。何新的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神话与历史自 1986 年由三联书店推出后,在国内文化界是一部颇有影响的著作。该书是以日神中心(实际上是“菲勒斯”也就是男权中心)立论的,书中不仅详细考察和论证了伏羲、女娲分别作为日神和月神的身份,且在探索女娲真相时进一步指出:“女娲别名女希,与羲实际上同名” ,羲即羲和即伏羲即黄帝即太阳神,由此名之相通便可悟出一个“淹昧千古的大谜” ,

5、即“月亮神女娥以及华夏民族的母神女娲,其实都是从太阳神羲的名号中分化出来的” 。为了强化这一论断,作者继而写道:“日神与月神相分化的神话,实际上可能还投射了古人的这样一种宇宙天文学观念认为月亮是太阳的分化物。在汉代纬书中,称太阳为曜魄宝。而月亮则被称作附宝 (副宝)或灵附宝 。一正、一副,似乎可印证这一点。 ” (见第 23 章)以上论述中使我们感兴趣的不是伏羲、女娲作为日神、月神的地位,而是他俩作为男性神和女性神的相互关系。对伏羲、女娲性别的认定,学界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对何氏所谓月神自日神分化而来也就是“从同一位太阳神(黄帝、伏羲)中又分化出男日神(羲)和女月神(娥) ”的观点,我们却有些不

6、同的看法。也许,在后世人类头脑中可以产生月亮是太阳的分化物的联想(科学证明,月光正是反射日光而来) ,但在几乎不具备什么宇宙天文学知识的原始初民那里,恐怕是很难出现这类神话的。常言道:“天道远,人道迩。 ”倘从“近取诸身”的角度看,初民从自身性别入手创造伏羲、女娲的神话并由此确认其关系和地位的可能性更大。将男神伏羲的神格置于女神女娲之上并认定后者自前者分身而来,这种观点恐怕只能诞生在父权中心取代母权中心的社会里,而在作为人类发展更早(最早)阶段的母权制时代,此观念得颠倒过来才合乎事实。也就是说,笔者认为,女娲又名女希而与羲和(伏羲)之名相通这一例证,亦可提供与何新相反的结论,其所透露的当是男神

7、伏羲自女神女娲分化而来这更古老的原始神话信息。再说,有一事实为何氏不愿多谈,传说中的羲和乃帝俊之妻,本是女性,见山海经大荒南经:“东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这生日的羲和与生月的常羲(也是帝俊妻,见大荒西经 ) ,据郭沫若考证,当系“一事化为二事,一人化为二人” ,也就是说, “其为一人之娥皇者则女娲传说,其为羲和、常羲二女者则为二女传说。 ” 2吴晗亦认为常羲即羲和,因从“常羲与羲和之羲字相同可知,由常羲衍为羲和。由羲和复衍为大荒南经之娥皇。和娥同音,古人名原无定字,由古老传说及地方神话再间接成为文字的记载,每每容易将一名衍为数

8、名,或数名合成一人。 ” 3袁珂所言更直接了当:“作为大祖母的女神, 则当统一在如归藏启筮 (大荒南经郭璞注引)所记的是主日月的羲和身上才是” ,或曰, “生日生月的工作,最初或者只是一个叫做羲和的女神,和帝俊并没有直接关系,后来由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传说演变,这个女神才化身为二,分别做了帝俊的妻子,各担负一项生日月的重要工作。 ” 4二或以为日、月二神是从男神伏羲(黄帝)分化而来,或以为日、月二神是从女神羲和(女娲)分化而来,孰是孰非呢?本文赞同后者,并认为两者异途同归的指向同一原型(archetype) , 前者所代表的神话实为后者所代表的神话的“置换变形” (displacement)

9、。女娲作为太古神话中的著名女神,毕生干了两桩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是造人,一是补天。关于造人,古籍所载又有二说,一是女娲与男性神共同造人说,如淮南子说林训云:“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 ”高诱注:“上骈、桑林皆神名。 ”这里尽管已隐含后世女娲与伏羲对偶生殖神话的滥觞,但它因折射出母系社会中以女性为中心的非血缘群婚信息(即女娲与诸神群婚生殖神话)而更具原始色彩。另一说则是女娲独立造人神话,见应劭风俗通义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值得注意的是,女娲造人在此神话中凭借的仅仅是黄土,而土所表

10、征的也就是大地。大地生长出植物,人类社会中母亲生养子女现象正与之相似,由于“类比”这神话思维的基本逻辑使然, “以地为阴性名词,图像作女人身” 5并由此产生地母崇拜的现象在世界各民族中普遍有见。事实上,女娲在国人的观念中正是作为“地母”偶像的原型。 论衡顺鼓记载汉代风俗:“久雨不霁,则攻社,祭女娲。 ”按“社”即桑社,是古人祈生殖、祭地母的标志。 礼记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 ”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江淮谓母为社。 ” 抱朴子释滞则干脆一语道断:“女娲地出。 ”今之学者亦肯定, “女娲既是地出,就带着庄稼神兼土地神、泥土神的性质。 ” 6 既然如此, “女娲抟土造人”神话的实质无非是说:

