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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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 件的通知件的通知(02/06)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 总队:为规范和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 机构和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 了四川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指南、四川省甲类公共场所预防性 卫生审查规范、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四川省公共场所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服

2、务能力评估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知识培 训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四川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指南2.四川省甲类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规范3.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4.四川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 细则5.四川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 细则6.四川省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1 附件 1:四川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指南第一章 依据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住宿业卫生规范五、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六、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

3、范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八、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九、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十一、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十二、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十三、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十四、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十五、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十六、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十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十八、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十九、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1-

4、1996】 2 二十、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二十一、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二十二、饭店(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二十三、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6566-2000】二十四、木制板材甲醛卫生规范二十五、室内用涂料卫生规范二十六、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二十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通用指南一、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场所 25 米范围内无污染源;环境安静、清洁;水源充足;通风、日照良好。二、各功能布局合理,设有专门的清洗消毒场地,配备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保洁、贮存设施。 三、

5、生活饮用水设施及其二次供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机泵室与贮水箱(池)必须分开建立。贮水箱(池)的溢水管道应设防污染装置,并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相通。生活饮用水箱应独立设置,其周围 2 米范围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并远离污染源。水箱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 80 厘米。四、具有客流疏散通道及缓冲空间。五、场所机械通风设施新风量应满足卫生标准。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新风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在防护网、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设置防鼠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设置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装置、空调系统分区运行控制装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关闭窗口。新风

6、量不小于 20 立方米/人.时。 3 六、配置与功能相适应的盥洗设施、设备。七、座位、灯光设计和地面坡度应符合场所功能的要求。采光、照明应良好。八、等候室内洁净处应设公用饮水处。九、锅炉、空调系统(通风机、制冷机)等和内外环境的防噪声设施齐全,能满足消烟、除尘、消音、防震等卫生标准的要求。 十、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吸烟室应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 十一、给排水设施设备安装合理,并符合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十二、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与其规模相适应,设置独立通风排气装置,且清洁、无异味。地面、墙裙应使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地面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十三、配备有效的预防控制

7、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 十四、应当配备适当的垃圾等废弃物集纳存放专用设施。十五、所用装修材料的放射性强度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室内板材应符合木制板材甲醛卫生规范的要求。室内涂料应符合室内用涂料卫生规范的要求。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对人体健康不得有潜在的危害。第三章 各类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指南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通用指南适用下列场所。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宾馆、旅店、招待所的设计应符合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 4 并基本满足下列标准:(一)设置独立的布草间,并应有机械排风装置;布草柜满足棉织品分类存放的要求。(二)设置清洗消毒专间,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流程

8、分别配置专用洗涤消毒设施。洗脸盆、洗脚盆及拖鞋的清洗消毒按“清洗消毒冲洗”设置专间。(三)除标准较高的客房应设专门卫生间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815 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 2040 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 1535 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 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应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 1.2m 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水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四)客房与旅店内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五)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统以 1/51/8 为宜。二、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

9、、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 OK 歌厅)、酒吧、茶座、咖啡厅及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等】(一)选址应远离工业污染源。(二)影剧院观众厅座位高度为 4347cm,座宽50cm,座位短排法排距80cm,长排法90cm,楼上观众厅座位排距85cm。(三)视距:(1) 电影院:第一排座位至银幕的距离应大 5 于普通银幕的 1.5 倍,大于宽银幕的 0.75 倍,胶片 70mm 立体影院为幕宽的 0.6 倍。(四)影剧院观众厅长度:普通银幕应小于幕宽的 6 倍。宽银幕小于幕宽的 3 倍,胶片 70mm 立体影院应小于幕宽的 1.5 倍。剧场舞台高度为 0.8-1.1m。(五)视角:普通银幕边缘和

10、对侧第 1 排座位边缘的连线与银幕间的夹角应大于 45。(六)舞厅平均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 1.25。(七)照度:电影院、音乐厅、录像室的前厅为 40Lx。电影放映前的观众厅为 10Lx。剧场前厅为 60Lx。(八)观众厅吊顶不得使用含有玻璃纤维的建筑材料。(九)应设有消音装置。(十)该场所所在同一平面应设有男女厕所,大便池男 150人一个,女 50 人一个(男、女蹲位比 1:3)。小便池每 40 人设一个,每 200 人设一洗手池。厕所应有单独排风设备。门净宽不少于 1.4m,采用双向门。(十一)文化娱乐场所应设有饮具、酒具的洗涤消毒专间,其设施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流程布局或设置清洗