11、女娲作为人类的大祖母,她仅仅依靠自身便生殖出了人类。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所载女娲之肠化生十神,又是一证。这里,既无作为对偶的伏羲,也无作为群偶的诸神,难怪说文解字释“娲”这“古之神圣女”时也直接肯定其是“化生万物者” 。神话是原始初民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的产物。从历史上有关女娲造人的种种神话中,显然可以梳理出如下演变轨迹:女娲独立生殖女娲与诸神群婚生殖伏羲与女娲对偶生殖。第一阶段上,女娲作为人类始祖的至上地位无庸置疑,神话反映出母系社会生殖观念中女性被视为第一位也是唯一者的现实;第三阶段上,伏羲虽与女娲共同生养人类,但前者居主后者居次则显而易见,神话反映着父权取代母权而成为社会主角的历史;第二阶段

12、可谓一、三阶段之间的过渡,此时女娲居主的地位虽未改变,但男性辅助女性参与人类生殖的作用开始被社会承认。而以上三个阶段,又恰好反映出先民对性与生育之间因果关系的认识从无知到有知的发展过程。当我们让目光穿过茫茫远古就会发现,在人类生殖文化史上, “阴阳构精,万物化生”作为生理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心理观念却产生甚迟。原始文化研究的诸多事实证明,处于母系阶段的原始人,尽管在性成熟之前早就加入了杂乱的性生活(这是动物本能所致) ,但并不清楚性交和妊娠这两种现象间的内在因果关系。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即指出:“野蛮人很多是不知道性交会生出孩子来,吃饭是营养身体的。 ” 7 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

13、维中谈及原始土著总是把不妊的原因单方面归咎于女人时也写道:“这些土人知道性交的生理作用,但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怀孕实际上是取决于性交,所以他们连想也没有想到有时也应当把不受胎的原因归在受孕的参加者的另一方男人身上。 ” 8当然, 只有两性生理上成熟后的性交才会导致妊娠,但在原始人那里,性交行为的开始并不受制于两性成熟与否,所以,他们猜不透“阴阳构精”是因,而“万物化生”为果这因果连环的人类生殖之谜。于是,生理上原本实际在场的男性,很长时间都被蒙昧的先民从观念上放逐在人类生殖王国之外。生殖观念上男性缺席必然伴随女性地位独尊,这是一块硬币的两面。正如女子不孕被认定与男子无关一样,母亲生养子女在初民心

14、目中也就仅仅是女性自身独具的能力和行为(因为他们凭肉眼只能直观地接收到子女从母体分化而来这一表层信息) 。因此, “神话所述的始祖群永远都是藉着妇人出现” ,其怀孕生子往往又被臆想为“大自然开发”的结果,要么是裸露山洞被石刺伤,要么是水中浴身被鱼咬破,反正“神话所显示的,不是父亲的创造能力,乃是女祖自然的生育能力。 ” 9 这种先于“两性对偶生殖”意识的“女性独体生殖”观念(也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生殖观) ,恰恰是“女娲抟土造人”神话的精神内核。惟此,女娲作为人类大祖母之女神、 “女娲抟土造人”作为始祖神话的地位当是无可怀疑的。“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 (老子六章)道家哲学的这一命题,即是

15、上古社会极具权威性和统摄力的“女性独体生殖”这原始生殖文化观念在后世的折射。母亲虽然是女性(阴) ,但她既能生儿(阳)又能生女(阴) ,这才是老子学说“一生二”的正解(关于“道生一”也就是“道生阴” ,见下文) 。这又多少使人想起古希腊人的一种观念:“阴阳人则是月亮生出来的,因为月亮自己也同时具备太阳和大地的性格” 。 (见柏拉图会饮篇 )母生子女或阴生阴阳观念,在崇尚女性的原始人心目中,又具象化为“羲和生日生月”的美丽神话。按照神话思维的规律,我们未尝不可把“羲和生日生月”视为“女娲抟土造人”的某种引伸。 (由此引伸,又隐约可睹先民将女娲崇拜从人类大祖母推向宇宙缔造者所作的努力。只不过,这种

16、崇拜演化由于父权社会取代母权社会而湮没无闻或未能成熟,随着后世神话中开天劈地的男神盘古登场,古老的女娲仅仅被定位成了“炼五色石”补天的女神,犹如她在男性皇权神话系统中只能是辅佐羲皇治理天下的“阴帝”一样。 )母系社会中,生养子女的伟大神圣职能决定了女权的中心地位,那是女性作为社会主角的能力证明和理由所在。随着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作为传统的“母生子女”原型的置换变形又附会出了“父生子女”的种种神话。如山海经海内经载“鲧复生禹” (屈原天问作“伯禹腹鲧” ) ,复通腹,意思说大禹是从其父鲧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辑归藏启筮云:“鲧殛死,三岁不腐;副(剖)之以吴刀,是用出禹。 ” )古希腊神话中,也有天父宙斯劈开头颅生出女神雅典娜的故事。 (显然,这是一个有跨文化意味的古老神话意象,它指证着人类历史上某种具有普遍性的文化事实。 ) “母生女子”在母系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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