11、池、电热消毒设施,并有保洁设施。 三、商场(店)、书店【营业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店)的书店等】、营业厅及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一)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有机械通风设备。有空调装置的商场(店)、书店新风量不低于 20 立方米/人.时,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 6 (二)综合商场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柜台应远离污染源。出售农药、油漆、化学试剂等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并采取防护措施。(三)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不宜设置座式马桶,残疾人专用的除外,必须设置顾客洗手设施;大型商场应设休息室。(四)尽量利用自然采光,采光系数不得小于 1/6。(

12、五)应根据各功能需要设置与其相适应的仓库、办公管理用房。四、公共浴室(一)应设男、女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必须有保暖、换气设备)。(二)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 5。必须设置通风换气装置。(三)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 2,要防渗、防滑,屋顶应有一定弧度。(四)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内不得设池浴。目前尚不能取消的池浴,在池浴间内必须设置淋浴喷头,池浴内的喷头数按更衣室床位数的 15 设置。盆浴间须设淋浴喷头。相邻淋浴喷头的间距不小于 0.9m。(五)应设清洗消毒设施(顾客用毕的浴盆消毒)。桑拿浴室必须配备浴池水净化消毒设施。(六)提供非一次性饮具的场所,须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

13、,并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流程布局或设置清洗池、电热消毒设施,并有保洁设施。 7 (七)设置非一次性拖鞋的消毒场所及设施,按照“清洗消毒冲洗保洁”布局。(八)设置棉织品洗涤消毒场所、保洁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外送洗涤的场所,只需设置棉织品分类存放的保洁设施。五、游泳场(馆)(一)平面流程布局合理,游泳区(包括游泳池周边的休息区)与非游泳区应隔离开;人员进入游泳池按照更衣(含卫生间)、强制淋浴、强制性浸脚消毒的次序进入。(二)设置更衣室(含卫生间)、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强制性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 2 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 厘米)。(三)设置池水净化消毒设施。(四)池壁、池底应采

14、用白色或浅色光洁不渗水的材料贴面;池子四角与底部接缝处应呈圆弧形;池壁上沿应高出池面;池壁、池底应防止渗漏;池内应设爬梯 2 个以上。(五)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并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屋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六)游泳池外四周应采用防滑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走道,走道有一定的向外倾斜度并设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应当设置水封等防空气污染隔离装置。(七)设置医务急救室(点)。(八)设在游泳区内的厕所其进出口应设置强制浸脚消毒池等。六、体育馆 8 体育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空调时观众席的新风量不低于 20 立方米/人.时。七、理发店、美容店(一)营业面

15、积应当大于 10。(二)设置毛巾、刀具、胡刷洗涤、消毒和保洁设施。(三)设置有毛巾回收容器、毛巾保洁设施;根据场所大小设置毛巾洗涤消毒间或区,有洗涤消毒设施(外送洗涤的除外),各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四)设置有独立通风排气装置的染、烫发专间(或专区)。(五)内墙应有 1.5 米高的白瓷砖或木板油漆墙裙;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六)洗头池与座位比,正副特级理发店、美容院(店)不小于 1:4。甲乙级理发店不小于 1:5。八、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及写字楼(一)使用面积超过 300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均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二)厅内自然采光系数不小于 16,人工照明应达到光线均匀、

16、柔和、不眩目。九、医院候诊室(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感染区应独立设置,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新建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应设分科候诊室。(三)儿科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 1.50。 9 十、公共交通工具及等候室(一)供旅客使用的卧具、公用毯用后应设置污物集纳的暂存间。 (二)火车、轮船 应设置杯具洗涤消毒间。飞机上供旅客使用的茶具、餐布等须消毒后上机,并设保洁储藏设施。 十一、饭店(餐厅)(一)各类空调饭馆(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不宜设置坐式马桶(残疾人专用的除外),冲水、洗手设置宜使用脚踏式或红外线感应开关。(二)应设置食(餐)具洗碗消毒间。(三)餐厅每个座椅平均占地面积不得低于 1.85。(四)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要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十二、学校教学生活场所(非甲类公共场所,仅供各地参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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